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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动结式歧义句新探


    摘    要:动结式“宝玉骑累了马”“张三追累了李四”都分别有不止一种解读。我们研究动结式的新视角,核心概念是“变元”。变元指承载结果变化的主体,是补语语义指向的对象。根据变元所处的位置,动结式可分为致因凸显和变元凸显两个大类,歧义句的解读可以以此为基础展开。动结式相同的形式框架可以产生不止一种概念架构,不同的解读是由结构和词汇共同实现的。结构制约进入框架的动词(形容词)、名词这些构成成分,整合它们之间的关系,确定所能表达的事件意义。而填充结构的词汇所具有的句法和语义属性则限制了结构可能表达的具体内容。例如动词的配价和意义、名词的有生非生特征等都会影响动结式意义的构建。此外,汉语光杆名词指称性质的不确定性也是造成歧义的原因之一。
    关键词:动结式;歧义;致因;致元;变元;语义指向;事件结构
    作者简介: 严辰松,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刘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
    汉语动结式歧义句“宝玉骑累了马”和“张三追累了李四”在文献中多次论及。在具体的语境中,这两个句子都不会有歧义,因为语境具有解歧的作用1。此外,在口语条件下,重音和语调也可改变句子的信息结构从而使歧义消失。如果没有这些解歧条件,这些形式相同的句子可以产生两种以上的解读。本文在前人和同侪研究的基础上,对这两个歧义句作一新的探讨。
    一、以变元为枢纽研究动结式
    在剖析动结式经典歧义句之前,有必要先交代一下笔者以变元为枢纽考察动结式的研究视角。不考虑带标记的“把”字句、“被”字句、重动句等2,一般动结式呈现NP1+V1+V2+NP2/S+V+R+O和NP1+V1+V2/S+V+R两种格式,可分别称之为一式和二式。斜杠前表示动结式的词类构成,斜杠后代表的是语法关系。V+R(VR)即通常所说的“述结”或“述补”(也称“动结”或“动补”),为动结式的复合谓语。笔者研究的动结式是包括名词在内的整个句式,不只是VR述结部分。S和O分别是整个动结句式的“大主语”和“大宾语”,有别于V1或V2作为底层动词可带有的主语和宾语。V1和V2的底层论元须经过句法操作,经VR复合谓词赋格,提升为大结构的论元S或O。
    一般认为,动结式含“动作事件”和“结果事件”两个子事件,前为因,后为果,通过VR复合谓词整合成一个致使复合事件。它的意义是:某(主体的)动作或行为作用于或影响另一主体,致其发生状态变化或实施动作。在有些情况下,受影响并发生变化的主体可以是发出动作者自身。3
    1.致因、致元、变元、变化复合体
    引发变化或导致结果的始源是“致因”(Cause)或“致元”(Causer),而承受结果发生变化的主体是“变元”(Theme)4。致因指动作事件,致元则指引发或导致变化的实体(人、工具或其他事物),致因可以有(或没有)致元的参与。变元和致元是动结式作为整体的语义角色,它由VR复合谓语赋格,成为动结式的大宾语或大主语,而不是V或R的底层论元。
    (1)他敲碎了土圪塔。(致元:“他”;变元:“土圪塔”)
    (2)人头马喝哭志愿者。(致因:“喝人头马”;变元:“志愿者”)
    “变元”和“变化复合体”是本文立论的基础概念。变元是承载发生变化结果的主体,是动结式R陈述的对象。所有含VR述结结构的句式,包括一般动结式、带标记的“把”字句、“被”字句和重动句等,都含变元,且这些句式都含“变元+结果”的变化复合体。一般而言,变元充任带述结结构“被”字句的主语、“把”字句“把”的宾语、重动句的主语。
    一般动结式:
    (3)带刺的板凳扯烂了我的裙子。(变化复合体:“我的裙子+烂了”)
    “被”字句:
    (4)一条街垃圾桶全部被踢翻。(变化复合体:“垃圾桶+翻了”)
    “把”字句:
    (5)有的人把名炒响了,有的人把口袋炒鼓了,有的人名利双收。(变化复合体:“名+响了,口袋+鼓了”)
    重动句:
