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网-语言文学网-读书-中国古典文学、文学评论、书评、读后感、世界名著、读书笔记、名言、文摘-新都网移动版

首页 > 学术理论 > 语言学 > 句法语义学 >

汉语被动标记发展演变的路径考察


    摘 要:被动标记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不是恒定的, 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不同时期选择的被动标记不同, 这与标记词凸显的语义有关, 也与表达的需要有关。同样作为由动词语法化而来的被动标记,“被”与“叫/教、让、给”无论从结构功能还是语义特征来说都差异较大。但“被”作为历史发展最长的被动标记,却能在句式语义表达中居于凸显优势位置, 成为现代汉语优势被动标记, 与“被”的语义功能和人们的认知心理密不可分。
    关键词:被动标记;演变历程;构句机制;情景语义;认知凸显观
    作者简介:王嘉天,辽宁锦州人, 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彭爽,吉林吉林人, 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博士, 博士生导师。
    引言
    汉语作为一种缺少严格形态变化的孤立语, 语序和虚词是汉语语法最主要的表现手段。汉语的基本语序是SVO, 施动者置于主语位置, 受动者置于宾语位置。汉语常规信息结构中, 旧信息位于句首即施事者, 新信息位于句尾即受试者同时也是句子焦点。但当表达受损义和遭受义, 或强调动作对受事者的影响时, 需要被动标记打破常规的SVO结构, 将受事者置于主语位置, 动词后置为信息焦点, 使句子凸显动作的影响。可见, 被动标记在汉语语法体系中的地位至关重要。
    汉语被动表述产生以后, 被动标记随着语言的发展在不断演变。汉语史上的被动标记大约有十几个, 旧的被动标记消亡, 新的被动标记不断产生, 汉语被动标记系统在发展中不断吐旧纳新, 以满足人们交际的需要。本文在梳理被动标记发展演变路径的基础上, 力争能对被动标记有一些新的认识。
    一、被动标记的历时考察
    沈家煊先生 (1999) 在《不对称和标记论》中认为, “语言共时的变异现象 (variation) 是历时演变过程 (change) 的反映” (1) 。要想全面了解汉语被动标记, 就必须对被动标记的过去进行梳理。据唐钰明 (1985) 考证, “于”字式被动句在甲骨文中就已经萌芽了。 (2) 被动标记在“于”之后又出现了“为”“见”“为……于”“见……于”“为……见”“为……所”“被”等被动标记。这些被动标记是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产生并使用的。有的被动标记使用一段时间之后, 往往会被新的标记所替代。被动标记能否生存下去, 主要看它是否能满足当时人们表达的需要。对被动标记进行历时研究, 有助于我们了解被动标记的发展路径, 揭示被动标记的演变规律。
    被动标记产生的时间不同, 存在的时间长短也不一样。无论时间长短, 它都是在一个比较长的历史时期作为一个相对稳定的句式标记存在于汉语中的。一种语言现象的产生, 往往跟语言自身结构变化有关系。周韧 (2010) 认为, “在生成语法中, 造成语序变动的主要原因就是句法成分的移动” (1) 。被动标记的主要功能是把施事作为介引对象, 出现在谓语动词之前, 作状语, 而且常常表达不如意或受损的语义内涵。可见, 汉语被动标记从它产生那天起就有各种限制条件, 约束它的使用。每个阶段的被动标记又有各自的使用价值和构句机制。
    依据向熹 (1993) 对被动句的考察, 先秦的被动标记主要有三个, 即“于”“为”“见”。 (2) 这三个被动标记的用法不尽相同, 每个都有自己的特点。例如:
