三、结语 《诗经》的比、兴和《易林》的象征具有相通性,沟通的桥梁在于象,章学诚写道:“象之所包广矣,非徒《易》而已,六艺莫不兼之,盖道体之将形而未显者也。雎鸠之于好逑,樛木之于贞淑,甚而熊蛇之于男女,象之通于《诗》也。”[5](P18)章氏的论断同样适用于《易林》。《易林》爻辞重在物类事象的暗示意义,而不是他的文学表现力,它与卦象所具有的象征含义相通,其爻辞也可以相同,这就是为什么《易林》爻辞可以有上千首重复爻辞的原因。而《诗经》的比、兴则不同,它注重的是象的外在文学表现力,所以《诗经》305篇没有整首诗完全相同的重复,即便是诗题相同,表现的具体内容也会有很大差异。艺术感染力是诗歌的生命,比、兴的点缀让诗歌的生命力得以长青,而《易林》象征性的表现方式,则往往缺少《诗经》比、兴所具有的艺术感染力。 【参考文献】 [1]朱自清.诗言志辨[M].北京:古籍出版社,1956. [2]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M].北京:中华书局,2009. [3]惠栋.周易述(附:易汉学,易例)[M].北京:中华书局,2007. [4]朱彬.礼记训纂[M].北京:中华书局,1996. [5]章学诚.文史通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5. [6]尚秉和.焦氏易诂[M].北京:九州出版社,2010. [7]陈明富,张鹏丽.《诗经》“女桑”考辨[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 [8]王弼撰,楼宇烈校释.周易注(附《周易略例》)[M].北京:中华书局,2011. [9]司马迁撰,裴骃集解,司马贞索隐,张守节正义.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2009. [10]肖统编,李善注.文选[M].长沙:岳麓书社,2002. [11]陈骙撰,刘彦成注译.文则译注[M].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 [12]李炳海.《诗经》的比、兴与《周易》卦、爻辞的象征[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4). [13]朱熹.诗经集传[M].北京:中国书店,1994. [14]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2009. [15]闻一多.学术文钞·诗经研究[M].成都:巴蜀书社,2002. [16]范晔撰,李贤等注.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2007. [17]朱伯昆.易学哲学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 [18]郭象注,成玄英疏.南华真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98. [19]韩非,陈其猷校注.韩非子新校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