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网-语言文学网-读书-中国古典文学、文学评论、书评、读后感、世界名著、读书笔记、名言、文摘-新都网移动版

首页 > 学术理论 > 语言学 > 句法语义学 >

从构式语法理论看汉语词义研究

从构式语法理论看汉语词义研究
A Construction-based Approach to Chinese Lexical Semantics
王惠
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系

chswh@nus.edu.sg
 

    一、 构式语法理论
    最近十多年来,国际语言学界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采用构式语法(Construction Grammar,CG)理论进行语言分析。该理论的主要观点可概括为:
    (1)语言的基本单位是形式-意义结合体——结构式(constructions)
    结构式,本是传统语法中的一个术语,自Aristotle 时代以来,一直是语言研究的主要对象。现在,CG 理论对其重新作了定义,用来指称语言中各种约定俗成的“形式-意义”结合体,如语素、合成词、成语、习惯用语和半固定短语,也包括搭配格式与句式等等。任何语言表达式,只要它的形式、意义或用法不能从其组成成分或其他结构式中推知出来,就都属于“结构式”的范围。
    (2)结构式本身具有独立于其组成成分——词汇之外的意义
    构式语法认为,整体意义大于部分之和,句子意义不能只根据组成句子的词汇意义推知出来,句法结构本身也表示某种独立的意义。比如,双宾结构“Subj [V Obj1 Obj2]”( He gave her a cake; He baked her a muffin.) 表示“有意识地给予”(intended transfer or giving)。
    CG 理论还进一步指出,就像词汇中存在多义词和同义词一样,句法结构既有多义的(有基本义和隐喻引申义),也有同义的。
    句法结构上的任何差异,都直接反映了所表达的意义不同。需要指出的是,“意义”在这里既包括语义信息,也同时包含焦点、话题、语体风格、方言差异等语用内容。因为它们和语言形式的关系都是约定俗成的,是句法结构本身所具有的表达功能。
    (3)构式语法的目的是全面描述语言事实(full range of facts)
    在这一点上,构式语法与当前的主流理论——生成语法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分歧,后者忽略不同形式之间的语义差异,认为语言形式是独立于语义或话语功能而独立存在的自主系统,对“核心语法”中那一部分简单、规则、普遍的语言形式的研究就可以揭示语言本质。
    构式语法则特别强调语义,非常重视所谓的“边缘语法”。目前研究热点更是集中在词汇语义和不常用标记句式上,认为对这些特殊格式所表达的丰富语义/语用信息的研究将有助于揭示语言普遍规律,从而全面解释各种语言现象。
    总的来说,构式语法既有一种开放的语言哲学观,又具有一套严格的基于合一运算的形式表示方法,主张把语法与词汇、语义、语用、韵律作为一个整体来分析,这无疑是给当前的语言研究带来了一种新的视野和新的方法。利用它,我们可以来解释一些先前不好解释、或先前想不到去解释的语言现象(Goldberg 1995,2002,2003)。
    近年来,构式语法已经开始引起汉语言学界的日益关注。张伯江(1999,2000)、沈家煊(1999,2000)、刘丹青(2001)、李淑静(2001)、陆俭明(2002,2003)、石毓智(2003)等将该理论方法与汉语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对汉语的一些特殊句式进行探索,不仅有益于汉语语言学的理论建设,也更深入地发掘和解释了汉语里固有的事实和规律。
    但遗憾的是,运用构式语法理论进行汉语词义分析的成果至今尚未没有见到。实际上,构式语法很大部分是从Fillmore 的框架语义学(frame semantics)和认知语义学(Lakoff,1987)发展出来的,特别强调语义。Fillmore, Kay & Connor(1988)甚至明确提出地把构式语法的研究重心放在对词汇语义的研究上。本文在这一方面做一些初步探索。
从构式语法理论看汉语词义研究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