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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力斯·罗德曼日志》的文本残缺及其伦理批判(2)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外国文学研究》2013年 于雷 参加讨论

    
    笔者认为,裘力斯穿越洛基山脉的征服之旅——作为故事层面的核心——与坡在话语层面上所实施的文本“中止”策略构成了一种逻辑悖论。根据“引子”当中的介绍,裘力斯·罗德曼原籍英国,出身名望家族,后于1784年随父举家移民至美国纽约。此后,他们又迁居至肯塔基,在密西西比河畔建立了一座庄园;1790年老罗德曼去世后,裘力斯·罗德曼便卖掉了庄园,一心执意去实现自己的“探险”之梦。但是,这样一种看似“洁白无瑕”的理想仅仅是个表象。事实上,裘力斯与好友皮埃尔在商量历险计划时,其初衷乃是为了“通过狩猎和诱捕攒到足够多的动物生皮,以此大发一笔”(148)③。皮埃尔本人曾效力于“西北皮毛公司”,当其父闻及儿子的历险计划时,不仅没有反对,还特意给予300美元的资助。裘力斯等人的历险之旅从商业气息极为浓重的“佩提科特”开始,那里有许多从事生皮贸易的公司代理;这似乎确定了裘力斯一行探险之旅的“重商”基调,而那300美元的“启动费”也俨然成了资本原始积累的“第一桶金”。值得注意的是,裘力斯之所以对探险事业充满兴趣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他的家族基因中始终存在着一种遗传性的“疑病症”(hypochondria)。为了摆脱这疾患引发的精神困扰,裘力斯决定深入“蛮荒腹地”去寻觅一种与其本人“独特气质”(idiosyncrasy)相适应的“宁静”——“他遁入沙漠宛若前去会友”(142)。他对自然的狂热崇拜“与其说是在于她所带来的静谧和欢乐,不若说是在于她所展现的阴沉、野性的一面”(143)。表面上,裘力斯不乏现代意义上的生态关怀,他试图与自然融为一体的脾性似乎成了某种值得标榜的“精神”。但是,如果我们将上述两种不乏矛盾的动机放在一起,就会发现那所谓的“独特气质”不过是帝国拓殖思维的基因延续。正因为如此,在坡的笔下,裘力斯的“独特气质”沦为了一种先天性的病态症候。
    在第5章当中,裘力斯声称自己只是将采集生皮当作“表面上的目的”,并“超脱地”宣布,探险家为了寻求浪漫历险所带来的快乐可以“毫不叹息地将上等的河狸皮毛遗弃”(174)。果真如此吗?我们不妨看看小说第6章里裘力斯等人在穿越洛基山脉之前所进行的准备工作:“我们花了三天……采集了许多上佳的皮毛,并将其与我们先前的所有库存合并起来,一同寄存于一个精心打造的洞穴之中”(183)。裘力斯的“言不由衷”体现了拓殖者的独特心态。他们一方面大举侵占印第安人的土地,对原始自然进行肆意掠夺,而另一方面又为自己的暴力行径披上一件冠冕堂皇的纯真外衣。在“坡的帝国幻像与美国边疆”一文中,加州大学(厄湾分校)的约翰·罗伊教授曾切中肯綮地指出,印第安人的属下身份乃是美国“内部殖民”体制下的产物,它所表征的是“帝国权力运作下的话语实践”(Rowe 75)。但另一方面,罗伊教授认为,坡作为“南方区域主义者”(Southern regionalist),其《日志》的创作体现了“他对美国帝国主义文化的贡献”(Rowe 78)。显然,在后一个问题上,罗伊教授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毫无疑问,《日志》通过戏仿游记文学的形式展现了帝国理想背后的深层心理图式,但这并不意味着坡本人即是站在南方利益立场上,妄图“将种植园经济模式拓展到西部疆域”(Rowe 79)。在笔者看来,《日志》中所描绘的“拓殖旅行”恰恰是坡旨在戏仿诛伐的对象,而绝非坡自身所固有的“帝国思维”。罗伊教授在作出上述判断时,显然将“作为作者的坡”与“作为人物的裘力斯”之间的界限有意模糊了,而其判断的基础仅仅是依赖于坡的“南方身份”这一狭隘观念。与此相对,美国学者华伦的理解似乎更为科学。他关注到美国内战前的期刊杂志为追逐利益最大化所秉承的“全民文学”导向,进而将坡所遭受的“种族主义”责难放在具体历史文化语境中加以重新考量。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所谓的“平均种族主义”(average racism)概念——一种旨在摆脱美国南北方政治冲突、在大众文化中寻求“中立领域”的文学经营策略(Whalen 35)。言下之意即是说坡不太可能在作品中以南方种族主义者的身份自居,而是更愿意站在一个相对公允的立场上对社会问题进行客观冷静的审视。特蕾莎·戈杜在《哥特式美国:叙事、历史与民族》一书中也同样影射了这一问题的复杂性。她指出,研究者不能仅仅站在“南方”区域性立场上将坡视为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而应该置身于美利坚民族的全景视野中去认识坡的作品中“作为表征的种族主义”(Goddu 85)。
    可以说,爱伦·坡小说中的伦理观念绝非人们想象得那么简单,而《日志》当中那些看似充满“殖民心态”的“印第安表征”自然也不能被浅显地理解为坡本人的意识形态取向。正如杰拉德与威萨格在其所编《影子的想象》一书中所暗示,坡并非种族主义意识形态的积极鼓吹者,相反,他作为其时代的产物仅仅是在“重复主流价值取向”(Kennedy and Weissberg xviii)。当然,这“重复”不是“重蹈”,而是“戏仿”,这正是坡最为擅长的小说美学实践。因此,如上文所分析的那样,《日志》的文本残缺发生在裘力斯成功穿越洛基山脉之前的关键一刻,但坡却就此撂下了笔。他先是在“引子”里承诺了一个“伟大的传奇”,而后又在即将兑现那一承诺之际将人物(包括读者)心目中的幻象彻底击碎。当图尼森与海因茨精辟地指出《日志》的戏仿本质时,他们只是令人遗憾地停留在了文本的圈囿之中,而没有进一步超越文本,揭示小说围绕当时盛行的西部拓殖精神所进行的深度戏仿。坡首先给定了一个完整的拓殖“神话”,但又通过文本残缺的形式将其瓦解,从而在话语层面上实现了对19世纪美国西进运动的“祛魅”,同时也对白人主流社会自诩为“浪漫创业精神”(175)的拓殖逻辑进行了隐喻性的伦理批判。可以说,这一颇具“新历史主义”特质的创作使得小说在文本意义上发生“断裂”的同时获得了其伦理意义上的升华。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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