    (6)他看书看累了。(变化复合体:“他+累了”)
    2.分类:致因凸显动结式和变元凸显动结式
    致因凸显动结式的致元/致因位于句首,变元位于句末,致元/致因和变元各执一端,呈现为一式:
    (7)他敲碎了土圪塔。
    (8)三国故事说笑了大家伙。
    致因凸显动结式既交代了变化的结果,又表达了致使变化的原因或过程,表征一个完整的致使结果事件,突出了致元或致因的地位。
    变元凸显动结式的变元位于句首,一般呈现为二式,少数呈现为一式:
    (9)铃铛锈蚀了。
    (10)房东喝醉了酒。
    变元凸显动结式不含致元,效果上贬抑了致因,消减了动作事件的作用,但突出了变元,强化了变化的结果。
    表1 基本句型5:致因凸显动结式
    
    表2 基本句型:变元凸显动结式
    
    表1、表2概括了一般动结式基本句型的两大类别。表中第三列用Van Valin&LaPolla(1997)给出的方法表征了各个句型的词汇概念架构。
    3.两个特殊句式
    因分析歧义句的需要,有必要重点说明上表中两个特殊的句式。
    一式A4型:V1与其宾语倒装的致因凸显动结式
    (11)《花样年华》拍出了张曼玉和梁朝伟剪不断的绯闻,也拍断了张曼玉原本脆弱的婚姻。(转引自玄玥,2011)
    V1与其宾语倒装是动结式VR并置的需要。V1的施事一般不出现,这说明整个事件的起因在于事,而不是某个实体。这类句式中有些句子的变元同时是V1的施事,变元自己是结果事件的肇始者:
    (12)人头马喝哭志愿者。→志愿者喝人头马,结果哭了。
    即使出现了V1的施事,这类句子强调的仍然是致因。
    一式B1型:带NP2的变元凸显动结式
    这类句子是自致使句的一种,词类构成貌似一式,句末带有NP2,但这个NP2不是R表述的对象,而是底层动词V1的宾语,在大结构中未能提升为论元。换句话说,在VR为复合谓语的动结式中,这一名词短语未获得赋格(case assignment)资格。这个NP2与V1共同表征一个动作或行为(如“走山路”“吃饭”),补语R插入NP2之前。例如:
    (13)她确实走怕了山路。
    (14)孩子吃饱了饭。
    这个NP2是动作的一部分,它跨越VR,占据了原本属于变元的句法位置。中外学者都注意到了这一名词短语的特殊性质。张伯江(1997)和Tieu(2008)认为它们是无指的,Cheng&Sybesma(1998)认为是“假宾语”(dummy object),刘丹青(2002)认为具有类指性质,施春宏(2008)认为“在整个动结式的语义结构中信息量小”。笔者认同无指的说法。前面的动词意义已自足,无指的名词复指前面动词的意义,构成“同源宾语”(马真、陆俭明,1997:8)。例如“吃饭”“喝酒”“唱歌”“跳舞”“睡觉”“走路”。这些“动+名”结构对应于外语(如英语)中单个的词6,有不少出现在本型动结式中。如:
    (15)第二天上午睡醒了觉,陈阵出门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小狼喂食。(《狼图腾》第22章)7
    不难发现,这些“动+名”结构有的并无英语对应词。笔者认为,其中的名词同样是无指的。例如(16)(17)两句中的“代码”“风景”和“路”:
    (16)看烦了代码,今天玩玩PS吧。(红黑联盟网,2014-04-27)8
    (17)若我看倦了风景,走累了路,你是否愿意变成酒色的石头,让我把余生靠一靠。(豆瓣网:日常生活,2012-09-28)9
    但是,另有一类名词,其指称性质很难确定是有指还是无指。例如:
    (18)大家都有点吃腻了带青草味儿的雁肉,盼望着鸟儿韩给我们换换口味。(莫言《丰乳肥臀》)10
    然而无论属于哪种情况,一式B1型都可以变换为含VR的重动式,除非NP2太长,使句子失去韵律上的平衡。例如:
    (19)她确实走怕了山路。(重动句:“她确实走山路走怕了。”)
    (20)小孩子吃饱了饭。(重动句:“小孩子吃饭吃饱了。”)
    笔者认为,一式B1型动结式和重动句中的V+NP结构都整体表述一个行为,后面的补语都指向整个句子的主语,而不是该NP。重动句的V+NP结构突出强调造成结果的起因,后面的动补结构则表达所造成的状态,而一式B1型动结式则将V+NP和V+R合二为一,是VR并置把NP挤到了句末的位置。
