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举子事业”与“君子事业” 现在可以讨论景德条制后的宋代科举考试与文学的关系了。 黄庭坚在《与周甥惟深》的书信中,把“观古人书,每以忠信孝悌作服而读之”称作“君子之事业”,而将读“一大经,二大经”、专为科举而读书作文称作“举子事业”。[13](卷1,P1924)在他看来,同是读书作文,然就“事业”论,却有高低之分。刘克庄说:“士生于叔季,有科举之累,以程文为本经,以诗、古文为外学,惟才高能兼工。”[14]他的意思是说,“本经”(程文)对士子虽是一“累”,但重要性却超过“外学”(诗文创作)。大意相同的话,宋人还说过不少。总之,在他们看来,“举子事业”与“君子事业”,“本经”与“外学”,已造成价值取向的彻底裂变,而两者的轻重,则被科举完全弄颠倒了。除少数“才高”者外,一般人于二者难以兼得,士子不得不作出痛苦的选择和放弃。 景德条制实行后,科举中那些促进文学发展的因素已消失殆尽,剩下的只有“举子事业”。程千帆先生在《唐代进士行卷与文学》中写道:“进士科举,则又是唐代科举制度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主要是以文词优劣来决定举子的去取。这样,就不能不直接对文学发生作用。这种作用,应当一分为二,如果就它以甲赋、律诗为正式的考试内容来考察,那基本上只能算是促退的;而如果就进士科举以文词为主要考试内容因而派生的行卷这种特殊风尚来考察,就无可否认,无论是从整个唐代文学发展的契机来说,或者是从诗歌、古文、传奇任何一种文学样式来说,都起过一定的促进作用。”[15](P88) 程先生的论点是中肯的。唐代科举促进文学发展的,并非举子在考场中所作诗赋,而是在考场外的“行卷”,也就是他们为求得“誉望”而向社会“展示”的文学创作成果。“行卷”之所以能促进文学发展,是因为它不受“程试”的限制,举子可以用各种文体充分发挥自己之所长。除行卷外,还有“省卷”(公卷),也能收到类似的效果。上引苏颂《议贡举法》在说了“旧制”纳公卷后,接着道:“是举人先纳公卷,所以预见其学业趋向如何,亦有助于选择也。景祐以前,学者平居必课试杂文、古律诗、赋,以备秋卷,颇有用心于著述者。自庆历初罢去公卷,举人惟习举业外,以杂文、古律诗、赋为无用之言,而不留心者多矣。此岂所以激劝士人笃学业文之意邪?臣欲望自今举人请应依前令投纳公卷一副,……如此,庶几人知向学,不为苟且之事矣。”[6]由于实行糊名、誊录制,恢复公卷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但由此可见与行卷一样,公卷也是促使举子平时努力学习写作的动因之一。如果视经义为广义的“文学”,科举也未必能起促进作用。南宋初人叶梦得在《石林燕语》卷8中说:“熙宁以前,以诗赋取士,学者无不先遍读五经。余见前辈虽无科名人,亦多能杂举五经,盖自幼学时习之,故终老不忘。自改经术,人之教子者往往便以一经授之,他经纵读亦不能精,其教之者亦未必能通五经,故虽经书正文亦多遗误。若今人问答之间,称其人所习为‘贵经’,自称为‘敝经’,尤可笑也。”[16]总之,科举“应试”严重束缚了举子的手脚,使他们无暇读书写作,如苏轼《李氏山房藏书记》所说:“后生科举之士,皆束书不观,游谈无根。”[10](卷11)魏了翁《杜隐君希仲墓志铭》也说:“释老之患,几于无儒;科举之患,几于无书。”[17] 其次,上面说过,实行封弥、誊录后,取士变成了唯卷面的“较艺”,而事实上,举子科场诗赋只能算作“技”,最多也只是“工艺品”,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艺术”。吕公著于熙宁二年五月上《答诏论学校贡举之法》,曰:“进士之科,始于隋而盛于唐。初犹专以策试,至唐中宗乃加以诗赋,后世遂不能易。取人以言,固未足见其实;至于诗赋,又不足以观言。是以昔人以鸿都篇赋比之尚方技巧之作,此有识者皆知其无用于世也。”