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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部族文化融合创新与《九歌》的形成(2)


    二、文化传承融合与《九歌》各篇的整合编组
    就以上讨论可知,《九歌》所收录各篇的族属很复杂,其年代跨度很长。为什么这些不同氏族、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祭歌颂诗,最终会在战国时期的楚国,经屈原之手配套成组合编在一起?总结分析其中相关问题,具有深刻认识价值。
    (一)《九歌》整合编组的历史条件
    1.楚族渊源
    商代中后期,楚氏族由中原地区沿丹水东南而下,进入湖北汉水流域;到西周,再逐步向东南发展,进入江汉洞庭流域;及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已是长江中游很强大的侯国了。但在商代早中期以前,楚族的起源及早期发展阶段则在黄河中下游,且与夷夏两集团有密切关系。(47)
    在神话传说中,楚人的远祖有两个:颛顼氏与祝融氏。而这两个远祖的早期活动范围主要在海岱与中原地区。《山海经·大荒东经》:“东海之外大壑,少昊之国。少昊孺帝颛顼于此,弃其琴瑟。”少昊是东夷集团的远祖,活动中心在穷桑,即今曲阜一带。《帝王世纪》卷二:“少昊邑于穷桑,都曲阜,故或谓之穷桑帝。”(48)说颛顼受少昊孺养,说明颛顼氏族初始阶段得到少昊氏族的帮助,其发源地自然是在东夷地区。颛顼氏“绝地天通”的故事也应该是以东夷集团率先进入文明初始阶段为背景的。《国语·楚语下》说“及少昊之衰”之时,由于“九黎乱德”,“于是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火正黎……绝地天通”。据《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可知,“重”是少昊氏的“四叔”之一。可见颛顼氏与东夷集团关系密切。
    后来,东夷集团强大,势力范围又向中原发展。颛顼氏族也随之由海岱地区西迁到中原地区的商丘、濮阳一带。《左传》昭公十七年:“卫,颛顼之虚也,故为帝丘”。杨伯峻注:“帝丘,即今河南濮阳县西南之颛顼城。”(49)《国语·郑语》所记载的颛顼之后,有祝融八姓,大概就在这个历史阶段在中原地区衍生发展。李学勤曾据新出资料如长沙子弹库楚帛书等与传世文献互证,得出结论说:“推本溯源,(祝融)八姓的原始分布都是中原及其周围。”而楚族芈姓正是祝融族八姓之一,所以李学勤说:“我们提出(祝融八姓在中原)这个值得注意的问题,供探索‘楚文化’问题的同志参考。”(50)
    由楚族的先祖颛顼与祝融的活动范围在东夷、中原,及其与东夷少昊、重、黎、中原各族的密切关系可知,东夷集团《韶》乐、华夏集团《虬歌》,为楚族所熟悉,并为屈原整理《九歌》时有所保存,是完全合乎史实的。
    2.屈原身份
    据《离骚》、《史记》及清华简《楚居》等可知,屈原的远祖与楚王的先祖属同姓共祖。而屈原的任职又与楚国历史文化有关。《史记·屈原列传》:“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为楚怀王左徒。”(51)左徒一职,与原始宗教有关。据《楚世家》可知,楚国的春申君曾以左徒升为令尹,可见左徒与令尹职位相近。《左传》庄公四年:“令尹斗祁、莫敖屈重除道。”顾栋高《春秋大事表》:“令尹与莫敖并存。”《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屈建为令尹,屈荡为莫敖”,杜预注:这是屈荡“代屈建”。(52)可见令尹与莫敖的职位大致同级别,而左徒又与之相近。据此,姜亮夫师指出:“史称屈原入则禁御左右,出则应对诸侯,主为盟会,亦与莫敖职任全合,则左徒当即楚在春秋时的莫敖。莫敖这一称谓,用于楚早期,当是楚族在较原始时的方言。”“楚自春秋之末,与齐鲁三晋接触益多,习于中原文化,而职官名称仍用楚古习,在国际事务中很不方便,所以改用左徒(令尹)一词。”莫敖一职,“可能与楚之宗教术语有关,而又是世职,似乎有点与社会史上所谓的祭司长之类相似。”所以屈原“总起来看是巫与史合流的人”,“屈子行事,也颇与巫史有关”。(53)