    二、经典歧义句新探
    1.“宝玉骑累了马”
    我们首先看这个句子。
    (21)a.宝玉骑累了马。
    (1)马累了。
    (2)宝玉累了。
    b.马骑累了宝玉。
    (1)宝玉累了。
    (2)*马累了。
    (21a)被认为有两种释义,一是“宝玉骑马,马累了”,二是“宝玉骑马,宝玉累了”。而作为对比的(21b)却只可能有一种解释。
    (1)以往的解释
    关于(21a),有不少研究否认具有“宝玉骑马,宝玉累了”的解释。施春宏(2008)认为,这种解释是“由于对句法语义关系的误解”造成的,而相关文献对这一歧义的解释都基于非句法因素。需指出的是,拒绝承认事实上存在的歧义或歧义只能从句法上解释,理由似乎并不充分;此外,迄今也不缺从句法关系入手考察该句歧义的研究(周长银,2012)。
    认为这个句子有歧义的包括Li(1990)。Li(1990)根据R和V的论元匹配(identification)以及题元在层级关系中的凸显程度说明了歧义产生的原因。在V和R组合时,“骑”的题元在述结复合词中仍带有原来底层题元的特征,即在前面的论元仍处于凸显地位,而“累”的论元可以跟“骑”的任何一个论元匹配,因此就得到了两种解释。Li(1995/1999)和李亚非(2004)-尽管方法上有所调整,但都采用了同一思路。这几项研究强调前面论元的凸显地位,即V(“骑”)的主语论元作为施事的地位不变,而“累”确实可以分别表述“骑”的主语“宝玉”和宾语“马”。这一思路可以说明(21a)的两种歧义,但却无法解释(21b)或“骑”的对象不是“马”或R不是“累”的句子(见下文)。Cheng&Huang(1994)论述了V的功能类型对动结式功能类型的制约作用。他们认为,在表达“马累了”的意义时,“马”被当作整个复合事件的一个论元,而在表达“宝玉累了”的意义时,“马”只是V所表示的活动的一部分,不参与整个事件结构的合成。施春宏(2008)指出,他们的说法有悖于自己提出的“整个动结式的事件结构类型依赖于V的结构类型”的结论。笔者有同感。
    在讨论(21a)的歧义时,Cheng&Huang(1994)等都发现,如果在宾语前加上限定语,原有“宝玉累了”的歧义就不存在了,此时只能作“马累了”的释义(Cheng&Huang,1994:205):
    (22)他骑累了五匹马。
    a.*他骑五匹马,他累了。
    b.他骑五匹马,五匹马累了。
    (2)本文的解释
    例(21a)作第一种意义解读的时候,句子属于致因凸显句,R的语义指向“马”,表达“致使”的意义。“宝玉”是致元,即他是结果的致使者,致因是“(他)骑马”,结果是“马累了”。这时的变元是“马”,而不是“宝玉”,句子可解释为“宝玉骑马,使马累了”。作这一解读时,虽然“马”是一个光杆名词,但它已不再是V的底层宾语,而是已提升为整个动结句式的大宾语,这个格是复合谓语VR所赋予的。作为变元,“马”的指称性质一定是有指或定指的。
    例(21a)作第二种意义解读时,R的语义指向“宝玉”,“宝玉骑马,宝玉(自己)累了”。这是本文中所说的带NP2的变元凸显句(一式B1型)。类似例子有“房东喝醉了酒”“孩子们听腻了故事”“我等急了车”。这些句子都强调大主语所指进入的“醉”“腻”“急”状态。
    必须指出,“宝玉骑累了马”作变元凸显句解读时,“骑马”只是表述一个整体的行为,这一点笔者与Cheng&Huang(1994)的意见一致。这个行为是后面结果事件的起因。但需要强调的是,“马”在这里仍保留了动词V底层宾语的性质,未能获得VR复合谓语的赋格而提升为大宾语。同样,“喝酒”“听故事”“等车”中的“酒”“故事”“车”也都保留了动词V底层宾语的性质,未能提升为大结构的论元。这些名词的指称性质趋向于无指。
    假如例(21a)中的“马”前添加限定语,如“一匹马”“枣红马”或“他的马”,则该句一般来说应是基本的致因凸显句。例如:
    (23)a.宝玉骑累了那匹枣红马。
    b.宝玉骑累了三匹马。
    这时两个句子一般来说都只能有一种解读:“宝玉骑那匹枣红马,使那匹枣红马累了”;“宝玉骑三匹马,使三匹马都累了”。
