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网-语言文学网-读书-中国古典文学、文学评论、书评、读后感、世界名著、读书笔记、名言、文摘-新都网移动版

首页 > 学术理论 > 语言学 > 其他分支学科 >

韵律:语言属性、诗性还是音乐性


    摘要:节奏、韵、平仄等韵律要素构成的诗学效果,中西文艺理论通常称为“音乐性”。但细考发现,节奏是一种早于音乐、诗歌的自然或生命属性,音乐进一步改造成更鲜明、精确的“音乐节奏”;语言则通过语音组合构成不完全“等时”的“语言节奏”或诗歌节奏,它与“音乐节奏”并不等同。韵、平仄则原本就是语言的属性,也是作为语言艺术的文学尤其是诗歌的特性:不同国家诗韵的差异只与该国语言有关,而与该国音乐的差异无关。这一性质认定意味着,“废韵律”失去的不是“音乐性”,而是“诗性”。
    【作者】张中宇
    【作者单位】重庆师范大学文学院,重庆401331
    【期刊】《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国人文科学核心期刊要览 2017年第2期5-9,共5页
    【关 键 词】韵律 语言属性 诗性 音乐性 性质认定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汉语诗律的语言基因与文化传统研究"(11BZW093)阶段性成果.
     
    
    
    【全文阅读】韵律:语言属性、诗性还是音乐性.pdf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