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有格律,是诗人的不幸” 有了白话这根准绳,理所当然地要否定旧体文学。茅盾在题为《文学上各种新派兴起的原因》的演讲中认为:“诗有格律,是诗人的不幸。”格律成了诗歌创作按部就班的套套,束缚思想和手脚。杜甫的律诗曾被视为古典诗歌的思想准则和艺术极至,但在尚新求变的时代观念下,却成了旧诗学的代表,成了批评的对象。胡适肯定部分杜诗,但对另一部分律诗是否定的,他在《答任叔永》中批评《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一联,“便有点做作,不自然了”,并得出结论,“可见律诗总不是好诗体”。他又批评《诸将》五首,“可算得完全失败”;说《咏怀古迹》五首“也算不得好诗”,“这都可证文言不易达意,律诗更做不出好诗”。在《白话文学史》中他说《秋兴》八首“全无文学的价值,只是一些失败的诗顽艺儿而已”。胡适对杜甫律诗的批评,根源仍在其白话文学观念,认为白话的就好,不是白话的就不好。 为了迅速传播新思想新观念,有必要提倡白话,但由此全盘否定旧体文学则多有不足。古典诗歌是千百年来文学发展的必然结果,自有其不可磨灭的文学价值。五四时期也有人较理性地看待旧体诗,如蔡元培一方面认为新诗已成时代主流,另一方面认为旧诗不应禁绝,因为它们“合乎调适的原则”、“合乎均齐的原则”,“在美术上不能说毫无价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