    例(21a)的歧义现象表明,光杆名词“马”可以是变元,也可以不是变元。当它是变元时,它已获得VR复合谓语的赋格成为大结构的论元,它的指称性质是有指的;而当它不是变元时,该名词仍保留着底层动词宾语的性质,它与动词一起表述一个行为,未能提升为大结构的论元,第二种解读的“马”就属于这种情况。如果给名词“马”添加名量或领属等修饰语,“马”就一般只能作变元的解读。这时“宝玉”只能作为致元,不能理解为变元,歧义就消失了。因此,造成例(21a)的歧义的根本原因是光杆名词“马”是否可从V的底层论元提升为大结构的论元。
    例(21a)的概念架构是:
    a.[do骑’(宝玉,马)]CAUSE[BECOME累’(马)]
    b.[BECOME累’(宝玉)]BY[骑’(宝玉,马)]
    再来看例(21b)。这个句子的解读只能有一种,即“宝玉累了”。这句话应归为句首名词和动V倒装表达致因的致因凸显句。也就是说,“骑马”事件是原因,致使变元“宝玉”“累了”。那么,为什么(21a)可有两种解读,而(21b)只能有一种呢?
    首先,这句话不可能是“马”作为变元前置的话题句,一是因为不可能得出“马因骑宝玉而累了”的解读,“马骑人”有悖常理;二是因为也不可能得出“马因宝玉骑而累了”的意思,因为这违反“致因凸显句的致元和变元按先后顺序各执一端”的原则。致因句的致使是正向的,从前往后,谓语前面的成分是致元,后面的成分是变元,致元致使变元发生变化,致元和变元的位置不能倒逆。
    类似(21a)的句子产生歧义,前提必须是S和O所指都是人或动物,他们都有感知能力(sentient),都会出现“累”的感觉。我们再看下面的句子:
    (24)a.宝玉骑累了自行车。→宝玉累了。
    b.自行车骑累了宝玉。→宝玉累了。
    “宝玉骑自行车”虽然对“自行车”有影响,即“自行车”可以是动作的受事,但不可能产生“累”的感觉,不可能发生变化,无法作变元解读。因此,(24a)的意思只能是“宝玉骑自行车,宝玉累了”。这是变元凸显句。这里的宝玉既是变元也是当事,承受“骑自行车”事件后“累了”的结果。(24a)不可能是致因凸显句,不可能作“宝玉使自行车累了”的解读。
    另一方面,(24b)是动V和句首名词倒装句,这时只能作致因凸显句理解,致因是“(宝玉)骑自行车”,结果是“宝玉累了”。同理,“自行车”的非生性质蕴涵它的无感知(non-sentient)能力,这就排除了其他解读。
    因此例(24)两句的变元都只能是“宝玉”。
    我们接着看例(25)。
    (25)a.宝玉骑坏了自行车。
    b.*自行车骑坏了宝玉。
    (25a)是致使句,自行车受到影响发生变化,是变元。句子的意思是:“宝玉骑自行车,(使)自行车坏了”。如果“坏”是指东西的破损或毁坏,而不是指身体的损伤和劳累,那么(25b)不是个合格句。它既不可能是致因凸显句,也不可能是变元为“自行车”的变元凸显句。要成为合格的变元凸显句,(25b)必须删去“宝玉”。这时,自行车立刻变为话题和变元,谓语表述它毁坏的状态,动V“骑”只是表达变元达到现状的方式(manner),语义弱化为辅助的说明。
    2.“张三追累了李四”
    我们再看下例。
    (26)张三追累了李四。
    多项研究认为例(26)有三种解读:
    a.张三追李四,使(被追者)李四累了;
    b.张三追李四,使(追者)张三累了;
    c.李四追张三,使(追者)李四累了;
    d.*李四追张三,使(被追者)张三累了。
    (1)以往的解释
    有关“追累”这个经典歧义句是否有“张三追李四,张三累”的解读,学界有很多探讨,分歧很大。
    认为不存在“张三追李四,张三累”解读这一看法的根据是,“形容词充任的结果补语如果在语义上指向述语动词所表示的行为动作的施事,由此形成的述补结构一般不能带宾语”(马真、陆俭明,1997:7)。如果“累”指向主语“张三”,却又带了“李四”这个宾语,那么这个句子就不符合语法,因此这个句子只能是具有致使义的句子,不可能出现“张三累”的解释。郭锐(1995/2002)、王红旗(1995)、袁毓林(2001)、施春宏(2003/2005/2008)等都持同样的看法。这些研究一致认为:在除了“把”“被”等带标记的结构中,动结式VR之前的论元只能是V所支配的底层论元,VR之后的论元只能是R所支配的底层论元;如果V和R共享底层的论元,那就需要通过某种方式实现整合。持有上述观点的研究都以论元结构和配价为出发点,只是具体方法上有所差异。
