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时的“商讨”——格林布拉特与文学史写作的另一种维度(5)
http://www.newdu.com 2024/11/30 12:11:16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 陈倩 参加讨论
结语 以讨论人们对培根文学史观的误解为起点,格林布拉特突出了文学史写作的“文化诗学”特征。他强调在当代日益复杂的语境下,尤其是资本主义文化逻辑使得传统宏大结构的“文学史”分化成无数个体化的审美体验和阐释,“文学史”的写作方法也由此必须得以重新定位,即“文学”与“历史”并非传统的定名关系,“文学”并非“史”的附庸,文学史考察的对象也不能再局限于所谓的经典文本,“文学”与“史”应该被放置到一个更广阔的文化背景下,它们是处于一个互文场域的共时性的“商讨”主体。文学史并非只是对文学现象的简单概括和评判,它的写作本身就是一种文学(诗学)现象。 笔者认为,在“文化诗学”提出十多年后,已在欧美学界有相当影响之际,格林布拉特再来讨论《什么是文学史?》是有深意的。一方面,虽然“文化诗学”试图将文化的所有层面均纳入隐喻体系,从而促成人类生活的诗学转向,但文学史写作本身几百年来却一直被视为学术活动而非诗学现象。换言之,此前的“文化诗学”强调了“历史现象的文本化”,却忽略了“文学史”写作自身的“文本化”,如果不解决这一根本问题,新历史主义就无法真正跳脱出以史为基点的框架。另一方面,20世纪90年代,理论界普遍不满足于传统文学史的写作模式,开始热议应当如何写作文学史以及写作怎样的文学史,格林布拉特以此为契机重新审视文学与历史的关系。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什么是文学史?》是新历史主义发展到成熟阶段的反思和深化之作,在格林布拉特的理论谱系中具有承前启后的地位,它应被视为新历史主义讨论“文学”与“历史”关系的关键。格林布拉特提出这一重要“元命题”对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新历史主义的“文化诗学”以及文学史观的当代转型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对于国内写作新文学史的探索或将有一定启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