    (1) 御人以口给, 屡憎于人。不知其仁, 焉用佞? (《论语·公冶长》)
    (2) 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 (《六国论》)
    (3) 臣闻“忠无不报, 信不见疑”, 臣常以为然;徒虚语耳。 (邹阳《狱中上梁王书》)
    例 (1) “于”作为被动标记, 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 “屡憎于人”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常常被人讨厌”。“于”介引的对象置于句末, 与汉语句式SVO语序相违背, 作为被动标记的时间相对较短。例 (2) “为”是被动标记, “为秦人积威之所劫”翻译成现代汉语是“被秦人的威势所打败”。例 (3) “见”是被动标记, 与前两个被动标记不同之处在于“见”直接位于动词“疑”前, 没有介引施事。
    战国时期还出现一种新的被动标记, 那就是“被”。此时的“被”没有完全虚化, 它既可以是动词, 也可以是介词, 使用频率较低。例如:
    (4) 秦王复击轲, 被八创。 (刘向《战国策·燕策》)
    (5) 万乘之国, 被围于赵。 (刘向《战国策·齐策》)
    (6) 国一旦被攻, 虽欲事秦, 不可得也。 (刘向《战国策·齐策》)
    例 (4) “被”为动词, 意思是“遭受”, “被八创”就是“受了八处伤”。例 (5) “被”是介词, 它已经虚化, 不再有实在的词汇意义, 只是指明动作的被动性质, 成为被动标记。今天的“被”字句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例 (6) “被”置于动词“攻”前, 表示被动。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国家一旦被攻破, 虽然打算侍奉秦国, 也办不到了”。
    到了汉代时期, 受到佛教传入的影响, 被动标记发生了变化。根据曹凤霞 (2012) 统计, 此时的被动标记打破了“于”一家独大的情况, “为……所”“为……见”等结构被人们所广泛使用。“为”和“见”作为被动标记的使用频率逐渐超过“于”, 同时“被”的使用频率也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3)
    (7) 请以剑舞, 因击沛公于坐, 杀之。不者, 若属皆为所虏。 (司马迁《史记·项羽本纪》)
    (8) 故女无美恶, 入宫见妒;士无贤不肖, 入朝见嫉。 (《汉书·卷五一》)
    (9) 如贼贤, 则被所贼者何负? (《论衡·卷六》)
    例 (7) “为所”是被动标记, 省略了原本“为……所”结构中内部的施动者, 因为句中施动者即为说话对象, 无需说明。这一用法出现在汉代, 并一直沿用至今。例 (8) “见”除了起到被动标记的作用, 同时在结构上呈现出前后的对比, “见妒”和“见嫉”前后对比, 加强语气。例 (9) “被”为被动标记, 句式表达遭受义。
    到了唐宋时期, 受到文体规则的限制, 此时的被动标记更加精练。通过查阅文献, “被”作为被动标记成为主体, 使用频率超过了“为”和“于”, 特别是在口语文献中较为明显。
    (10) 君因风送入青云, 我被人取向鸭群。 (白居易《鹅赠鹤》)
    (11) 只是被他忠义正当, 故做得恁地。 (《朱子语类》)
    例 (10) 中“被+NP+VP”格式已经基本稳定成熟, “被”完全虚化为一个无实意的被动标记。例 (11) “被”后的成分和语义进一步丰富, NP除了表示施动者外还可以表示原因, VP也可以用形容词代替。
    明清时期, 由于小说的盛行, 推动了语言口语化发展, 之前“为”“于”“见”等被动标记逐步被“叫/教、让、给”等新的被动标记代替, 动词语法化程度加深。通过统计, “叫/教、让、给”使用频率同“被”接近。