    认为存在“张三追李四,张三累”解读的研究也不在少数,但对句子产生多种歧义的原因解释各有不同。
    生成语法学派对“追累”歧义句的讨论以Li(1995)为代表。Li(1995)根据题元层级(施事、受事)、论元层级(主语、宾语)、致使层级(致事、役事)等,运用他提出的题元指派(给论元)规则、致使角色指派规则以及致使角色的指派条件,分析了“追累”歧义句的各种解释。该指派条件规定,只有当主语不从补语接受题元时,才能够接受动结式的致事角色。此外,在题元和致使角色指派的操作中,致使角色的指派优先于题元角色的指派。总之,Li是用一套规则和条件来解释和预测“追累”这个动结句的语法和语义现象。但致使角色指派优先理论未能充分解释在“宝玉骑马,宝玉累了”的释义中,“马”并不再充当整个致使结构的受使者,却占据了动结式役事(我们所说的“大宾语”)的句法位置。通常被认为具有致使关系的句法结构却不再表达致事—役事关系,其中的原因Li没有说明。
    另一方面,宋文辉(2003)和沈家煊(2004)则运用Talmy认知语义学理论提供的概念系统来分析“追累”句的歧义问题。宋和沈参照Talmy的方法,用标示运动事件的方法隐喻性地标示汉语动结式的概念架构:
    (27)张三追累了李四。
    a.[张三A AMOVE李四F INTO累G]主事件+[张三F追李四G]副事件
    b.[张三F MOVE INTO累G]主事件+[张三F追李四G]副事件
    c.[张三A AMOVE李四F INTO累G]主事件+[李四F追张三G]副事件
    d*[李四A AMOVE张三F INTO累G]主事件+[李四F追张三G]副事件
    这里的MOVE和AMOVE都表示动作,前者表示自动义,后者表示使动义,INTO表示“进入”。下标A、F和G分别表示“施事”“凸体”和“衬体”。“主事件”是句子表达的中心,(27a)和(27c)说明“张三使李四累”,而(27b)说明“张三自己累”,而“副事件”则分别说明前面主事件的原因或方式,比如(27c)的“张三使李四累”是因为“李四追张三”。
    与Li和其他不少学者一样,宋和沈都认为上面“追累”句不存在(27d)句的概念架构。然而他们得出概念架构成立与否的方法用的是和生成语法学派一样的方法,即按题元层级来指派主语和宾语论元。(27d)因为违背了角色指派规则,出现了角色层级指派颠倒,所以不成立。而(27b)的成立又需要两个非句法的条件:句末必须有“了”,没有“了”则必须有后继小句。也就是说,(27)必须在句末加上“了”,即“张三追累了李四了”,才能具有“张三自己累”(27b)的解读。这等于是否定了(27)存在“张三追李四,张三累”的意义。这不符合笔者(或大多数人)的语感。至于角色指派存在的问题上文已经指出,不再重复。
    (2)本文的解释
    笔者认同“追累”句有三种歧义,但对歧义的解释有自己的看法。
    我们的变元是Li(1995)中所说的Causee,也就是沈家煊、施春宏等所说的“役事”,但需强调的是,这个役事是受致使影响而发生变化的实体,不只是指“受致使”。
    致因凸显动结式的语义角色遵从自然界因果关系的先后顺序,其变元位于句尾。从(27)的几个释义可以看出,释义一(27a)和释义三(27c)句末的O都是“李四”,且都是李四“累”的意思。两个释义变元相同,所不同的是致因:释义一的致因是“张三追李四”,“李四”作为被追者而“累”;而释义三的致因是“李四追张三”,“李四”这时作为追者而“累”。有趣的是,“李四”的“累”是自己行为的结果。“李四”是“追”的动作的施行者。
    释义三是上文所说的倒装型致因凸显句,类似“人头马喝哭志愿者”“野菜吃腻了张妈”。这些都是致因凸显句,而且变元都是前面动作事件的施行者。这类句式强调达至结果的致因(Cause)是事,而不是人(Causer)。由于汉语动结式对VR谓词并置的要求,原先的动宾结构“追张三”“喝人头马”“吃野菜”都需倒装,变成了现在的“张三追”“人头马喝”“野菜吃”。做这些事的人(Agent或Instigator)与变元一致,是他们所作所为导致自己进入了R表述的状态,但他们作为动作施事未得到表述。
