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猛:训诂和汉语体系的关系
http://www.newdu.com 2024/11/27 08:11:07 爱思想 张猛 参加讨论
本文反思了《马氏文通》以来有关汉语研究的一部分有影响的理论,从训诂的角度分析汉语原生词的引申繁衍过程,揭示出汉语的词在用、义、音、形四个方面的八种情况,即“四类八则”。这“四类八则”可根据本用和活用划分为两个相对独立又相互作用的系统。其中本用、本义、本读、本字构成汉语静态系统,活用、引申、改读、假借构成汉语动态系统。前者为本,是汉语历时研究的基础;后者为用,能影响汉语共时研究。前者以原生词为核心,“词有定类”;后者以孳乳词为核心,“离句无品”。汉语由此呈现为一个双系统构造。据此进一步提出两个主张:第一,通过解析现代汉语公案句、汉语叠词组合的结构属性等,指出汉语中词法重于句法。在汉语里,词法乃句法之本,词法不明则句法不明。第二,欲明汉语词法,有赖训诂和训诂学。训诂学立足于汉语静态系统,训诂则立足于汉语动态系统。尽管两千多年来,训诂和训诂学的研究对汉语做了相当全面而精细独到的描写,但汉语的发展变化不会终止,所以训诂和训诂学的工作永无止境。 【一】 谈到训诂,自然要问:在汉语语言学里,训诂算什么? 训诂学算什么? 一般来说,训诂的任务是消除汉语交流中的理解障碍[1],训诂学的任务是为训诂提供相关的理论和方法。训诂的实践及其相关理论和方法无疑都属于汉语语言学。然而当代汉语语言学学科分类中,训诂和训诂学的定位尚未明确。现今通行于汉语研究中的语言学理论,多从非汉语的语言中归纳抽绎而来。“寓言十九,重言十七”[2],在这些理论系统里,找不准来自汉语读解实践的训诂和训诂学的位置,不足为奇。 要研究汉语,首先应当全面了解汉语。作为汉语研究者,至少《新华字典》里那些字应该大半会认会写,中国大学教科书里提到的汉语言文学作品应该能读通。若识字有限,读书有限,所知词语及所见句式必然有限。未尝见识过汉语中万千气象,不了解汉语的历史面貌,看法难免偏颇。由此构建汉语语言学,其说往往难以自圆。 “卮言日出,和以天倪。”[3]搞汉语,当以汉语为本;做学问,当以事实为本,而不当“与己同则应,不与己同则反;同于己为是之,异于己为非之”[4]。训诂所解决的均为汉语交流中的实际问题,并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全面兼顾汉语的历史现象和方言现象、书面现象和口语现象。训诂学则是围绕训诂来构建的:内则深至情绪心志思维道理,外则遍及声音意义形式用法,精而至于无一字无来处,严而至于例不足则法不立。今日语言学所追求之终极境界,训诂学自来作为常规信守,且明辨于学以致用与学无止境之理,而能止于逸、归于道。 掌握了汉语的实际情况,方能以其昭昭,使人昭昭。至今有过许多关于汉语系统的理论,然而训诂所调查的汉语实例之普遍、解决的汉语问题之具体而多样,训诂学所提供的理论和方法与汉语系统契合之紧密,在诸般理论中,无出其右者。 【二】 马建忠(1844—1900)作《马氏文通》(1898),借鉴拉丁文法描写汉语系统。他的工作可归纳为两项:一是寻找出拉丁文法和汉语文法的共性,二是发现并解释汉语文法的个性。为此,他在仅30万字的著作中,列出了约8000条汉语文言例句,讲其同而说其异。这些例句证明马建忠在借鉴外来理论的同时,坚守了训诂的传统:论从例起,理自事出。尽管马建忠尝试建立的汉语文法理论系统受到后人批评,却至今无人能指责他不懂汉语。 《马氏文通》之后八十年,学界恪守同样的实事求是原则,从实例出发,发掘汉语个性。既关注借鉴来的理论对汉语言事实的解释力,即诸语言间的共性问题;又直面理论与汉语言事实间的矛盾,努力探索和解决汉语的个性问题。不沾沾自喜于理论所能解释的部分,常孜孜以求于理论未能解决的问题。[5]关于汉语的词类划分、宾语性质、句法分析方法等,都曾有过公开的大讨论。 这个时期在汉语语法方面做出过系统性贡献并影响至今的学者,无不淹通古今,又或学贯中西、兼修文理,而悉皆能通文字音韵训诂。如杨树达、黎锦熙、赵元任、王力、魏建功、吕叔湘、丁声树、陆宗达等。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汉语语言学研究领域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一方面,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新的语言学理论相继被引进并被应用来解决汉语的一些问题。另一方面,对外汉语教学规模日益扩大,实践中凸显出许多原先不曾留意的汉语现象。每一种新理论或新方法,每一个新问题,都给汉语学界吹进新鲜空气,带来新希望,令人振奋。