    (12) 北让曹操占了, 南让孙权占了。 (罗贯中《三国演义》)
    (13) 谁知叫这位老爷子这么一拆, 给拆了稀呼脑子烂。 (文康《儿女英雄传》)
    (14) 石秀的武艺不低似孙立, 要赚祝家庄人, 故意教孙立捉了。 (施耐恩《水浒传》)
    例 (12) (13) (14) 可以看出“叫/教、让、给”作为被动标记同“被”的结构相似, 但语言更加偏向口语, 更加自然, 有的用法一直延伸到现代汉语中, 方言表现更加明显。
    以上我们对被动标记整个发展历程进行梳理。古代汉语中被动标记有“为、于、见”等, 随着语言的发展, 逐渐被淘汰, 到了近代产生了新的被动标记“叫、教、让、给”, 在现代汉语中“为、于、见”已不是被动标记, 成为了普通词汇, 只有“被”的生命力最长。一种被动标记的形成, 往往是通过约定俗成之后确定的, 大家在交际过程中觉得使用这种被动标记符合人的认知, 这种标记的使用规则就被确认下来, 成为一种普遍语法规则, 否则会随着时代发展逐渐消失。可见, 被动标记的产生、发展、消亡都和人们的交际有关系, 一个被动标记生命力的长短, 关键在于它能否与时俱进, 与句式变化相协调, 满足人们交际需要。
    在被动标记不断更新交替的过程中, 新的被动标记会受到结构、音节、语义等多方面作用的影响。在这个过程中, 动词的虚化起着重要的作用, 下面进一步分析“叫/教、让、给”如何从实意的使令义动词和给予义动词虚化为一个无实意的被动标记, 以及他们同“被”的关系。
    二、使令义和给予义动词语法化为被动标记的演变路径
    温格瑞尔和施密特 (2009) 指出, 认知凸显观即为在日常表达中主体对客体或者客体一部分进行强调并在使用中特殊表达。 (1) 通过被动标记的演变进程, 我们发现, 主体表达客体的语义会随着语法化的加深慢慢虚化, 直至完全转变为一种无实意的语法手段。但是在这个过程中, 客体或客体部分的语义特点不会削弱, 甚至推动语义虚化过程的发展。
    我们首先对30多种方言的被动标记进行了调查。 (1) 调查发现, 汉语里表示“遭受义、使令义、给予义”的动词容易虚化为被动标记。从我们考察的被动标记来看, 汉语被动标记各具特色, 凸显的语义结构功能各不相同, 差异较大。有的在构句时单用, 有的要与其他助词合在一起构成框架结构;有的出现在谓语动词之前, 有的出现在谓语动词之后;有的介引施事, 有的直接位于动词之前;有的只用于口语, 有的用于书面语。出现这些情况的根本原因是这些被动标记的语法化路径、时间和过程不同, 直接导致被动标记在构句时凸显出来的位置和功能也不尽相同, 其中“使令义”和“给予义”动词虚化为被动标记最为明显。
    早在明清以前, 使令义动词“叫/教、让”和给予义动词“给”具备了虚化为被动标记的基础条件, 到了明清时期经过语法化发展为被动标记。动词语法化为被动标记的这个过程是有动因 (motivated) 的, 而非任意 (arbitrary) 的, 它们需要满足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和词本身的语义基础有关系, 它具备了成为介词标记的前提条件;二是和人们的认知有关系, 觉得选这样的词才能达到自己的交际意图。满足这些条件后, 根据自身特点, 虚化凸显出功能结构不同的被动标记。“叫/教、让、给”在汉语中是典型的动词。“叫”原义是较大的声音呼喊, 可以指人, 也可以指动物发出的声音, 后来出现了“要求、命令、使”等义, 被动标记是在“要求、命令、使”等动词义基础上虚化而来 (动词“教”也有“命令、使”义, 用于被动标记的“教”的词汇义项也来源于此) 。动词“给”的原义是“使得到”, 后来出现了“使遭受到”义, 被动标记由此义项虚化而来, 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动词“让”原义“把好处留给别人”, 后来出现了“使、容许”之义, 被动标记的“让”由此动词义项虚化而来, 引进动作行为的施事者。“叫、教、让、给”符合前提条件, 并发展成不同功能的被动标记。这种现象从元明开始, 逐渐演变, 到清代发展成熟, 一直影响到现代。