[8](卷78) 如前文所述,是否有技术性的“硬伤”,成为考官们的关注点,故将场屋篇什称为“尚方技巧之作”,就再恰当不过了。“采誉望”使评价体系或多或少地与社会接轨,而“唯卷面”则使两者分离,故成为“技”之后的科场诗赋策论(时文)优劣的评价标准,与社会已全然不同,俨然形成两个价值体系。欧阳修《六一诗话》曰:“自科场用赋取人,进士不复留意于诗,故绝无可称者。惟天圣二年省试《采侯》诗,宋尚书祁最擅场,其句有‘色映堋云烂,声迎羽月迟’,尤为京师传诵,当时举子目公为‘宋采侯’。”[18](P272)司马光《温公续诗话》也说:“科场程试诗,国初以来,难得佳者。天圣中,梓州(今四川三台)进士杨谔,始以诗著。其天圣八年(1030)省试《蒲车》诗云:‘草不惊皇辙,山能护帝舆。’是岁,以策用‘清问’字下第。景祐元年(1034),省试《宣室受厘》诗云:‘愿前明主席,一问洛阳人。’谔是年及第,未几卒。”[8](P275)二人所举“佳作”,“佳”在声律谐和,没有掉入“不考式”的人为“陷阱”,而内容不出歌功颂德,殊无可称。如果说场屋经义策论大都为“预制板”的话,那么诗赋则多为“木乃伊”。叶适在《习学记言序目》卷47写道:“汉以经义造士,唐以词赋取人。方其假物喻理,声谐字协,巧者趋之;经义之朴,阁笔而不能措。王安石深恶之,以为市井小人皆可以得之也。然及其废赋而用经,流弊至今,断题析字,破碎大道,反甚于赋。故今日之经义,即昔日之赋;而今日之赋,皆迟钝拙涩,不能为经义者然后为之。盖不以德而以言,无向而能获也。诸律赋皆场屋之伎,于理道材品,非有所关。”[19] 考试既将鲜活的“艺”变成了死板的“技”,则场屋时文与文学创作甚至“理道材品”失去关系,就是必然的了。 第三,宋代举子视场屋诗赋为“敲门砖”,得则弃之,而去追求“君子事业”。如余靖所说:“近世以诗赋取士,士亦习尚声律,以中其选。署第之后,各图进取,或以吏才成绩,或以民政疚怀,或因簿领之烦,或耽燕私之乐,回顾笔砚,如长物耳。”[20]而有志于文学者,登第(或放弃科举)后,往往要再学习,转攻原来的“外学”,如强至所说:“予之於赋,岂好为而求其能且工哉,偶作而偶能尔。始用此进取,既得之,方舍而专六经之微,钩圣言之深,发而为文章,行而为事业,所谓赋者,乌复置吾齿牙哉!”[21]宋孝宗曾说:“科第者,假入仕耳,其高才硕学,皆及第后读书之功。”[2]这算得上是“实话实说”。戴表元曾在咸淳七年(1271)登进士第,后入元,袁桷在《戴先生墓志铭》中记其语曰:“科举取士,弊不复可改,幸得仕矣,宜濯然自异,斯可也。”[22](卷28)元人吴澄《遗安集序》则说:“欧阳文忠公、王丞相(安石)、曾舍人(巩)、苏学士(轼),皆由时文转为古文者也。……老苏(苏洵)亦于中年弃其少作而趋古。”[23]这里以欧阳修为例。他在《记旧本韩文后》写道:“是时(指其为儿童时)天下学者杨、刘之作,号为时文。能者取科第,擅名声,以夸荣当世,未尝有道韩文者。予亦方举进士,以礼部诗赋为事。年十有七,试于州,为有司所黜。因取所藏韩氏之文复阅之,则喟然叹曰:学者当至于是而止尔。因怪时人之不道,而顾己亦未暇学,徒时时独念于予心。以谓方从进士干禄以养亲,苟得禄矣,当尽力于斯文,以偿其素志。后七年,举进士及第,官于洛阳,而尹师鲁之徒皆在,遂相与作为古文。”[24] 如果考察宋代进士出身的重要作家的成长历程,就会发现,他们大都经历了这种痛苦的转变。否则,若得第前学习传统的古文、诗歌,必然要妨“举业”,永无仕禄之望;而得第后若不重新学习,便永远难以进入“高明之境”,有所谓“君子事业”:他们就生活在这种价值裂变后的矛盾和无奈之中。正如袁桷所说:“科举足以取士,而文不足以行世:二歧孔分,厥害实深。”[22](卷43)这种状况,下延至元、明、清三代,成为年轻学者们的普遍悲哀。 但得第后想要彻底转变,又谈何容易,不少人因场屋蹭蹬,岁月蹉跎,只得拖着“举子事业”的“尾巴”,不时露出“丑”来。由南宋入元的刘塤,在所著《隐居通议》卷18中批评宋代词科,同时也抨击了“举业”时文之流弊,他写道:“工举业者力学古文,未尝不欲脱去举文畦径也,若且淘汰未尽,自然一言半语不免暗犯。