汉语研究的课题立项量、学术期刊的论文发表量、以及学位论文的数量,均远超前八十年。[6] 如今三十余年过去,一些研究者开始反思:这些年的耕耘到底收获了什么? 成千上万的课题、论文、专著,带来了哪些进步? 术语的定义是否更准确了? 规则是否更简明了? 方法是否更完善了? 问题是否更集中了? 语言学学科亦文亦理,所谓“文科中的理科,理科中的文科”,可以借鉴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历史学、哲学、民族学等各学科的方法来研究。正因为语言学具有广泛的学科关联性,所以一直缺乏合用的标准来评判一种语言学理论及其相关研究成果的科学性。 信息技术的产生和发展,引发了全社会各领域的变革,也向汉语研究提出了要求,要求汉语研究者为计算机信息处理提供有效的理论支持,以建立相关的语言模型,应用于汉语信息处理、汉语人机对话等。这无形中成了客观评价语言学研究成果的标准。面对时代的需求,汉语研究界几乎全体噤声,迫使计算机工程师们不得不自己钻研汉语。可以说,这种情况深深刺痛了有责任感的汉语研究者,使他们更加关注汉语的实际问题,对新理论更加谨慎。 近年,学界引进构式理论的时候,已不复从前气象,不再是一经“拿来”便山呼海应、风随景从———显然,人们已在反思。 【三】 以下列举一些曾经有过并至今仍受到注意的理论和方法[7]: 1)结构理论和结构层次分析; 2)变换理论和句式变换分析; 3)特征理论和语义特征分析; 4)配价理论与配价结构分析; 5)空语类理论与空语类分析; 6)移位理论和成分移位分析; 7)约束理论和语义所指分析; 8)指向理论和语义指向分析; 9)范畴理论与语义范畴分析; 10)认知理论和语言认知分析; 11)语用理论与语言运用分析; 12)类型理论和语言类型分析; 13)构式理论和构式分析。 如果只有一种理论和方法,讨论其利弊就应该具体周详,指出长处与不足。既然有了不止一种的理论和方法,就不妨把这些理论方法摆在一起,相互对照,找出长处与不足,发现进一步探讨的门径。 上述各项理论和方法在处理汉语与其他语言的共有现象时,都挺有说服力;但在处理汉语中与其他语言不同的现象时,往往力不从心。关于这些理论和方法在汉语研究中的功过成败,且待公论;在此仅就它们对汉语研究的作用,简要做一下评估: 问:这些理论都完全适用于汉语吗?———回答不外有二:其一,是的,每种理论都能解释汉语的所有问题。其二,否,每种理论都不能解释汉语的所有问题。 分析一:假设每一种理论都能解释汉语的全部问题。那么,这些理论相互之间便是等价关系,可互相替代。它们之间没有先进与落后之别,没有创新和守旧之分。根据科学研究的简约原则,掌握其中任何一种即可。然而,现实中这些理论往往止步于对老问题做新说解,未能构建出系统的汉语理论。 分析二:假设每一种理论都不能解释汉语的所有问题。那么,这些理论相互之间便可以有三种情况:1)所能解释的问题有限而相同,是局部替代关系,表现为概念和规则可直接互换,但只能解决部分问题。一般来说,针对同一类客观现象的两个有独创性的理论之间,由于观察角度或分析方法不同,其基本概念自然会有所区别。因此,如果两种理论在基本概念和规则上有一一对应的关系,其中一种便是赘余。术语内涵相同,仅措辞不同,不算理论创新。2)所能解释的问题有限而不同,是互补关系,表现为各种理论分别能解决不同问题,各擅胜场。这种情况下,奉行者不宜对原本不擅处理的问题强生说解,而应更上一层楼,对各方理论统筹考虑,藉之构建出足以协调各方长处的新平台。3)所能解释的问题有限而有同有异,相同的部分可以被替代,不同的部分属于互补;这是交叉关系,相当于替代关系与互补关系的混合。其中使两种或多种关系融汇在一起的方式,对构建一个能够协调各方长处的新平台具有积极作用。 小结:诸种理论固然各有价值,但任何一种尚不足以替代其余,不能独力撑起汉语研究的堂厦。因此,凡以为自己所主张的理论无所不能,从而排斥其他理论、贬低其他途径的探索,不肯接受任何不同意见的,不是科学的态度。愚忠可叹,偏执可悲。 【四】 关于汉语,其实早有一套实用可行的理论和分析方法,这套学问旧称“小学”,至少已有两千年历史。该理论将汉语分为文言、白话两大系统,以《诗经》《左传》等儒家经典和先秦两汉子史典籍中的全部语言现象为基础,从形、音、义、用四方面入手,构建了关于汉语的语义、文字、语音、语法等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的知识体系。以这套体系为依托,繁衍出了诗歌、散文、辞赋、骈文、词曲、戏剧、话本、变文、说唱、小说等各种体裁的、辉煌灿烂的汉语言文学。 就汉语教学而言,在两千多年的教学过程中,已筛选出多种经过历史检验并被证明是卓有成效的汉语教科书系列。其中有启蒙读本,也有初、中、高级教材和范本,如《弟子规》《千家诗》《古文观止》《昭明文选》《资治通鉴》等。