    进一步就要考察同为被动标记“被”和“叫/教、让、给”之间的关系。“被”在近代汉语中已经是成熟的被动标记, 为什么还会产生“叫/教、让、给”几个被动标记呢?这主要与方言有关, 因为元明清三朝的首都都是北京, 特别是明清时期官话系统受北方方言影响很大, “教、叫、让”是北方方言的被动标记, 后来进入官话, 成为共同语的被动标记, 逐渐被人们广泛使用, 特别是清朝的作品中使用最多。这时期被动标记“叫 (教) 、让、给”的使用频率明显高于“被”。例如:
    (15) 酒让家丁们喝光了。 (文康《儿女英雄传》)
    (16) 他的那张弹弓给人抢去了。 (文康《儿女英雄传》)
    (17) 两个人教衙役带进来。 (吴敬梓《儒林外史》)
    例 (15) 用被动标记“让”;例 (16) 用被动标记“给”;例 (17) 用被动标记“教”。“教”同“叫” (明清时期的小说常把“叫”写成“教”) 。1949年以后, 国家对汉语进行规范化, “教”完全被“叫”代替, 现代汉语被动标记中没有了“教”。“叫、让、给”成为口语被动标记。
    与其他标记相比, “给”的使用频率相对低一些, 主要原因是“给”的用法较多, 容易出现理解上的偏差。在被动句中就有两种用法:其一, 介词, 用作被动标记, 如“李家的小三给狗咬了, 去医院打狂犬疫苗了”。“给”引出动作行为的施动者, 主语“李家的小三”是动作行为的承受者, 句子为被动句。其二, 助词, 在被动句中与其他被动标记构成框架结构“叫/让/被……给”, 如“李云龙叫旅长给骂了一顿, 这下老实多了”。这个“给”为助词, 只起加强语气的作用。可见, 在被动句中“给”的两种用法明显不同, 人们在使用时首先要辨别清“给”的用法, 不符合语言的省力原则。
    从汉语被动标记发展的历程来看, 被动标记“叫、让、给”从产生开始到现在已有几百年历史, 如今在人们的口语中还在使用。但不可否认的是, “叫、让、给”在与“被”的竞争中, 势力范围逐渐缩小, 在北方地区的口语中使用较多。在所有的被动标记中, “被”的生命力最强, 从古至今一直作为被动标记, 约有近2000多年历史, 现在人们无论在书面语中还是在口语中都凸显强势地位。为什么“被”在被动标记中始终位于凸显位置, 没有随着时代发展而消亡呢?
    三、“被”凸显为优势被动标记的诠释
    通过之前的考察, 汉语历时发展过程中被动标记众多, 包括方言被动标记的话, 也有几十个。在语言发展过程中, 有的被动标记已经被淘汰, 成为一般词汇。现在能够保留下来的被动标记已经不多了, 在众多被动标记中“被”使用历史最长、使用范围最广、使用频率最高, 既可以用在书面语中, 也可以用在口语中。依据认知凸显观的观点, 说明“被”在语法化过程中由于其自身功能和语义基础, 符合人们选择被动标记的条件, 使得“被”在整个被动标记体系中始终占据优势位置。
    被动标记“被”产生的时间较早, 古时的用法与现代的用法略有不同。“被”作为被动标记萌芽于战国末期, 此时的“被”位于动词谓语之前。汉代被动标记逐渐成熟, “被”的使用频率要比战国时期略高一些, “被”引出的对象发生了变化, “被”开始引出施事。在以介词“被”为标记句式的演变史上, 不同时期的作品中也能反映“被动句”的发展变化。陈昌来 (2002) 认为, 有几个关键的发展因素:其一, 介词“被”后施事者的出现;其二, 动词双音化和动词前后成分的复杂化;其三, 原动词的位置;其四, 动词带不带宾语, 带什么样的宾语;其五, “被……把 (将) ……”“被……所……”的出现;其六, 表如意或中性义的“被”字句出现。 (1) 因为这些因素, 使以介词“被”为标记句式更加完备, 更加成熟, 构句规律性更强。