故作古文而有举子语在其中者,谓之金盘盛狗矢。”[25]就是不做作家,也是如此,如南宋人邵浩曾编《苏门酬唱集》,在所作《苏门酬唱引》中自述道:“绍兴戊寅(二十八年,1158),浩年未冠,乃何幸得肄业于成均,朝齑暮監,知有科举计耳,古文、诗章未暇也。隆兴癸未,始得第以归,有以诗篇来求和者,则藐不知所向。于是取两苏公之诗读之。”虽不详邵浩所举是词赋进士还是经义进士(人既“以诗篇求和”,恐是前者),但从他的窘状,可知为“科举计”之害人:他不得不从二苏诗入手,进行“再学习”。 第四,南宋后期,作为“君子事业”的传统文学(诗歌、古文)全面衰落,原因虽复杂,科举考试难辞其咎。由宋入元的作家舒岳祥在《跋王矩孙诗》中说:“噫!方科举盛行之时,士之资质秀敏者,皆自力于时文,幸取第一,则为身荣,为时用,自负远甚。惟窘于笔下,无以争万人之长者,乃自附于诗从之列,举子盖鄙之也。”[26] 元初林永年在《覆瓿集引》中也说:“唐、宋以科目取士,凡习举子业者,率多留意于场屋之文,间有能兼吟事之长者,吾见亦罕矣。”元人戴表元在大德十年(1306)十月所作《陈晦父诗序》中写道:“近世汴梁(指北宋)、江浙(指南宋)诸公,既不以名取人,诗事几非。人不攻诗,不害为通儒。余犹记与陈晦父昆弟为儿童时,持笔橐出里门,所见名卿大夫,十有八九出于场屋科举,其得之之道,非明经则词赋,固无有以诗进者。间有一二以诗进,谓之杂流,人不齿录。”[27] 由上述可见,景德条制虽然达到了“防闲主司”、杜绝请托的目的,也保证了科举考试的相对公正,但却对文学的发展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文学创作,这个被古人视为“不朽之盛事”的“君子事业”,却被宋代科举边缘化到“外学”、为人所鄙的位置。宋人并非不能辨别两种“事业”的价值,在宋代文献中,贱举业的言论比比皆是,但科举乃利禄所系,权衡缓急,人们不得不无奈地舍“熊掌”而取“鱼”。同时,对举子学业的评价又由相对开放变为绝对封闭,能否录取的决定因素并不在诗文的内在质量和艺术价值,这必然驱使“资质秀敏”的举子去“弄”时文,甚至不惜模拟、打题和剽窃,以便在科第、进而在仕途上捷足先登,而只有“窘于笔下”或不敢到场屋拼搏的才去学诗,“诗事几非”就毫不奇怪了。 如果说唐代科举考试对文学是“促退”的,但“派生”出的行卷及省卷还对文学发展起过一定促进作用的话,那么景德条制则正好在这个关捩上切断了科举与文学相联系的纽带,它对文学发展“促退”的力度,必然更大于唐。至此,我们可以回答本文开首的问题了:将唐代进士科考试对文学发展是“促退的”、两者是“背道而驰”的结论引申到宋代,不仅完全正确,而且还可加上“较唐代更甚”这类的推进语。如果要对宋代科举考试与文学之关系作一简明的定性的话,我们完全有理由选择“悖反”这个词。无论是黄庭竖的“举子事业”与“君子事业”之分,刘克庄的“本经”与“外学”之别,还是袁桷所说的“二歧孔分”,也都是这个意思。 说到这里,我们有必要重申本文第一节的观点,即举业对培养文学基本功(如用韵、对仗、谋篇布局等)和艺术审美能力,仍然有积极作用。钱钟书先生在其《谈艺录》中,曾引袁枚等数位清代学者的话,以为时文之学,虽有害于诗、古文,但若不习时文,作诗、古文虽工,但气脉不贯,理路不分明。钱先生认为所说“亦中理,一言蔽之,即:诗学(poetic)亦须取资于修辞学(rhetoric)耳。五七字工而气脉不贯者,知修辞学所谓句法(composition),而不解其所谓章法(disposition)也”。[28](P242)不过我们已将这些归入科举的“外部效应”(对文学的间接影响),不在本文所论“科举考试”的范围。 由于统治集团通过科举考试选拔的是官僚而不是文学家,较之以往的选举方法,用“应试”抡才也不失为有效之举,因此从历史发展看,景德条制至少在当时说来是进步的,我们不能因为它与文学发展(当时也没有这个概念)相悖反而责难它。只是我们需记住:宋代文学的发展与繁荣,不能到科举考试中去寻找原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