不仅如此,还形成了以识字为本,以经典为例,以比兴为法、以诵读默写和讲解为形式、以勤勉读书忠义做人为正道的、涵盖教学方法、教学 理念、教学参考书系列在内的一整套传授汉语暨中国传统道德与文化的教学体系。 此外,“小学”还催生了关于汉语的所有最重要的工具书及相关理论,如雅学、许学、音学、字学、类书以及训诂学等。从理论上看,“小学”是一个内容丰富、气象恢宏的体系,而不是一个专一的学科。它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以经典文献为核心的汉语语料系统。 2.以《说文解字》为代表的汉字字形及形义分析系统。 3.以《切韵》《广韵》为代表的汉语语音分析系统。 4.以《尔雅》《玉篇》《康熙字典》为代表的汉语词语词义分析系统。 5.以经史子集的诸家注疏为基础而构建的汉语用法范例及用例分析系统。 这样一种由五个子系统构建的、历时的“小学”体系,现在也称之为“传统语言学”。 科学是世界的,而语言是民族的。传统语言学的特点在于未曾考虑其他语言,只关注汉语现象。专注于为汉语服务———这是传统语言学的局限,也是其特长。[8] 同样的局限兼特长在上节所述十三种借鉴来的理论中也能看到。那些理论有个共同点:无一将汉语作为研究对象,皆不重视汉语用例。显然,它们本来不是为汉语服务的。而正是这一点,体现出那些理论与传统语言学的根本区别。 【五】 有些公认的“汉语问题”, 表面看似乎出自汉语,其实是所用理论自身有局陷,导致了对汉语现象的误解。 汉语语法研究中有个句子:“一锅饭吃了十个人。”意思并不难懂,却让一些研究者头痛不已,争论多年而无果,由此成为公案句。其中原因是只注意了语义和语法的配位问题。从语义上看,“一锅饭吃了十个人”大致等于“十个人吃了一锅饭”,但该句语法形式“反常”:受事在主语位置上、且同时施事在宾语位置上。倘若遵循语义和语法的配位“规则”,就该是施事做主语在动词前而受事做宾语在动词后。[9] 一个句子之所以能成为公案句,无非两个原因:一是说的人错了,导致客观现象特殊化;二是解的人错了,他们主观认识有局限。公案句特殊吗?单从语法看,自然是的;但若从训诂看,却未必。[10]训诂的看法是———“一锅饭吃了十个人”,相当于“一锅食十人”。自古“食”字有二用:a.音shí。饭食;吃。b.音sì(饲 )。给人吃;供养。“食”是文言动词,在现代汉语普通话中一般不独立使用,它的功能由现代汉语动词“吃”继承。不过,“吃”常见的是继承“食a”,罕见其继承“食b”的用例。然而,“一锅饭吃了十个人”的“吃”,恰恰用同“食 b”。这个“吃”,不是“把食物等放到嘴里经过咀嚼咽下去(包括吸、喝)”,而是“供养”。关于公案句“一锅饭吃了十个人”,按训诂的方法处理,只需一条注释:“吃,供也。”(一锅饭供了十个人。) 作为“食”的继承者,“吃”既然已有“食 a”,那么“食 b”的功能自然可以附着在“吃”上,如影随形。这种情况类似生物的遗传基因。一旦条件具备,“基因”便被激活。公案句中的“吃”显示出“食 b”的功能,正是因为语序发生了变化,导致“基因”被激活。 句法的难题、语序的难题、语义语法配位的难题,一旦换位从训诂的角度思考,往往可以化为寻常的词义引申问题。 由此看来,研究汉语的问题,有必要关注训诂和训诂学。即使遇到语法难题,也应该考虑运用训诂的方法、从词汇角度来解决。自古以来,学者解决汉语问题时,不约而同地以词汇训诂为中心,这种现象无疑有其内在必然性。何况数千年间,汉语并未停止发展,语音、词汇、句式、文体、文学作品等都极大地丰富、完善了。那么,关注汉语现状,同时也关注汉语历史,将汉语作为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动态对象来研究,这种思路就应该肯定。如果发现尚未解决的汉语问题,从训诂和训诂学的角度出发,就汉语说汉语,应该算是实事求是的科学探索,不能仅仅因为训诂和训诂学使用时间太久而喜新厌旧、忘其根本、弃之如敝屦。 【六】 认识客观世界,当有起点。几何从原点起,化学从分子起,物理从原动力起,数学从1起,生物从单细胞起,经济从商品起,社会从个人起。一切客观事物,都有其最基本的单元现象。汉语的研究,不妨从“第一个词”起。 作为第一个词,其产生之初,应当具备两个条件:其一,作为音义结合体,必有一个初始意义。其二,该词的使用必定具备一个语言环境。所以,讨论“第一个词”有个前提:这是一个使用中的有效词。一个词若从未使用,便没有任何意义;而一旦被使用,接下来就可能发生以下情况。 首先,这个词可以有两种用法,一种是其初始的用法,即“本用”;一种是在具体语言环境影响下,依托其初始用法而临时发生的灵活用法,即“活用”。一词而两用,便是词的用法的二重性。这种现象,《诗经》的经典注释家称之为“比”和“兴”。 其次,“活用”会导致语义上发生“引申”[11],与“活用”相对的“本用”在语义上即为引申义所从来的意义。