    在古代汉语中 (在近古以前) , “被”虽然是被动标记, 但使用频率不是很高, 还没有成为典型被动标记。五四运动之后, 中国出现了大量翻译作品, 此时外语被动句翻译成汉语, 翻译家们选的被动标记集中于“被”。到了现代汉语阶段, “被”成为最重要的被动标记, 汉语特殊句式包括以介词“被”为标记的句式。
    “被”成为优势被动标记是有原因的, 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
    其一, “被”直接凸显句式义。
    通过之前的分析可以看出, 在汉语被动表述历史上, 有些被动标记在使用时容易发生歧义, 影响人们对语义的表达。例如被动标记“给”, 自身语义较多, 使用时需要对句中不同语义进行甄别, 易产生歧义。人类在交际中, 在保持正常交际的前提下, 遵照语言经济省力原则。交际时, 要淘汰那些容易产生歧义或影响语义表达的句式标记, 更多选择表义单一的句式标记。“被”语法化时间较长, 程度较深, 已经完全虚化为一个无实意的标记成分, 除了使句式表达不会产生歧义以外, 更重要的是介词“被”的语法意义与句式义表达相一致, 均表达“遭受义”和“受损义”。使用“被”为句式标记时, 有利于句式语义的表达, 这就是“被”替代其他被动标记的重要原因。“NP1+被+NP2+VP”是典型被动句的框架, 被动标记介引“施事”, 位于“受事”和“施事”之间, 厘清了句法语义成分的关系。介词标记对句法结构起某种制约作用, 人们在表达时选用什么句式, 与人的认知有关系。 (1)
    其二, “被”语法化程度高。
    现代汉语被动标记有“被”“叫”“让”“给”, 其中语法化最彻底的是“被”, 其他标记还在语法化过程中。“被”字句常表遭受义, 这与动词“被”的原义有关系, 动词“被”的原义是“蒙受、遭受”。被动标记来源于动词, 动词向被动标记演变过程中, 词语意义制约动词虚化的方向。一个动词有几个义项, 哪个义项虚化, 怎么虚化, 向哪个方向虚化, 都不是随意的, 而是受很多条件制约的。“被”虚化为被动标记的语法意义是循着原词语意义生成的。汉语被动句在演变过程中, 需要找到一个最合适的句式标记, 这个标记既可以用于口语, 也可以用于书面语, 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演变, 人们最终选择了“被”。
    很多著作和教材, 如朱德熙《语法讲义》、北京大学现代汉语研究室主编的《现代汉语》、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的《现代汉语》、刘月华《实用现代汉语语法》等都认为“被”为典型被动标记。在外语翻译的作品中, 几乎所有的被动句都用“被”字句, 以《大饭店》《查泰莱夫人》为例, 两部小说中的被动句都用“被”字句。人们之所以选择“被”, 是因为在被动标记中“被”虚化得最彻底, 成为了典型被动标记。
    其三, “被”字句凸显的句式义在发展。
    以“被”为标记的被动句所表达的语义是一个开放的类, 除了传统的“遭受义”和“受损义”外, 可表达其他的义类, 随着时代的发展能够满足人们表达的需要, 增强语言的生命力。下面具体分析一下“被”字句所表达的句式义。
    一是消极义 (主要有遭受义、受损义、不幸义等) 。
    “被”作为被动标记, 由它构成的句式, 最初表达消极义 (包括遭受义、受损义等) 。这种消极义从产生之日开始, 一直延续了几千年, 现在还表达这种语义内涵。从中可以看到语言的稳定性。例如:
    (18) 故奸莫不得而被刑者众, 民疾怨而众过日闻。 (《韩非子》)
    (19) 今兄弟被侵, 必攻者, 廉也;知友被辱, 随仇者, 贞也。 (《韩非子》)
    (20) 一二日必有密书促卿进道, 张辽等又将被召。 (《三国志》)
    例 (18) — (20) 中的“被刑”“被侵”都表达受损义, 直接用在动词前。例 (23) “被召”是客观描述, 没有受损义。
