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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温州方言中的比较句到比喻句(4)


    三、温州方言的比较句系统与比喻句系统
    1.句法结构向修辞结构的转换
    人们在交际和认知过程中有着无限的扩张欲望,然而由于语言形式负载量的有限性,只有那些最为普遍、最为概括的语言功能,才会被编码为语法功能并得到语法形式(句法结构)的表现,可以说语法功能编码的正是人类认知经验中最为基本的场景。句法结构的有限性和人类表达交际欲望的无限性产生了巨大冲突,为了表达认知经验和交际意图中个别的、具体的功能要求,人们在句法结构的基础上,加上更多的认知变量和交互变量,从而形成修辞结构,以便使那些个别的、具体的功能要求也能得到语言结构上的表现。“句法结构是抽象层次最高的修辞结构,修辞结构是一定动因下句法结构的变异和组合。”(刘大为,2009)句法结构和修辞结构处于连续统的两端,当句法结构受制于一定的修辞动因之后就转变为修辞结构。
    2.比较句发展为比喻句的两大动因:借同解释与跨域等同
    比喻源于比较,比喻句在本质上也是比较,必须在比较中进行。比较之所以会向比喻发展是因为加进了两种动因:借同解释和跨域等同。
    所谓“借同解释”指的是言者认定听者对喻体掌握一定的知识,并通过确认本体与喻体的等同关系,来促使听者借用对喻体的已有知识来理解本体。
    所谓“跨域等同”是指本体与喻体分处于不同的认知域,要实行“借同解释”的话势必就要将这两个认知域等同起来,“听者必须将另一认知域中关于Y的知识投射在这一认知域中的X上,X才能按照言者的意图得到解释,从而形成了一个跨域等同的比喻构式。”(刘大为,2009)乔纳森·卡纳(1989)说“比喻是认知的一种基本方式,我们通过把一种事物看成另一种事物而认识了它”,为什么能将“一种事物看成另一种事物”呢?原因就在于“借同解释”和“跨域等同”在起作用。
    温州方言的比较句无论怎样变化,只要能接受这两种动因就都能演变成比喻句。试看:
    (17)条凳逮许条凳长短一色。(这条凳跟那条凳长短一样。)
    (18)头摇起逮百楞鼓儿一色。(头摇晃起来跟拨浪鼓一样。)
    (19)个女娒娒面色逮树叶一色黄。(这个女孩子脸色跟树叶一样黄。)
    以上三例均使用了比较句中表示等同关系的平比句句式“A逮B一色”。从语感来看,例(17)是一个“纯”的比较句,而从例(18)到例(19)比喻的“意味”越来越浓。从以上三个例句的差异,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温州方言的比较句向比喻句发展的过程中,“借同解释”和“跨域等同”这两个修辞动因所起的作用:
    例(17)之所以看起来是一个“纯”的比较句,是因为该句只是陈述了一个事实——(经过比较后发现)两条凳的长短一样,这两条“凳”在听者的认知中并没有知识上差别,言者不想,也无法利用其中的某一个去帮助听者理解另一个。
    例(18)相对于例(17)而言加入了“借同解释”的修辞动因,言者认定听者了解“百楞鼓儿”摇晃的样子,却不知道现实中某个人“头摇晃起来”的状态与程度,所以要借助“A逮B一色”的句法结构,帮助听者借用对百楞鼓儿摇晃的认知来理解头摇的状态。A和B在“摇”的性状上等同,属于同一个认知域,B之所以成为喻体,是因为关于B的知识为受话者已知,可以成为他理解A的基础——通过把A类比成B而理解它。
    例(19)相对例(18)而言似乎比喻的“意味”更浓,是因为在“借同解释”的同时还加入了“跨域等同”的修辞变量。“女娒娒”和“树叶”是两个相差甚远的认知域中的对象,现实中我们完全不可能将它们等量齐观起来。但是认知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对一个已知(喻体),一个未知(本体)的两个对象来说,它们所处的认知域相隔越远而我们又将它们视为同一类对象,就越能在一个全新的视角下,通过喻体的知识去发现本体上通常难以发现的特征。这一个“女娒娒”的脸色究竟憔悴到什么程度是我们未知的,但是枯黄的树叶是怎样的,却是每个人都已知的。一旦将这两个不同认知域的对象视为同一,就能通过将树叶的枯黄投射到“女娒娒”的脸色上而真切、生动地感受到后者的状态。
    “跨域等同”一定蕴含了“借同解释”,而“借同解释”却不可能蕴含“跨域等同”,所以接受了“跨域等同”的比喻通常看来是更为典型的比喻。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