这个意义,可以是“本义”,也可以是较早的某个引申义。 再次,一个引申义经常被使用,或从中又引申出其他意义,往往需要和本义有所区别。区别的方法之一,是改变该词读音。于是有“改读”[12],以及保留原有读音的“本读”。训诂学里也称之为“读若”或“如字”。 最后,改读了的语音形式可以反映在口语中,却无法反映在书面上[13];因此,汉语书面语中往往通过创造新的形声字来区分词的常用引申义。[14]对于新形声字来说,该常用引申义便是它的本义,而它就是该常用引申义的本字。训诂学里称这样的形义关系为“本字后出”,称这样的新形声字为“后起本字”。[15] 至此,一个新的本字产生,它有自己的本读、本义和本用。当初那个从“第一个词”的活用中产生的引申义从此自立门户。这是一个新的词,尽管与“第一个词”息息相关,但却是无可置疑的“第二个词”! 从第一个词的应用到第二个词的问世,前后经历四个阶段,构成一个完整的引申发展过程。重复其引申发展过程,还可以生成第三个词、第四个词。如此繁衍,直到满足汉语的表达需求为止。这就是汉语里一个最小结构单位的变易、分化、繁衍的过程。 “第一个词”是原生词。传统语言学认为有形可考的汉语原生词约五百个,《说文解字》列出540部首,章炳麟《文始》列出“初文”和“准初文”510个,均与原生词研究有关。 【七】 原生词通常用象形字、指事字或会意字记写。[16]外来借词在汉语里可归入原生词,无论它是通过义译而转写为汉语词,还是借用音译汉字来记写。第二个词以下皆由活用而来,传统训诂学里称之为“孳乳”,故可称为“孳乳词”。孳乳词通常用新制汉字记写。这种新制汉字,传统训诂学也称之为“孳乳字”。一般来说,孳乳字是孳乳词的本字,多为形声字。 汉语中的词,其产生方式不外乎原生和孳乳两大类。汉语中任何一个词,在需要时都可以发生“孳乳”。原生词和孳乳词,构成了汉语的词汇系统。沈兼士曾梳理过《广韵》的谐声系统字,涉及26,194个汉字所记录的词,由主谐字到被谐字、又到次被谐字等,一个谐声系列可以多达六个谐声层次。[17] 不过,即使引申义已成常用义,而相关的新制汉字也往往不能及时造出来。在“第二个词”所用的新制汉字问世之前,该“第二个词”只能与第一个词共享“本字”。这时,该字形对本义而言是“本字”,对引申义而言是“假借”。东汉学者许慎已注意到这种现象,举出“令”和“长”两字为代表。也正是他,将“第二个词”借用第一个词的本字称为“假借”,而后人则改称为“六书假借”或“引申假借”[18],以别于另一种叫“通假”的假借。 综上,关于汉语中任一单音节词,均有如下特点: 1.每一个单音节词都涉及八个方面的规则:本用、本义、本读、本字,以及活用、引申、改读、假借。 2.八个方面的规则均按四个门类配对:本用和活用相配而归于“用”,本义和引申相配而归于“义”,本读和改读相配而归于“音”,本字和假借相配而归于“形”。 3.每一个单音节词的四个门类和八个方面的规则均与词的用法的二重性相关,全都出自两种用法:本用和活用。 以上特点可概括为两句话:“一词两用,四类八则。”“八则”之中,本用、本义、本读、本字反映词的四类基本状态,活用、引申、改读、假借体现词的四类基本变化。 凡是汉语中的词,均可运用上述规则所构成的系统来描述其状态、分析其变化。 【八】 无论是原生词还是孳乳词,每个单音节词的本用、本义、本读和本字都只有一个。但是,每个单音节词都可以有不止一种的活用、不止一个的引申义、破读、六书假借及其孳乳字。 本用、本义、本读和本字,相互关联,属性稳定,具有唯一性,由此构成了汉语词汇的核心部分,其存在的客观性由汉字的本字字形 体现。这个兼具用、义、音、形的系统可称之为汉语词汇的静态系统。汉语静态系统可以为汉语的历时研究提供断代标准,是汉语历时研究的基础,有助于建立和完善汉语的理论。如果要划分汉语的词类,在汉语静态系统里可以做到一义一类[19],“离句”而有“品”。[20]《说文解字》是研究汉语静态系统的基础文献。东汉刘熙所著《释名》,致力于探讨的是“第一个词”[21];汉唐石经、历代字书、官修韵书、字典等,维护了汉字字形和字音字义的统一与稳定,均可视为研究汉语静态系统的典范。 活用、引申、破读、假借,皆随用而生,应变而成。由此构成了汉语词汇中最有活力的、应用的部分。这一部分,以汉语应用中“活的”语句为依据,可称之为汉语词汇的动态系统。汉语动态系统是一个无穷集,凡是汉语的动态现象,只宜实事求是地描写,不宜轻易定性。在定性任意一个汉语动态现象时,都可能因为主观认识的差异而产生严重分歧,并给汉语共时研究造成很大干扰。汉语动态系统的研究任务是解释汉语应用中的问题。如果要划分汉语的词 类,在动态系 统里 只能“依 句辨品”。[22]《尔雅》汇集了先秦典籍中的词语使用情况,西汉扬雄搜辑了当时华夏的“别国方言”,历代前贤注释传世文献时,将汉语词语的活用实例逐一点到,并简洁描写了它们的引申状态或使用情况,唐代学者陆德明等详细调查和标注了最有影响的一些先秦典籍中的改读现象。