    被动句发展到东汉末年, 开始出现“被”引入主动者的用法, 这与“被”直接用在动词前的句法结构相比有了改变。例如:
    (21) 亮子被苏峻害。 (刘义庆《世说新语》)
    (22) 吾被皇太后徵, 未知所为。 (《三国志》)
    例 (21) “被苏峻害”是“被+施事+动词”结构, “被”引入“施事”。例 (22) “被皇太后徵”也是“被+施事+动词”结构, “被”引入“施事”。例如:
    (23) 吾自到此土, 六度被人下药, 我皆拈出。 (《祖堂集》)
    (24) 他无语, 便被师与三掴。 (《祖堂集》)
    例 (23) “被”后介引施事“人”, 表达“遭受义”。例 (24) “被”后介引施事“师”, 表达“遭受义”。
    现代汉语中表达消极义被动表述使用的情况还很多, 例如:
    (25) 大批叙利亚难民被意大利赶出了国门。 (《参考消息》2015年9月10日)
    (26) 日本福岛地区很多房屋被洪水冲走了。 (《参考消息》2015年9月11日)
    例 (25) 对叙利亚难民来说是不幸的。例 (26) 对日本福岛地区的房屋来说具有损失很大, 具有受损义。
    二是积极义 (主要是获得义、承赐义、赞赏义)
    被字句除了表达受损、不企望以外, 还表达积极义色彩。我们查阅了唐代以前的语料 (北京大学语料库) , 表达积极色彩的句子很少, 只看到一例, 例如:
    (27) 陌头杨柳枝, 已被春风吹。 (《全唐诗》)
    而1919年以后的语料, 表达积极义的被动句多了起来, 这主要是受英语的影响, 在翻译的过程中逐渐接受英语被动句表达积极色彩的用法。例如:
    (28) 鸿渐被赞, 又得意, 又谦逊道:“这事开得太糟了……” (钱钟书《围城》)
    (29) 好像没梦想到会被聘为历史系副教授的, 快乐像沸水似的洋溢满桌。 (钱钟书《围城》)
    (30) 我们是作为最优秀的青年被送入部队的。 (王朔《空中小姐》)
    (31) 李丽老师被授予“最美乡村教师”称号。
    (32) 开发区八中被评为大连市中小学美育特色学校。
    例 (28) — (32) 对“受事”来说都是希望得到的, 具有积极义。
    “被”字句表“积极义”, 主要体现在赞赏、升迁等方面。
    三是嘲讽义
    近年来, 随着语言的发展, 出现了“被自杀”“被捐款”等类似于“被XX”的新结构。这种用法与传统用法截然不同, 甚至从严格的传统语法角度来看是一种错误的语义结构。这种结构在表达时耐人寻味, 象征着“被”语法化的新发展, 也无疑给“被”这一传统古老的语言形式注入了新的生命力。这种结构打破了传统“被+VP”中, “NP”是施动者, “VP”是一个施加在受动者的作用效果, 而是将“NP”“VP”作为一个事件的状态, 而受动者被迫进入到这个动作中, 如“被自杀”中的“自杀”不是真的自杀了, 而是被别人说成自杀了;“被就业”是大学里出现的现象, 很多学校为了虚报就业率, 把本没有就业的学生说成已就业;“被小三”是演艺圈里常用的一个词语, 某明星没有当第三者, 而被说成了某导演的情人。“被”这种新用法普及到社会各行各业, 形成了“被XX”结构, 这种结构以三音节居多。“被XX”结构成了2009年的流行语, 例如:
    (33) “被捐款”的事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 媒体不止一次报道过被捐之事。
    (34) 我们现在成了“被中奖”的时代, 购物中奖、QQ中奖、手机中奖……
    例 (33) “被捐款”是指某名人被人谎称“捐款”了, 实际没有捐款。例 (34) “被中奖”是指没有中奖, 而说成中奖了, 达到骗人的目的。
