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的“公”与“私”——苏轼尺牍与文集编纂(3)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4:11:57 《文学遗产:中文版》2 浅见洋二 参加讨论
注释: ①房玄龄等《晋书》卷八二《陈寿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7册,第2137页。 ②陈寿《三国志》卷三五《诸葛亮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4册,第929页。 ③关于《骆宾王集》,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云:“其首卷有鲁国郄云卿序,言宾王光宅中广陵乱伏诛、莫有收拾其文者,后有敕搜访,云卿撰焉。”(徐小蛮、顾美华点校《直斋书录解题》卷一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67页)另外,《新唐书·骆宾王传》载有“敬业败,宾王亡命,不知所之。中宗时,诏求其文,得数百篇”(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二〇一《骆宾王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8册,第5742页),命令收集骆宾王诗文的并非武后,而是中宗。《直斋书录解题》在上述语句之后,还指出骆宾王文集另有别本“蜀本”流传于世,在所附序文中有“中宗朝诏令搜访”之句。原先是奉武后之命编纂的,或许是因政治上的顾虑而改成了中宗。关于此点,可参见吴夏平《唐代文人别集国家庋藏制度及相关文学问题》(《中国唐代文学学会第19届年会暨唐代文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下册,第230-244页)。 ④关于唐代由集贤院等国家机构收集、管理别集之事,参见《唐代文人别集国家庋藏制度及相关文学问题》。 ⑤萧统编《文选》卷四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5册,第1859页。班固《汉书》卷六二《司马迁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9册,第2730页)作“明主不深晓”。 ⑥《汉书》卷六六《杨恽传》,第9册,第2898页。 ⑦如果从广义上思考书简的话,除了“书”,还需要注意其他几个文体。若按《文选》的文体分类来看,还有“上书”“启”“笺”“奏记”等。这些都是面向皇帝、高官等身居上位之人来创作或寄出的,所以相对“书”来说,其官方性、公开性、社会性更强。本该对这些类型的书简作一些探讨,但本文暂不讨论,可作为今后的研究课题。 ⑧《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齐鲁书社1997年版。参见刘尚荣《〈东坡外集〉杂考》(《苏轼著作版本论丛》,巴蜀书社1988年版)、祝尚书《宋人别集叙录》(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430页)。 ⑨成化年间刊《东坡七集》,《四部备要》本。 ⑩道光年间眉州三苏祠堂刊《三苏全集》,日本中文出版社1986年版。 (11)再者,与上述这些文集不同,还有一种含括大量尺牍的书简专集在很早就已被编成,例如《东坡先生往还尺牍》十卷(上海图书馆藏元刻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影印版)、《东坡先生翰墨尺牍》八卷(《纷欣阁丛书》本)等现存至今,均是以南宋坊刻本为源头的书简专集。 (12)参见拙著,李贵、赵蕊蕊等译《文本的密码——社会语境中的宋代文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20-66页。 (13)张志烈、马德富、周裕锴主编《苏轼全集校注》诗集卷一九,河北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册,第2098页。以下所引苏轼作品出此本者,为免重复,随文出注。 (14)邹同庆、王宗堂《苏轼词编年校注》,中华书局2002年版,上册,第323页。《苏轼全集校注》词集卷一,第9册,第309页。刘尚荣校证《东坡词傅幹注校证》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版,第32页。 (15)《苏轼词编年校注》,上册,第314页。《苏轼全集校注》词集卷一,第9册,第302页。《东坡词傅幹注校证》卷一,第8页。 (16)《苏轼词编年校注》,上册,第270页。《苏轼全集校注》词集卷一,第9册,第243页。《东坡词傅幹注校证》卷三,第112页。 (17)《苏轼词编年校注》,中册,第388页。《苏轼全集校注》词集卷一,第9册,第378页。《东坡词傅幹注校证》卷八,第273页。 (18)关于此点,参见王兆鹏、徐三桥《苏轼贬居黄州期间词多诗少探因》(《湖北大学学报》1996年第2期),尚永亮、钱建状《贬谪文化在北宋的演进及其文学影响——以元祐贬谪文人群体为论述中心》(《中华文史论丛》2010年第3期)。 (19)《苏轼全集校注》文集卷五二,第17册,第5698页。另,该书简是写入《与王定国》其十三的“空纸”中的。 (20)《苏轼全集校注》诗集卷二一,第4册,第2242页。此诗与书简中写入的诗有若干字句的差异。 (21)《苏轼词编年校注》,上册,第331页。《苏轼全集校注》词集卷一,第9册,第322页。《东坡词傅幹注校证》卷四,第137页。此词与写入书简的词有若干字句的差异。 (22)《苏轼全集校注》诗集卷二一,第4册,第2269页。 (23)《苏轼全集校注》诗集卷四八,第8册,第5569页。 (24)在明代毛九苞所编《重编东坡先生外集》卷四六(《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齐鲁书社1997年版,集部第11册,第329页)中,收录了以《录诗寄范纯夫》为题的题跋,判断该尺牍实际上是《和陶时运四首》所附的题跋。 (25)《苏轼全集校注》诗集卷四〇,第7册,第4812页。此诗与写入书简的诗歌有若干字句的差异。在引用和陶诗之后,接着引有与范祖禹之书相关的记述。因字句差异和引述内容与本章意旨无关,故割爱不作引用和说明。 (26)该尺牍的前半部分在苏轼诗集中被视为《和陶时运四首》的序文,二者内容几乎一模一样。由此可以窥见,作为私人文本的“尺牍”的话语在转换为公开文本诗集的序文时的轨迹。 (27)前文引用的司马迁、杨恽的书简也可以说与此类似,原本都是作为一种“私密文本”,很可能就此消失在黑暗中。但是因为其文本包含极大艺术性和文学价值,所以偶然得以保全留存至今。现如今已经基本看不出书简文本的“私密”性质了,也就是说,其文本的“私密性”在不断弱化。换言之,因为文本得以留存,所以“私密性”在减弱;也因为“私密性”的减弱,所以文本才得以留存。或许可以总结为,“留存”就等同于“私密性的弱化”。 (28)关于此现象及其所见文献学、文学史特质,已在拙文《由“校勘”到“生成论”——论宋代诗文集的注释特别是苏黄诗注中真迹、石刻的利用》(《东华汉学》2008年第8期)、《黄庭坚诗注的形成与黄山谷年谱——以真迹、石刻的利用为中心》(《中山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宋代文本生成论之形成——从欧阳修撰〈集古录跋尾〉到周必大编〈欧阳文忠公集〉》(杨国安、吴河清主编《第七届宋代文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河南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348-359页)中作过考察。以上三篇均收录于拙著《文本的密码——社会语境中的宋代文学》。 (29)任渊注,黄宝华点校《山谷诗集注》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68页。 (30)冯应榴辑注,黄任轲、朱怀春校点《苏轼诗集合注》卷四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5册,第2095页。以下四首诗的施注均引自郑骞、严一萍编校《增补足本施顾注苏诗》卷三七,台湾艺文印书馆1980年版。 (31)《苏轼诗集合注》卷四〇,第5册,第2096页。另,此注文接着载有“集本与后诗相连,题云《次韵二首同访新居》。以墨迹观之,非也。今析题为二”等语。文中的“新居”是绍圣四年二月于惠州白鹤峰所建的新居。 (32)此外,苏轼手书墨迹的留存与辑佚者的能力有关。由于墨迹具有与尺牍相似的“私密文本”性质,因此流传不广,难以收集。时代变易后,“私密”解禁,墨迹不断上石,被公开传播,辑佚者才有更多机会接触这些作品。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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