这些都是研究汉语动态系统的典范成果,反映了历代学者对汉语动态系统的精细观察和深刻了解,体现了他们严谨细密的分析能力和精妙的描写能力。 从历时的角度看,汉语的基本构成要素“词”的发展有原生和孳乳两种方式;从共时的角度看,汉语体系依赖静态和动态这两种状态,既保持了传承所需要的稳定,又满足了交流所需要的变通。 两种发生发展方式以及系统的两种存在状态之间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过程,成就了汉语体系的全部发展历史。整个汉语体系虽然复杂,但归纳起来,不外乎由动态和静态两个系统交相作用、共同支撑。[23]汉语体系是一个双系统构造。 乾嘉时期,段玉裁对《说文解字》9,353个正篆的本义引申义系统做过全面深入的研究和精当简约的概括;朱骏声对《说文解字》正篆的引申假借和通假做过全面调查和总结,并对各正篆之间的孳乳关系也做了一定程度的整理。这些研究,将汉语静态系统和动态系统有机地整合在一起,使整个汉语体系得以在最小结构单位“字”的基础上呈现出来。 可以说,至《马氏文通》问世,训诂和训诂学便已经完成了对汉语体系内部各单纯词的用、义、音、形等四个方面的分类普查,完成了对静态系统和动态系统及其相互关系的基础研究。 【九】 从“一词两用,四类八则”可知,研究汉语,不能不注意以下几项事实: 1.汉语词汇系统的发展是个渐进过程。这是一个由原生词到孳乳词,及由孳乳词到新孳乳词的衍生过程。 2.每一个新词的完整历程包括四个阶段:用之生、义之生、音之生、形之生。 3.每一阶段都涉及由静到动两个环节:由本用到活用、由本义到引申、由本读到改读、由本字的假借到新字的定形。 4.一个环节赋予当事词一种属性。汉语中每个词都拥有八个方面的属性。其中词的义、音、形之间属于词的内部关系,而词的用法和语境相关,属于词的外部关系。分析任何一个词,都应兼顾这八个方面的属性和内、外两种关系。[24] 5.关于词的“四类”(用、义、音、形),若对其中某一类有疑问,可借助其余各类来推求破解。举其余而叩其一,通过分析词的内、外部关系,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25] 前人已发现,在汉语中可根据字词内部关系来解决语言理解和文献释读问题。段玉裁说:“小学有形、有音、有义,三者互相求,举一可得其二;有古形、有今形,有古音、有今音, 有古义、有今义,六者互相求,举一可得其五。”[26]字词问题一旦解决,句子释读问题就可以解决。也就是说,每当遇到一个导致交流障碍发生的句子,首先要考虑的不是该句的结构,不是语义语法规则,不是将障碍句作为一个囫囵的整体对待;而是先找出句中导致障碍发生的词语,调查障碍词的各种用例及其上下文给出的使用条件。搞懂了障碍词,障碍句往往迎刃而解。问题的发现由面到点,问题的解决由点到面,此法在训诂界已行用千年。 上文所言现代汉语公案句“一锅饭吃了十个人”中,障碍词是“吃”。通过对“吃”的古代对应词“食”的追溯和调查,证实了“食”拥有的一种用法“基因”隐性地遗传给了“吃”。这种隐性遗传的基因之所以在公案句中得到显性的表达,是因为公案句提供了合适的语境条件使该基因被激活。公案句里的语法障碍,本质上是“吃”这个词的一个引申义没受到注意。相对于障碍句而言,“一锅饭供了十个人”是“答案句”。答案句的特点是:与障碍句形式相近,语义相同。可以认为:障碍句和答案句之间在句法上存在替代关系。[27]不过从训诂角度看,这种句法替代关系是通过一个或若干个“障碍词”的替代去实现的。 【十】 汉语中,句法和词法互为表里。二者之间,词是第一位的。没有词,不可能有句;而但凡有一个词,也能成句。在汉语里,词法不明,则句法必不明;词法惑,则句法必惑。 词是音义结合体。若以词法为基础,自然离不开词义。词表示概念,句表示判断、陈述、描写、存在等。概念不明,则判断必不准、陈述必不清、描写必不对、存在必不实;概念明确,则判断易知、陈述易晓、描写易明、存在易察。有主张从汉语句法中剔除语义的,这类理论,因无法否认“音义结合”的词乃句子的构成元素,所以常常两难于词义和句义之间。 《论语•颜渊》:“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此句可有两说:一说君为君、臣为臣、父为父、子为子,是主谓结构[28];一说以君为君、以臣为臣、以父为父、以子为子,是述宾结构且动词活用为意动用法。[29]无论其结构是主谓还是述宾,均为句法问题。然而从词法角度看,上例中“君、臣、父、子”四个单音节词皆为叠用形式:所谓主谓结构,实为下字活用;所谓述宾结构,实为上字活用。[30]总之,都出自词的用法的二重性。 