    “被XX”结构表达的语义是“嘲讽义”。任何一种新语言现象的出现都与社会的变化需要有关系, 人们选择表达新事物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创新性的, 完全是一种新的形式;第二种是以旧寓新, 用已有的词语赋予新的内涵。“被”的新用法就是第二种, 用“被XX”格式最能体现人们的无奈和嘲讽的语气。
    汉语被动标记除了“被”, 还有其他标记, 人们为什么只选择了“被”, 而没有选择其他标记?这与“被”本身的作用有关系。每当人类社会出现新现象或新事物时, 人们就用语言来描述或概括这种新现象或新事物, 使用的语言被大家认可后, 就可以在社会上流行开来。说话者要把自己的看法准确传达出来, 要通过词语组合规则体现, “被”字结构的引申用法正好体现了这种语义内涵。介词标记“被”成为时代流行语, 就是因为社会上有这种现象, 需要用语言来表达。人们选择了“被”, 用“被”与其他词语结合在一起, 形成了“被XX”结构, 表达没有做的事情或没有实现的愿望而被别人说做了或实现了。“被XX”结构正好满足了当时人们交际的需要。
    介词标记“被”可用于不同语体中, 可用于书面语中, 也可用在口语中。最早出现的以介词“被”为标记句式在表达上主要用于消极义被动句中。后来随着语言的发展也可用在积极义被动句中, 汉语其他被动标记均没有这种功能。经过2000多年的发展, 介词“被”成为人们首选的被动标记, 主要因为“被”在构句时起举足轻重的作用, 它的使用影响了句中其他成分的排列顺序。由于“被”对句子构成的作用大, 后来人们把以介词“被”为标记的句子叫“被”字句。
    注释
    1 沈家煊:《不对称和标记论》, 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 1999年, 第17页。
    2 唐钰明:《论先秦汉语被动式的发展》, 《中国语文》1985年第4期。
    3 (1) 周韧:《论韵律制约句法移位的动因和手段》, 《世界汉语教学》2010年第1期。
    4 (2) 向熹:《简明汉语史》 (下) ,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3年, 第93-95页。
    5 (3) 曹凤霞:《古代汉语被动标记式研究》, 博士学位论文, 吉林大学, 2012年。
    6 (1) [德]温格瑞尔、施密特:《认知语言学导论》, 彭利贞、许国萍、赵微译,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9年, 第227页。
    7 (1) 我们对7大方言区的30种方言进行了调查, 主要包括:海南屯昌地区“要”;广东汕头、梅州地区“分”;福建南平“埃”;广西客家“畀”;福建福州、闽南、广东潮州、汕头等地区“乞”;福建泉州地区“传”;福建厦门地区“度”;福建漳州西南部“护”;福建平和地区“乞护”;江苏苏州、上海地区“拨”或“拨辣”;广东西北地区、湖南临武地区“畀”;鄂东、湖南湘乡、江苏扬州、高淳地区“把”;湖北浠水、鄂南地区“把到”;湖北英山、罗田地区“把得”;浙江海盐地区“本”;浙江金华、江西石城和泰和等地区“等”;浙江温州地区“丐”;湖南汝城、江西赣县和安远等地区“捞”;四川成都地区“拿给”;江西信丰和上犹地区“讨”;安徽休宁地区“提”;湖南韶山地区“听”;湖北黄冈、黄梅, 湖南长沙、益阳等地区“把”;山东寿光、荣成等地区“找”;辽宁大连地区“让”;黑龙江哈尔滨地区“叫”;山西交城地区“给”。
    8 (1) 陈昌来:《介词与介引功能》, 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 2002年, 第264-266页。
    9 (1) 沈家煊:《不对称和标记论》, 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 1999年, 第10页。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