    屈原的另一职位是三闾大夫,事见《渔父》“子非三闾大夫与?”王逸《章句》:“屈原与楚同姓,仕于怀王,为三闾大夫。三闾之职,掌王族三姓,曰昭、屈、景。屈原序其谱属,率其贤良,以厉国士。”(54)屈原是王室贵族子弟的师傅。在先秦宗族血缘管理体制下,只有熟悉本族历史文化的巫史之类的人,才有资格担任此职。
    屈原的“左徒(莫敖)”之职与“三闾大夫”之职也是有关联的。其关联点就在于楚国的历史典章、宗教习俗。楚国历史文化源远流长,并有重视文化教育的传统。《国语·楚语上》载士亹论贵族子弟培养,《楚语下》载观射父论颛顼绝地天通,《左传》昭公十二年载左史倚相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这些人都是巫史,“能上下悦于鬼神”,又“能通训典,以叙万物”,都是屈原的先辈。屈原正是继承楚国的这些巫史传统,而整理编组《九歌》。
    总之,楚氏族在历史发展早期与北方夷、夏各族有密切联系,而屈原又是深知历史文化传统的巫史类人物。因此,包含虞族《韶》乐、夏族《九(虬)歌》、中原各族大小《司命》,以及楚族《山鬼》、《湘君》、《湘夫人》、《国殇》在内的时代不同、地域不同、内容不同的祭祀颂诗,经屈原之手综合起来,编组成《九歌》,出现在楚国,便成为可能。
    (二)《九歌》整合编组的时代背景
    西方古文明起源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地缘管理代替血缘管理。而中国古文明从五帝时代起源直到虞、夏、商、周早期文明发展,共达三千多年的时期内,一直延续着原始氏族社会的血缘管理模式。侯外庐称这种血缘管理的连续性是中华文明起源过程中表现为新陈纠葛的“维新模式”,而西方文明起源过程中变血缘为地缘是新陈代谢的“革新模式”。(55)
    由于血缘管理,所以“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各血缘氏族部落只祭祀本族范围内的天体神、山川神和祖先神,相关的祭器、礼仪、乐舞歌辞也只限在本族内流传。此即所谓“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左传》僖公十年),“鬼神非其族类,不歆其祀”(《左传》僖公三十一年),“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礼记·王制》)。这种传统,至春秋晚期楚昭王时犹存。《左传》哀公六年记载,楚昭王有疾,巫师占卜认为这是黄河神灵作怪,建议昭王祭祀黄河之神。楚昭王不同意,认为“三代命祀,祭不越望。江、汉、睢、漳,楚之望也。祸福之至,不是过也。不谷虽不德,河非所获罪也”。孔子因此称赞说:“楚昭王知大道矣。”
    按照这一传统,屈原只能对《九歌》中的《湘君》、《湘夫人》、《山鬼》、《国殇》、《礼魂》五篇可确认为楚国的祭歌颂诗进行编辑、加工和润色。其他诸篇,因不在楚国地望神与祖先神的范围内,屈原是无权将其编入《九歌》中的。
    然而,屈原还是将《东皇太一》、《东君》、《河伯》、《云中君》、《大司命》、《少司命》那些不同区域、不同族属、不同时代、不同内容的祭歌颂诗与楚国的《湘君》、《湘夫人》诸篇合编在一起了。这不是屈原冒天下之大不韪,而是因为屈原所处的时代,血缘管理纽带已解扣,地缘管理的新格局已逐渐形成。屈原编组《九歌》已不受传统体制的束缚。
    西周时期盛行的体现血缘管理的井田制、宗法等级制、家族世袭制等,到春秋时代开始动摇,至战国时代则几乎瓦解。各诸侯不统于周王,相互征战,土地疆界不断变更,人员不断流动,从而出现地缘管理的新局面。对此,郭沫若作过概括:“春秋时代……氏族社会以来的血统关系基本上还是维持着的。战国时代便不同了。……殷周以来的血肉联带的传统,绝大部分被斩断了。这一现实,不能不认为是时代性的一个显著的特征。”(56)既然屈原的时代,血缘纽带已被解构,因此血缘基础上的“民不祀非族”、“祀不越望”的规矩也就不复存在。因此,屈原将不同族属的祭歌颂诗合编在一起,完成综合性的《九歌》,也就成为可能。