此例给出了一个启示:由于词的用法具有二重性,因而即便是一个叠音双词组合,理论上也应有四种结合类型:1.本用+本用。2.本用+活用。3.活用+本用。4.活用+活用。《诗经•周南•关雎》第一个词是“关关”,用于拟声。毛传说:“关关,和声也。”这是一种活用。“关”字的本用,《说文》说:“以木横持门户也。”关,本义为门闩;引申为门,为关闭门,为关藏等。[31]下面是“关”字叠用形式构成的组合“关关”,它可有如下几种用法: 【本用+本用】关关:每一座关。(———联合。俗语有“关关难过关关过”) 【活用+本用】关关:关闭关卡。(———述宾。此意多做“锁关”“闭关”“封关”等) 【本用+活用】关关:关卡关闭。(———主谓,或表被动。亦作“关隔”“关禁”等) 【活用+活用】关关:关押一阵。(———联合?连动? 述补? 即“关(一)关”) 【活用+活用】关关:姓关的海关关长。(———偏正) 【活用+活用】关关:拟声词。雎鸠和鸣之声。(———连绵词) 显然,若不能从词法上说明每个“关”的用法,就不可能认定“关关”的句法结构。 其次,用法类型和句法结构的关系,从理论上来说应该也有四种。如下: 第一,用法类型不同,句法结构相同。例如: “土豪”,指当地的豪强或庸俗的富豪;皆偏正结构,“土”活用。“本末”,指树根与树梢,或始因与结局,皆联合结构,两字活用。 第二,用法类型不同、句法结构不同。例如:“山寨”,指山上的寨子,偏正结构;或指仿制的,联合结构,两字活用。“军师”,指军队编制单位军和师,联合结构;或指军事上的老师,偏正结构,两字活用。“菜饭”,指菜和饭,联合结构;指有菜的饭,偏正结构,菜字活用。“茶水”,指茶和水,联合结构;或指放了茶叶的水,偏正结构,茶字活用。“人流”,指人的川流,偏正结构;或指人工流产,状中结构,两字活用。 还有两种:一是用法类型相同,句法结构不同;一是用法类型相同,句法结构也相同。这两种都是特殊情况,因为用法决定意义。同一个组合形式,假如用法类型相同,其意义必定相同;假如意义相同,其句法结构也必定相同。下例可从反面说明这一点。 “表哥”,偏正结构,指表亲中的兄长;或偏正结构,指戴手表的大哥。其中表、哥二字均为名词。仔细观察,可知“表”的用法有异常。“表”的本义是毛皮之有毛的一面,“表亲”和“手表”都是引申义,是活用。但活用中还有差异:若采用绝对标准,即以“表”的本义为基准,皆当作引申看待,无法表达出两个用法之间的差异。为此只能采用相对标准,设“表亲”义为本,而“手表”义为活用,以便区别。结果就是:“表哥”,偏正结构,指“表亲中的兄长”;或偏正结构,指“戴手表的大哥”,而“表”活用。 “活用”属于汉语中的动态现象。解释动态现象中的问题,应当使用动态标准。如此既能贴近汉语实际,又能使解答简明易懂。 综上所述,在动态汉语里,一个双词组合,即使是音同字同的两个词,也可能由于本用或活用的差异而有四种用法类型,且每种用法类型均有可能分属两个以上的句法结构。因此,汉语里每种组合都可以有不止一种的用法类型和句法结构。显然,在没有形态变化的、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汉语里,即便最简单的组合,若不明白其中各词的用法,都不可能正确分析出它的句法结构关系! 单单依靠句法分析,不能解决汉语中障碍句的读解问题。句法分析的目标如果是先解明句法、进而理解词或全句的意义的话,该目标是不可能完成的。汉语读解,当先词后句,障碍词未解决,句法分析难有作为。从句法角度讨论公案句而久议未决,就是这个原因。[32] 汉语中每个词的用法在理论上都像上述“关”一样丰富。事实上,关于词的用法,没有不可能的,只有没实现的。用法多的,因条件具备了;用法少的,因缺乏“激活”机会。所以,分析汉语中任何一个结构,都应该从词的“四类八则”入手,了解结构中每个词的全部可能的用法。[33]词法不明,句法必不明。 【十一】 分析汉语,当以词为本,根据“一词两用,四类八则”来关注句中每一个词。 训诂,以解释汉语字词在应用中的种种状态为己任;训诂学,以汉语词法为中心而建立的学科。在长期的应用和完善过程中,训诂方法和训诂学理论始终与汉语的历史和现实紧密结合,推论讲究事理,表达崇尚简约,表里和谐相融;所以不仅有很强的解释力,还有十分自然的表现形式。训诂和训诂学,服务于由双系统构造的汉语体系,是“汉语之法”的根基。 训诂,为汉语的动态系统服务,解释汉语在应用中表露的种种现象。通常以注释的形式体现。语言是思维的工具,思维不止,语言之运动变化亦不止。所以,汉语的动态表现必然无穷无尽,而训诂的工作也将永无止境。 训诂学,为汉语的静态系统服务,描写并说明汉语的静态系统和动态系统之间的种种关联,为训诂提供理论依据、应用规则和检验标准。比照动态系统的无穷变化而言,静态系统相对稳定;所以,训诂学通常将汉语的静态系统假设为一个有限的集合,从而建立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尽管如此,从宏观来看,这种静态仍然是相对的、暂时的。