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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贵宾所到之处”与“游客所到之处”相关争论的再思考--《“贵宾所到之处”句系统研究》简述


        论文作者简介:
        余理明,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研究兴趣为汉语语法及词汇的历史研究。
        吕彦,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研究兴趣为汉语语法及对外汉语研究。
     
    文章回顾了40年来学界对“贵宾所到之处受到热烈欢迎”(N1所到之处VP)句的争论,通过借鉴构式语法的思路,以其语义-语法关系为切入点,指出“贵宾所到之处受到热烈欢迎”一句更接近于“N1所到之处VP”句系统的常态,而“游客所到之处风景秀丽”类句反而是由该句系统衍生出的变式。同时指出若跳出句子显现的表层结构分析,或许能够窥探出学界对这个句型争执不清的原因。
    文章大致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论;第二部分,“N1所到之处VP”句的特点;第三部分,“N1所到之处VP”句现状;第四部分,四类句式间的关系及句式意义;第五部分,结语。
    文章指出,“贵宾们所到之处,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一句的合法性争议始于七十年代末期严修的质疑,他认为该句与“游客们所到之处,山明水秀,景色怡人”句一样,“贵宾们”是“所到之处”的定语,而“所到之处”不能够“受到欢迎”,因此是病句。之后学者们就该句的合法性展开讨论并产生分歧,大致有三种看法:第一种为赞成派,他们认为前者是一种病句,应当加以规范;第二种是反对派,他们认为该句中“所到之处”是状语,真正的主语是“贵宾们”,因此无语病;第三种是居中派,他们认为该句式在习性原则的作用下展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因而被广泛使用。作者指出“贵宾所到之处”及其同类句使用普遍、复杂多变,各句式间的转换生成关系隐含了丰富的汉语语法信息,有待深入考察。
    通过对“N1所到之处VP”句的考察,文章认为有三个方面值得注意:第一,句中N1是一个可自由替换的名词性成分,表示有活动能力的人或物,可以承前省略;第二,句中至少涉及两个动作,一个是VP的核心,另一个包含在“所到之处”中,表示“N1到达/经过某些地点”;第三,句中VP复杂多变,可以是SV或VO,并且V跟句中N1和“所到之处”可以有不同的语义关联。
    以上述三个方面为考察重点,文章将“N1所到之处VP”句分为四类,其中N1与VP中V的语义关系可以是施事,即N1所发出行为VP对“所到之处”相关事物N2有所影响,如“亿利人所到之处,自豪地唱着他们的领头人梁树长亲自谱写的《亿利脚手架之歌》”;可以是致事,即VP由N1引发,但不是N1的行为动作,而是“所到之处”事物N2的变化,如“他们赴新加坡、美国等国演出,所到之处无不引起[Ø]轰动”;可以是感事,即介于施事与受事之间,感事者在感知过程中对外界事物的观察了解是主动的,但是外界事物的影响使感知过程有被动接受的特点,如“在整个考察活动中,考察组成员所到之处竟然未发现一只飞鸟”;可以是受事,即N1是受事,施事N2语义上受“所到之处”的领属,如“队员们还向群众讲述‘女孩一样好’的亲身感受,所到之处赢得了当地老百姓的欢迎和支持”。此外,每一类还可分为不同的小类,体现不同的语义关系。
    文章接着从N1、N2、VP及其与“所到之处”之间错综复杂的语义关系出发,对N1为施事、致事、感事、受事时四类句式各小类间的递变关系进行了细致描述,指出这一系列句式围绕“所到之处”构成了一个相互关联的系统,各小句间存在着递相变化又彼此相近的密切关系。
    总体说来,“N1所到之处VP”这一句式从语义上看,首先是以“N1到某处”为前提,其次是以“发生了某事或出现某状况”为主体;从结构上看,N1和“所到之处”两个都是名词,不同在于N1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可替代成分,表示移动的行为者,而“所到之处”是一个固定的标志性成分,表示行为的环境,VP是这两个名词性成分中选择论元作为话题,形成多样的句子变式。
    最后,文章指出“所到之处”在句中的语法语义地位多变,既可以表示N1行为的空间背景,也可以表示N1涉及对象N2的空间范围,有时还兼有两种功能。若单纯地按照显现出的表层结构作分析,各变体句式之间紧密的转换生成关系及清晰的逻辑联系将会被掩盖,作者认为这或许是前人对该句型争执不清的原因。
     
        (原文刊于《语言科学》2016年第15卷第3期)
        (中国社会科学网 王婷婷)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