    再看释义二(27b)。释义二是把例(27)作为变元凸显句来解读,意义是“张三追李四,结果(使自己)累了”。这个句型属于本文所说的一式B1型,是表面上貌似致因凸显、而实质是变元凸显的句子。“追李四”表征一个行为整体,“李四”虽然是有指的,但同样像“走山路”“吃饭”中的“山路”和“饭”一样保留了V的底层宾语的性质,没有提升为大结构的宾语,亦即没有成为结果R表述的对象。在这个句子中,因为“追”的动作引发追者和被追者双方的发力,而且双方都会受到影响,因此“张三追李四”引起追者“张三累”同样是合理的因果联系。这时,就像“跳累了舞”“走累了路”一样,“累”可作为补语插入“张三追李四”的宾语“李四”之前,陈述前面大主语的状态。
    再来分析为什么释义四(27d)不存在。按(27d)的意思,“张三”是“累”这一结果的指涉对象,属于我们所说的变元。我们所说的致因凸显句的构造原则是变元必须位于句末。如果“张三”是变元的话,应该位于句末,那么(27d)的表达形式就应为“李四追累了张三”,而不是现在的“张三追累了李四”。
    综合起来,“张三追累了李四”这个歧义句分别对应于三个概念构型:(1)正常致因凸显句:张三追李四,使(被追者)李四累了;(2)倒装致因凸显句:李四追张三,使(追者)李四累了;(3)变元凸显句:张三追李四,使(追者)张三累了。它们的概念架构分别是:
    a.[do追’(张三,李四)]CAUSE[BECOME累’(李四)]
    b.[do追’(李四,张三)]CAUSE[BECOME累’(李四)]
    c.[BECOME累’(张三)]BY[追’(张三,李四)]
    3. 歧义句引发的思考
    以上笔者分析了“宝玉骑累了马”以及结构相同却部分置换的句子,接着又讨论了“张三追累了李四”这个带有三个歧解的特殊句式。这些分析和讨论说明,动结式相同的表层形式蕴含了不同的概念架构,深入挖掘动结式底层的语义结构并揭示它们与表层结构的关系很有价值。
    笔者发现,动结式的意义是由语法结构和词汇共同实现的。无论叫作“句式”“构式”“构架”抑或其他名称,这些结构都为语义表达提供了框架。很多这样的结构会形成自己作为整体的意义。结构的功能是整合进入框架的动词(形容词)、名词等构成成分,决定它们之间的关系,调适进入其中的词汇的意义。语法结构对词的用法有制约或压制(coercion)的作用,词在具体的结构中往往只能有一个用法。另一方面,语法结构及其中体现的各种关系必须依存于实体,才能表达完整的概念架构。这就是词汇要发挥的作用了。词汇填充语法结构,决定语义表达的具体内容,而且对语法结构有反作用。两者相辅相成,共同实现意义的表达。
    就结构的贡献而言,动结式NP1+V1+V2+NP2(S+V+R+O)和NP1+V1+V2(S+V+R)的结构是产生多种概念架构的基础,其中VR并置是结构形成致使(使役)义的关键。只要说话者认定某两件事之间有他所认为的因和果的联系、因此有表达的需要,他就可以提取两个事件中的动词并将它们按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并置,听话人就会朝着两个事件具有因果联系的方向去识解,不管这两件事的联系怎样罕见或新奇,如“人头马喝哭志愿者”。
    再看词汇的贡献。动结式中V和R的意义对概念架构的建构至关重要。例如,动词“骑”是两价及物动词,但它的论元是有选择性限制的,“骑”的主体是人,选择限制大,而“骑”的客体可以是任何可“骑”的对象(如“马”“驴”“牛”“自行车”“电动车”),选择限制略小,选择面略宽。而且“骑”的主体和客体不能交换,如“马骑人”很荒诞,是不可能发生的事件。因此在涉及“骑”的致使事件中,要根据“骑”的客体(此外还要根据补语的词义)来确定补语指涉的对象。如是“骑累”后面跟了“马”或“驴”,那么“累”指涉的对象既有可能是骑的人,也可能是被骑的“马”或“驴”,因为凡是有生命(animate)的实体,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有“累”的感知;但如果后面是非生命(inanimate)的实体,则“累”指涉的对象只能是骑的人。再比如补语换作“坏”(“骑坏”),那么其语义只能指向非生命的实体。显然,名词的有生非生特征,会影响动结式大结构意义的构建。