由于语言的发展变化没有极限,所以训诂工作没有止境,而训诂学的理论也必然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汉语之法,有定而常新。训诂和汉语,共生共存。 注释: [1]所谓语言交流,由表达和理解两个方面构成。说、写为表达,听、读为理解。详见张猛:《关于训诂批评的几个基本问题》,《北京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 [2]《庄子•寓言》,郭庆藩:《庄子集释》,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947页。 [3]《庄子•寓言》,郭庆藩:《庄子集释》,第947页。 [4]《庄子•寓言》,郭庆藩:《庄子集释》,第948页。 [5]参见吕叔湘《关于汉语词类的一些原则性问题》(《中国语文》1954年第9期)和《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朱德熙《语法答问》(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6]据不完全统计,截止于2012年,仅汉语的述补结构,就有相关论文2,000多篇,相关专著120多部。 [7]参见陆俭明、沈阳:《汉语和汉语研究十五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8]19世纪末发现的甲骨文与古文字学,敦煌文献的发现与俗语言文字学,诗词曲语和古白话系统的文献与近代语言文字学等,是百多年里引人关注的新现象和新学科,其中都秉承了训诂和训诂学的传统。 [9]事实上,汉语的词序关系和语法意义关系没有同一性。参见张猛:《马建忠“止词”定义的二重性和古汉语动词研究》,四川大学汉语史研究所:《汉语史研究集刊》第五辑,成都:巴蜀书社2002年版。 [10]《左传》的“盗所隐器,与盗同罪”、韩愈文“室于怒,市于色”、唐人诗“永忆江湖归白发”、成语“二桃杀三士”等,与此公案句异曲同工。 [11]黄侃:“一字之义,初本不多,迨乎人事既緐,一义不足,于是引申推演之法兴,而一字数义矣。”《文字声韵训诂笔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194页。 [12]王引之《经义述闻叙》:“字有假借,则改其读。” [13]汉语是音节语,而且有效音节的数量有限。当引申现象的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时,汉语的音节系统便不敷所用;所以,汉语中有大量的同音词。 [14]有时也用新形声字记录词的本义,或者用新的象形字、或指事字、或会意字来记录引申义。 [15]段玉裁《广雅疏证序》:“圣人之制字,有义而后有音,有音而后有形。” [16]戴震认为“会意”用于标记第二个词:“大致造字之始,无所冯依,宇宙间事与形两大端而已,指其事之实曰‘指事’,一二、上下是也;象其形之大体曰‘象形’,日月、水火是也。文字既立,则声寄于字,而字有可调之声;意寄于字,而字有可通之意。是又文字之两大端也。因而博衍之,取乎声谐,曰‘谐声’;声不谐,而会合其意曰‘会意’。”详见《戴震全书》第三册《声韵考》卷四《答江慎修先生论小学书》,合肥:黄山书社1994年版,第333页。———按:会意字的问题复杂一些,本文暂不展开讨论。 [17]例如以“古”“父”为主谐字的谐声系列都有六个谐声层次,一百多个谐声字。参见沈兼士主编:《广韵声系》,北京:文字改革出版社1960年版,第91、473页。 [18]戴震:“字书主于训诂(按:一本作“故训”),韵书主于音声,然二者恒相因。音声有不随诂训(按:一本作“故训”, 下同)变者,则一音或数义;音声有随诂训而变者,则一字或数音。大致一字既定其本义,则外此音义引申咸六书之假借。”详见《戴震全书》第三册《声韵考》卷四《论韵书中字义答秦尚书》,第334页。 [19]吕叔湘、朱德熙《语法修辞讲话》:“区分词类,最好能维持一个原则:一个词的意义不变的时候,尽可能让它所属的词类不变。”按:此即“词义不变,词类不变”原则,与马建忠“义不同而其类亦别”说相映生辉。 [20]黎锦熙主张“离句无品”。他说:“国语本有这个‘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的特质。”参见《新著国语文法》第三章注10。又第一章“绪论”之“6词类与句法的关系”:“国语的词类,在词的本身上(即字的形体上)无从分别;必须看他在句中的位置、职务,才能认定这一个词是属于何种词类:这是国语文法和西文法一个大不相同之点。”