    (三)《九歌》整合编组的社会依据
    战国时代虽已出现地缘管理的新格局,但传统仍有强大的惯性力量。各诸侯国还要借助血缘管理这一传统观念,来实现其扩张地域管理的目的。当时的周王朝虽已不能掌控各诸侯国,但各诸侯国的征战扩张活动仍要借助周天子的名义,所谓“挟天子以令诸侯”。
    在西周严格的宗法血缘管理体制下,天子、诸侯、卿大夫的祭祀礼仪是有严格等级规范的。随着夏商成为天下盟主,尤其是西周分封诸侯而周王成为天子,原来各氏族部落都可以独立祭拜的日月云雨天体神灵,就成为至上神而为人间的最高统治者周天子所专有,各诸侯国只能祭其地望范围内的自然神灵和祖先神。《礼记·王制》:“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礼记·祭法》:“有天下者祭百神,诸侯在其地则祭之,亡其地则不祭。”按照这样的规定,楚国是没有权力祭《东皇太一》、《东君》等日月天体神灵的。然而,屈原《九歌》已突破天子与诸侯之间的等级界限,突破诸侯国之间的血缘界限,以楚国一统天下的理想角度,将各篇配套成组地编在一起了:《东皇太一》、《东君》、《云中君》、《大司命》、《少司命》,祭祀日月云雨等天体神;《河伯》、《山鬼》、《湘君》、《湘夫人》,祭祀山陵河川等地祇;《国殇》,祭祀为国捐躯之人鬼。这俨然是周礼规定的原本只有周王才能使用的国家祀典,然而却在楚国上演了。姜亮夫师据此指出:“《九歌》诸神,无一不在《周礼》祀典矣。且其整然胪列之次,以等而差,不相杂厕。”“此必为一整个祀典之套数,不可或缺或增者,则其为国家典祀之乐章,盖已可决。”“则《九歌》者,盖楚之僭礼,所以郊祀上帝之乐也。”(57)
    楚国发展到楚威王时,国力达到鼎盛。楚怀王即位,承父盛业,在苏秦游说之下,联合韩、魏、赵、齐、燕各侯国,共同对抗秦国,是为合纵。《史记·楚世家》:“十一年,楚怀王为纵长”,并“约纵山东六国共攻秦”,“至函谷关”。(58)当时的楚怀王意气风发,有一统天下之雄心。另据《汉书·郊祀志》:“楚怀王隆祭祀,事鬼神,欲以获福助,却秦军。”(59)楚怀王既为合纵之长,心怀天下,又“隆祭祀,事鬼神”,因此希望通过新编《九歌》国家祀典,“以获福助”,也在情理之中。
    再据《史记·屈原列传》,屈原既为“楚之同姓”,又“为楚怀王左徒,博闻强志,明于治乱,娴于辞令。入则与王图议国事,以出号令;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王甚任之”,(60)可谓君臣相得。因此,屈原配套成组地合编《九歌》,应在此时。其中《国殇》一篇也许是为“却秦军”而作。姜亮夫师指出:屈原“世典祝史之职,为怀王所信任,出对诸侯,入议国事。国之大事,为祭与戎。则受命君上,为国订乐章……吾故曰,《九歌》者……屈子为国君修饰润色之者也,或即(楚)怀王欲以却秦师者邪”。(61)游国恩亦持同论,并提供了一个重要内证,即屈原作于楚襄王时期的《九章》之《惜往日》:(62)“惜往日之曾信兮,受命诏以昭诗。奉先功以照下兮,明法度之嫌疑。国富强而法立兮,属贞臣而日娭。秘密事之载心兮,虽过失犹弗治。”王逸《章句》释“受命诏”一句:“君告屈原,明典文也。”是以“明”释“昭”,以“典文”释“诗”。联系下句“奉先功以照下兮(王逸注:承宣祖业,以示民也)”,也正顺适。而“受命诏以昭诗”之时,也正是屈原得怀王信任(“惜往日之曾信兮”、“属贞臣而日娭”),楚国又正富强昌盛之时(“国富强而法立兮”)。屈原受命“昭诗”,与楚怀王共同“秘密事之载心”。这“秘密事”应该就是为怀王编国家祀典《九歌》,并“造为宪令”之类。陈子展《楚辞直解》:“‘受命诏以昭诗’,古本‘诗’‘时’两作,皆通。愚见以作‘诗’为善。《章句》云‘君告屈原,明典文也’,是王逸所据本作诗。盖原造为宪令之时,明定《九歌》亦其一事欤?古者国之大事,惟祀与戎。《九歌》,楚祭祀之典文也。”(63)以上分析既定,则王逸《章句》、朱熹《集注》所谓《九歌》乃屈原于楚顷襄王放逐沅湘之间所作的观点,自然是不可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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