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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小说人物原型考(2)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 原帅 参加讨论

    二 爷爷
    “我们的爷爷既没有《秋水》、《红高粱》里的‘爷爷’那般传奇式的英雄豪气和壮举,更没有那般痛快淋漓的风流韵事。我们的爷爷是一个忠厚老实、勤俭持家、聪明灵巧的农民,与《大风》中的爷爷庶几近之。”(23)莫言的爷爷是地地道道的庄稼人,凭借自己的劳动积攒了一点家业,“我的祖先曾经富裕过(而这富裕,也不过是曾经有过十几亩土地,有过一头耕牛)”(24),在土改时,被划为富裕中农,村中一些因为游手好闲、好吃懒做而破产的农民却被划成贫农,政治身份的确定改变了莫言家族的命运。在莫言兄弟们的记忆中,“爷爷一生乐善好施”,“加上还要抚养我三爷爷、三奶奶死后留下的三个孤儿,又经常接济穷亲戚、穷朋友,日子也总是富不起来。”(25)后来农业合作化运动逐渐加速,农民们纷纷入社,但是爷爷坚决不入,村干部来软磨硬泡,莫言的父亲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于是,爷爷无奈与公社达成妥协:入社但是不干活。那时荒地还很多,爷爷就自己开了几亩荒地,结果秋收每亩打出的麦子比公社的还多,这当然是违反政策的,公社干部打算开批斗会游街,后由于五叔的说情作罢,但是没收了土地。之后爷爷割草、做木活儿,也赚了一些钱,但就是不给公社干活儿。他有自己的理由:“亲兄弟如果不分家,这个家庭也是没有创造力,没有积极性的。每人都有私心”,“何况是张、王、李、杜,百家姓的人捏到一块去,怎么可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绝对不可能。”(26)莫言记忆中的爷爷是慈祥的。莫言读完小学五年级后,因为政治身份是中农,无法上小学,于是成为了公社最小的社员。由于未成年,所以被分配去放羊,每天3个工分,这是他孤独童年的开始。十二岁时在桥梁工地当小工,给铁匠拉风箱,旁边就是一片萝卜地,这段经历就演化为他的成名作《透明的红萝卜》。当时因为饥饿,他在偷萝卜时被抓住,于是在工地上,当着两百多名民工的面,向毛主席的画像请罪。回家后被父母得知,遭遇一顿毒打,而这毒打的经过几乎被“实录”进小说《枯河》里。“当父亲用沾了盐水的绳子打我时,爷爷赶来解救了我。爷爷当时愤愤地说:‘不就是拔了个鸟操的萝卜嘛!还用得着这样打?’”(27)又过了两三年,莫言终于加入成年人的行列,因为第一次割麦子不熟练,遭到了其他社员的冷嘲热讽,结果从没为公社干过一天活儿的爷爷破例来割麦子,以此来教训那些欺侮莫言的人。莫言多次描写了爷爷割麦子的动作:
    当时种的时候是一墩一墩的,所以割麦子的技巧很讲究,割歘把,就是镰到手到,如果你想用手先揽住麦子再用镰刀割的话,那速度就慢了。镰刀向麦子根伸过去,手同时向麦穗脖颈处伸过去,镰刀把麦子割断的时候,手也把麦子抓住了。抓住以后,技术差的人就把割下来的麦子夹到两腿之间,然后再腾出手来抓另外一把。年龄再老一点的就蹲着,一条腿支着屁股,一条腿往前移动,割下一把就放在一条腿缝里边夹着。我爷爷这种高手呢,就用手攒着,割这把麦子的时候同时把麦腰子打好,割的同时就把麦子揽起来了,割到半个麦子的时候,啪,往地下一拢,紧接着用镰刀把那个地方一绾,就是一个完整的麦个子。我们割麦子要换上最破的衣服,穿得破破烂烂的,还把袖口、裤腿扎起来,我爷爷看了就冷笑,他割麦子的时候,穿着很板的白褂子,用手挽一下袖子,人家身上根本没有灰尘的,看他割麦子真是一种享受。(28)
    从莫言描述爷爷割麦子的动作细节来看,莫言也是熟悉农活儿的,他也曾是一个地道的农民。在农闲的时候,讲故事看戏就是农民们最常见也是对他们影响最大的娱乐方式,和大爷爷一样,莫言的爷爷也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爷爷才是莫言的第一个老师。莫言作品中绝大多数故事传说都是从爷爷那儿听来的。如《球状闪电》里举子赶考救蚂蚁;《爆炸》里狐狸炼丹;《金发婴儿》里八个泥瓦匠庙里避雨;《草鞋窨子》里两个姑娘乘凉,笤帚疙瘩成精;《红高粱》里綦翰林出殡,等等。”(29)这些民间故事,尤其是民间故事背后的民间伦理、文学观念(历史即传说)等对莫言影响很大。他还戏称,并不是因为马尔克斯有一个会讲故事的老奶奶,他才杜撰出一个会讲故事的爷爷。
    比爷爷还顽固的是“邻村有一个姓孟的单干户,死不入社,一直到‘文化大革命’还不入社”(30),头上还留着小辫子,显出一种顽固不化的样子。为了显示与人民公社的“水火不容”,凡是人民公社所使用的工具,他全不用:公社用胶皮轱辘的马车,他却用木轮车,“木轮车一走就吱吱地响,听到这声音,就知道单干户来送肥了。”他带着小脚老婆和两个年幼的儿子,在很偏僻的地方开了一小块地,他们不用农药、化肥,不穿洋布、胶鞋而穿土布;不点煤油灯,点豆油灯,“他就是对这个社会极端地抵触,家里很贫穷,是贫雇农,你也不能怎么着他,出身好,要是地主早给打死了。”他是高密县唯一一个单干户,县里还做过专门的研究,打算采取强制措施,还专门请示了省委农村工作部,但是这个姓孟的单干户就是以“人社自愿,退社自由”为理由,坚决不入社。但是,“文化大革命”一来,他就立刻被批斗,“脖子上挂砖头,身上抹大粪,招来的苍蝇,把身体都遮没了。”当晚他就自杀了,妻子郁郁而终,两个儿子入了社。
    由于身世之感莫言写下了《生死疲劳》,正如他所说的:“写作此书用了短短的四十三天,但孕育构思此书却用了漫长的四十三年。”当莫言还是管谟业的时候,这个单干户拉着木轮车运肥的画面深深地刻在了他的脑中,“当管谟业成为了莫言时,他一直想把这个单干户的事迹写成一部书”,于是,莫言将自己爷爷和这个姓孟的单干户糅合成一个典型人物——蓝脸,他将蓝脸塑造成“一个了不起的,敢于坚持己见,不惜与整个社会对抗,最后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尊严的人”(31)。莫言将二者对土地私有的感情升华为对土地的留恋,将顽固的对抗转化为对命运的抗争,尤其当蓝脸说出“只有当土地属于我们自己,我们才能成为土地的主人”(32)时,他完全不是一个中国农民了,而是化身为争取自由的斗士。正是由于莫言有着长期而深厚的农村生活经验,尤其是将自己的爷爷作为蓝脸的原型之一,所以才能较为“真实”地将争取自由、抗争命运这样的思想嫁接在蓝脸这个传统农民身上,于是,这个人物也成为《生死疲劳》整部小说中写得最动人的人物形象。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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