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辈学者如高亨等人早已指出,《周易》卦爻辞中存在着与《诗经》相类的语词及句式。简帛文献所见其他《易》类文献亦多本《诗》语设占。清华简《筮法》中就有这样的例证。 《筮法》将“常见的占问事项分作十七类,称为‘十七命’”①,其中“雠”命筮辞二则,其第一则云: 凡雠,三男同女,女在悔上,妻夫相见,雠。 “雠”,整理者注:“疑即‘售’字,指售卖而言。”整理者断“雠”为“售”是正确的,然“售卖”连言,用字未确。由《诗经·邶风·谷风》经传可得其正解。《谷风》第五章说: 不我能慉,反以我为仇。既阻我德,贾用不售。 “贾用不售”,《郑笺》谓“如卖物之不售”。朱熹《诗集传》谓“虽勤劳如此,而不见取,如贾之不见售也”。可见“贾”训为“卖”,而“售”意为“卖出”。 今本《诗经·谷风》中的“售”字,本当作“雠”。阮元《十三经校勘记》云: 售,小字本、相台本同。唐石经“售”字磨改。案钱大昕《唐石经考异》云:“盖本作‘雠’。”段玉裁云:“‘雠’正字,‘售’俗字。《史记》《汉书》尚多用‘雠’。”今考《释文》“售,布救反”,是《释文》本作“售”,石经磨改所从也②。 清华简《筮法》“售”作“雠”,正用本字。上文所引“雠”命筮辞中,“三男同女,女在悔上,妻夫相见”为卦象的具体内容。“雠”为断占结果。该卦象何以断占为“雠”即“售”,值得进一步探究。 “三男同女,女在悔上”,整理者已有详注。“妻夫相见”,整理者注:兑与艮左右相对,为少女、少男,是为“妻夫相见”。以“相对”释“相见”,乃就卦象而言。其具体意指,似可作进一步说明。按“相见”一词又见于“死生”及“雨旱”两命,为《筮法》专门术语之一。其中“死生”命筮辞云: 筮死妻者,相见在上,乃曰死。 筮死夫者,相见在上,乃曰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