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我想好笔名,夏天父亲就过世了。这两件事似乎没有关联,却似乎又有关联。 那是1991年,先锋小说横行。我被那些文字迷惑,顿觉自己写的豆腐块不够先锋,便发誓脱胎换骨。于是,坐在书桌前想了两个多小时,决定使用笔名“东西”。当这两个字从脑海里蹦出时,我全身颤栗。为何被这两个字激动?现在认真回忆,原因如下:一是叛逆,渴望标新立异;二是受王朔小说标题《千万别把我当人》的影响。既然不把自己当人,那就当个东西。这一私念与法国作家勒·克莱齐奥在《诉讼笔记》中塑造的反现代文明角色吻合。那个角色叫亚当·皮洛,他下定决心物化自己,企图变成青苔、地衣,或者细菌、化石。自我物化的巧合纯属偶然,因为我阅读《诉讼笔记》是在2008年勒·克莱齐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 从17岁开始我热爱写作,但大多时间都在阅读,以恶补文学营养的不足。19岁,我开始工作,越往后越要挣工资养家糊口,业余时间不多,只有晚上家人休息之后,才能坐在书桌前写些短文,以安抚心灵。然,短文只是练笔,虽曾给了我无数次的小小激动,却无法给我大喜悦。我在寻找素材,希望能写出像笔名那么操蛋的作品,以混出名声。 这年秋天的深夜,我在梦中忽然闻到酒香。醒来,一动不动,生怕跳跳眼皮状况就会消失。可不管多么小心,酒香也只在我鼻尖前保留了不到一秒钟。我继续一动不动,回忆它的味道。那是粮食的香,准确地说是包谷酒的香,夹杂些许焦糊。脑海顿时出现父亲站在土灶旁熬酒的画面,甑子、墙壁、水蒸气以及哔剥燃烧的木柴也都一一浮现,包括整个村庄都复活了。 父亲喜欢喝两盅,特别是在劳累了一天之后或者来了客人的时候,喝得满脸通红,话声连绵。由于财力有限,父亲喝的酒大都是私人定制,也就是用自家的包谷自酿自熬。熬酒那天,他穿得干净利索,像过节日。只要有人从门前经过,他定会把他拉进屋去,接一盅刚出锅的热酒让他品尝,并期待他的夸奖。夸奖的话我记得,被夸后父亲的表情我也记得,那笑容就像石头裂开。我第一次对父亲的酒产生怀疑,真有那么好吗?也许别人只是一句外交辞令,但父亲却全部当真。亲人或邻居闻香而来,父亲把酒一碗一碗地舀出,与他们边聊边喝。往往一锅酒熬完,他已经喝得走路打飘。这样的情形多次出现于我的生活中,我不以为怪,甚至都不愿回忆。 但这个深夜,父亲熬酒的画面却在我身上产生了化学反应。为何这些曾遭我鄙视的举动忽然有了价值?恐怕是因为怀念。我在暗夜里想象他的一生,想象他的爱情,想象他的秘密,想象他喝醉后的想象……如果我不曾阅读,那这些想象也就一滑而过。但我偏偏读了大量的小说,觉得父亲熬酒的地点既与“寻根文学”作品所描写的山野相似,又跟先锋小说所喜欢的故事背景接近,更兴奋的是一个酒醉者的幻想完全可以跟拉丁美洲的魔幻现实主义接轨。这么反复琢磨,天还没亮,我就决定以父亲为原型,写一篇他熬酒的小说。 和现在不同,那时的我是个“程序控”,必须先想出一个好标题,才会用心专一地往下写,否则精力不集中,思绪会从稿纸上腾挪。所以,我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来想标题,首先想到“幻想”,然后想到“村庄”。有了这个标题,我的信心大增,仿佛一个不抽烟的人捡到打火机后抽烟上瘾。每天晚上,当亲人们休息之后,我便伏在书桌开写。写的时候,脑海满满的都是老家。