又“国语的九种词类,随他们在句中的位置、或职务而变更,没有严格的分业”,第6页。 [21]东汉刘熙《释名序》:“熙以为自古造化制器立象有物以来,迄于近代,或典礼所制,或出自民庶,名号雅俗,各方名(按:一本作多)殊。圣人於时就而弗改,以成其器,著于既往,哲夫巧士以为之名,故兴於其用而不易其旧,所以崇易简,省事功也。夫名之於实,各有义类,百姓日称而不知其所以之意。故撰天地阴阳四时、邦国都鄙、车服丧纪,下及民庶应用之器,论叙指归,谓之《释名》,凡二十七篇。” [22]在汉语中,词语的动态属性是其静态属性在具体语言环境中发生变异的结果;所以,一旦脱离具体语言环境,词语的动态属性就无法显示出来,因而也就无法用词类去标记。马建忠:“字各有义,而一字有不止一义者,古人所谓‘望文生义’者此也。义不同而其类亦别焉。”又:“字无定义,故无定类;而欲知其类,当先知上下之文义何如耳。”见《马氏文通》卷一《正名》“界说十”。 [23]这一点和生物遗传学里遗传基因的结构有相似之处。20世纪50年代初,科学家发现了遗传基因(DNA)的双螺旋结构,从而能够科学地解释生物遗传现象。 [24]参见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第30条:“当一个词在语言中起的全部作用都很清楚时,实指定义便说明了它的用法———即意义。”李步楼译,陈维杭校,上海: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22页。 [25]黄侃:“凡读古书,遇有所疑,须展转求通,勿轻改易。”《文字声韵训诂笔记》,第221页。 [26]段玉裁《广雅疏证序》:“形失,则谓《说文》之外字皆可废;音失,则惑于字母七音,犹治丝棼之;义失,则梏于《说文》所说之本义而废其假借(按:指六书假借)。又或言假借(按:指通假),而昧其古音。是皆无与于小学者也。怀祖氏能以三者互求,以六者互求,尤能以古音得经义,盖天下一人而已矣。” [27]参见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第39条关于“锘统”的分析(第29-30页)。又第20条:“语句之具有相同的意思这一事实,难道不就在于这些语句具有相同的用处吗? (在俄语中,人们不说“石头是红的”而说“石头红”;他们会感到意思中少掉了系词或者会在思想中把系词加上去吗?)”(第15页)。 [28]朱熹《论语集注》卷六引杨氏曰:“君之所以君,臣之所以臣,父之所以父,子之所以子,是必有道矣。”又刘宝楠《论语正义》卷十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言君当思所以为君,臣当思所以为臣,父当思所以为父,子当思所以为子。乃深察名号之大者。” [29]程树德《论语集释》卷二十五:“《论语后录》:夫子以昭公之二十五年至齐,当景公三十年。是时陈僖子乞专政,行阴德于民,景公不能禁,是不能君君臣臣也。《论语述何》:时景公宠少子舍而逐阳生,后阳生因陈乞弑舍而立,大乱数世,国移陈氏,是不能父父子子,以致臣得篡国也。” [30]《世说新语•惑溺》:“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句中的三个“卿卿”,都是上一“卿”字活用,用法类同首句的“亲”和“爱”。 [31]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十二篇上“门部”:“引申之,《周礼注》曰:关,畍上之门。又引申之,凡曰关闭,曰机关,曰关白,曰关藏皆是。凡立乎此而交彼曰关。《毛诗传》曰:‘关关,和声也。’又曰:‘闲关,设舝皃。’皆于音得义者也。” [32]汉语语法研究中另一公案句“这本书的出版”,便卡在句中障碍词上。从训诂角度看,障碍词是“的”。“的”承继了“之”的用法。“这本书的出版”相当于“这本书之出版”,它可以是偏正结构的词组,“出版”是名词;也可以视为被“之”取消了独立性的主谓结构,“出版”是动词。一个被取消了独立性的结构,不是一个合格的句法讨论对象。因此,单就“这本书的出版”六个字来讨论的话,只能认定“出版”是名词。 [33]清阮元主编的《经籍纂诂》,努力收集前人注疏中对古代经典文献里字词实际用例的说解,提供了一份相当详赅的资料。嘉庆四年(1799)王引之《经籍纂诂序》:“展一韵而众字毕备,检一字而诸训皆存,寻一训而原书可识,所谓握六艺之钤键,廓九流之潭奥者矣。”《经籍纂诂•卷首》“王序”,第1b—2a页。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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