    在分析动结式歧义句时,研究者在解释“宝玉骑累了马”最后的名词时感到捉襟见肘。由于汉语名词有些语法范畴缺乏形态标记,或标记时隐时现,这些特点同样会左右概念架构的构建。
    结论
    “宝玉骑累了马”“张三追累了李四”,这两个歧义句都分别有不止一种解读,而这些解读可分为致因凸显动结式和变元凸显动结式两个大类来进行,解读的根本依据是变元的位置。要确定变元的位置,就要首先确定孰为变元,而确定变元的线索是找到补语的语义指向。解岐分析证明了变化复合体——“变元+变化结果”——是动结式核心的结论。只有找准变元和变化复合体,抓住动结式的枢纽和核心,才能准确解读动结式的真正意义。与以往对歧义句的研究相比,本文的方法体现了一定的优势:方便快捷,直指根本。
    对两个经典动结式歧义句的分析和讨论还表明,相同的表面形式可表征不同的概念架构,汉语动结式意义的表征和解读取决于多个方面,语法结构和词汇意义共同决定了概念架构。动结式的结构义与词汇义彼此搭配,互有选择限制(selection restriction),是个非常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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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例如“秀宁骑累了马,坐在溪边的石头上洗着手帕”(黄易,《大唐双龙传》)就不会产生歧义,只有“秀宁累了”的意义。
    2“把”字句、“被”字句和重动句中重复的动词都可看作是标记。
    3本文不论及:(1)表位置变化的“动趋结构”:“走进房间”“冲下山坡”;(2)“动词+体相助词”结构:“买好了货”“攒下一笔钱”;(3)补语R是前面动作的程度修饰语或评价动词的:“讲慢了”“搂紧了”;(4)“动词+表极度义副词”结构:“想疯了”“乐坏了”;(5)表达隐喻性意义并已词化的VR结构:“推翻满清统治”“打倒袁世凯”。
    4Levin&Rappaport Hovav(1995:83):“经历状态变化的题元,通常称为‘patient’或‘theme’”。笔者用后者,把patient(受事)用于底层动词所表动作的对象。
    5基本句型是完整表达致使性因果关系的句型,致因(致元)和变元双双出现,且先后顺序吻合自然世界因在先、果在后的顺序。基本句型意义上较为独立,对语境的依存性低,而与之相对的派生句型对语境的依存性高。后者的句子如“鞋子踢破了”“眼睛哭坏了”,其中致元缺省,或致因表达不完整。派生句型类句子可能由基本句型类句子变换而来。
    6“他致使”(externally caused)和“自致使”(internally caused)也称“外部致使”和“内部致使”。他致使指的是变元受到外来影响而产生状态变化。自致使指的是变元受到自己行为或动作的影响而发生状态变化。
    7为了适应双音化的趋势,汉语倾向于用两个音节(字)来表达其他语言中一个词所表达的意思,上述例子在英语、法语等语言中都只用一个词表示,古汉语中也只使用一个字,试比较:现代汉语吃饭跑步说话唱歌做梦喝水/喝酒睡觉英语eat run speak sing dream drink sleep法语manger courir parler chanter rêver boire dormir古汉语食奔言/语歌梦饮寐/寝
    8http://www.langtuteng.org/0022.html
    9https://www.2cto.com/tag/beijingtoumingtuzhizuo.html
    10https://www.douban.com/note/687203723/
    11https://m.bookshuku.com/read/4679_18.html。更多的例子见李小荣(1994):“听惯了这种声音”“吃够了红烧肉”“听腻了软绵绵的歌儿”“住惯了北京”“跑熟了北京城的大小茶馆”。
    12-这几篇文章都是同一作者,Li即李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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