老家的大树,老家的屋檐,老家的卧室和邻居们的谈话声,甚至还看到我在老家伏案写作的模样……我穿越了,一会老家一会城市,一会过去一会现在,写着写着,就用上了当时流行的“元叙述”。当写完那句“瓷碗叭地破碎声成为我这篇小说的句号”时,我也是醉了。 投给谁?这是一个问题。之前,我从未在名刊上发过作品。把那些著名和非著名的杂志都想了一遍,最后决定投给《花城》。因为这本杂志当时发表了大量的先锋小说,估计有渺茫的希望。但我怀疑编辑不看自由来稿,便在稿件里塞了一封信。信是写给田瑛的,说我如何如何喜欢《花城》杂志,如何如何敬佩像他那样的编辑,反正就是套近乎,希望他看看这个小说。稿件投出去了,说真的,不抱希望,因为我有过多次稿件被退的经历。 20多天后的午休时刻,我怎么也睡不着,脑子莫名其妙地兴奋,便提前到报社上班。办公桌上堆着一沓新来的信件,我翻了翻,发现一封写着我名字的来自《花城》的薄信。我仿佛被电击,预感小说可能已被采用,否则会是厚厚的一封。撕开,果然。信上说你的小说由田瑛转来,我们将在近期发表。你的写作很有潜质,如有小中篇请寄来,我们会尽快安排发表。落款林宋瑜。把信看了两遍,我急着找人分享。但走廊又长又空,其他编辑都还没上班。拿着信站在走廊上等了约十分钟,终于看见某记者从楼梯口冒出。我像父亲拉人品酒那样,把他拉进办公室,让他看《花城》编辑的来信。他满脸笑容地祝贺,仿佛刚刚喝过我父亲熬出来的包谷酒。因为他第一个分享我的喜悦,所以至今我还记得他,并对他一直抱有好感。 在等待小说发表的四五个月里,我又写了几个小说,分别投给《收获》《作家》等杂志。有人建议我别用这个笔名,否则会让叫我的人为难。我犹豫了,写信给田瑛,要求把名字改回来。田瑛来信说你到底想不想一辈子写作?如果想那就毫不犹豫地用这个笔名。我只想了几秒钟,便决定一辈子为写作卖命。《幻想村庄》于1992年第3期发出,是我首次使用笔名发表的短篇小说。这一年,《收获》《作家》也相继推出我的作品。我竟然断断续续地收到了约稿信。 现在回头重看,这个小说并不完美。比如“父亲”两字的大量使用,是在帮他刷存在感抑或是受先锋小说叙述的影响?某些地方可以写得更精细更合理。以上缺憾,除了自己尚是初学之外,恐怕还有写作工具的原因。那时,我用300格稿纸写作,为了避免抄写之累,都是一稿过,每字下去铁板钉钉,几乎都没改正机会。而现在写作,因为有了电脑,可以反复修改,以至于修改到没法前进的地步。一个句子产生了,下一句该怎么接?可以有上百种接法,但哪一句才是最好?这种犹豫,在成熟作家身上或多或少都有,有时严重到好像患了“文字不信任症”。正因如此,最初的写作勇气以及单纯才值得肯定。 好像是1994年,我的母校给我和凡一平召开作品研讨会。有人善意提醒,别写得那么先锋,会影响读者的阅读。可我不谙世事,在最后发言时说如果今天的中国作家百分之九十都在使用现实主义创作方法,那么我会选择只有百分之十的作家们正在进行的先锋写作。我认为凡是少数使用的,都是稀缺的珍贵的。这个发言有点不礼貌,也引起了部分与会人员的反感。但是,没办法,我就那么心直口快。 有人相信名字决定命运。我相信笔名决定小说风格,更何况这个笔名还是自己取的。我想它不仅仅是个笔名,而是思维方法,就像小说的标题决定内容。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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