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汉语历史语法和历史词汇成果介绍(中)(4)
http://www.newdu.com 2024/07/20 07:07:46 中国社会科学网 社科院语言所 参加讨论
(3)方言学研究贡献 汉语拥有丰富的方言,且各具特色。汉语方言语法化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参照价值;方言语法化个案看似相对独立,但若将方言置于汉语研究的大背景下,那么其研究意义十分突出,在一定程度上也极具类型学参数意义。比如:陈卫强的《广东从化粤语的“VP-麼”格式》(《中国语文》2017年第5期),饭田真纪的《粤语句末助词“嘅” ![]() ![]() 方言语法化研究可以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将所有方言点整合,那么其演化轨迹可以勾勒为方言演变分布图,可以进一步建构汉语方言演变区域类型图和语义图。这些正是上述方言语法化个案研究的意义之所在。 (4)比较语言(方言)学方法的使用 理论上每一种语言、方言的演变过程均有其独特之处。借助比较语言学、比较方言学的方法,将不同的语言、方言的相同、相异用法进行比较,可以归纳语法化路径,有助于深化汉语语法化的研究。比如,伍莹的《普通话和湘语“连”的语法化研究》(《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孙利萍的《两岸华语后置标记“样子”的语用差异及其成因》(《中国语文》2017年第4期)等。汉语与外语的对比研究,例如:费建华的《汉日语经历体标记的对比分析——以“过”和“~たことがある”与时间词的共现为中心》(《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17年第5期),朱献珑的《汉英因果标记语法化的认知对比研究》(《中国外语》2017年第4期),赛丽塔那提·哈力克的《维吾尔语和日语非第一手信息标记的语法化进程及功能——以维吾尔语的-(X)ptu与日语的-teiru为例》(《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岩温罕的《傣泐语·泰语的三事事件表达》(《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尹蔚彬的《“做”义轻动词的功能和语法化特点——以羌语支语言为例》(《民族语文》2017年第1期),须军的《语法化视阈下的汉日体貌形式比较研究——以“V着”和「Vテイル」为中心》(《日语学习与研究》2017年第5期)等。 比较方法的运用是在已有研究基础上建立的。例如:朱梦娜、罗思明的《英语than连——介转变历时研究》(《安徽文学(下半月)》2017年第11期),芦悦的《英语主要情态动词语法化现象研究》(《才智》2017年第28期),刘曼的《论证据性情态的边缘表达形式——以「様子だ」为分析对象》(《日语学习与研究》2017年第5期)等所针对外语语法化的研究。此外,还有针对少数民族语语法化的研究,例如:木再帕尔的《维吾尔语名词与人称、格成分的语法化》(《满语研究》2017年第1期),秦平的《锡伯语动词sindambi“放”的语法化过程探析》(《黑龙江社会科学》2017年第1期)等。 语法化研究与相关的其他语言现象也可并列研究。例如:梁吉平的《“抑”的语法化与去语法化》(《理论月刊》2017年第11期),刘瑾、杨旭的《论构式化的基本特征》(《外语研究》2017年第3期),吴德新的《“用不着”的语法化及其主观化》(《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龚波的《先秦同源多功能语法形式“若”“如”考察——从语义地图和语法化的角度》(《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玄玥的《话语标记“当然”的语法化》(《语文研究》2017年第4期),周红的《对叠框架“X来X去”的语法化和修辞化》(《当代修辞学》2017年第1期)等分别将语法化与去语法化、构式化、词汇化、主观化、语义图、标记化、修辞化等语言演化理论相结合进行论述。 此外,汉语语法化年度研究中还呈现出一现象:断代研究。如焦一和的《上古汉语的时间副词“既”》(《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和崔云忠的《魏晋南北朝汉语介词语法化的特点及原因》(《东方论坛:青岛大学学报》2017年第3期);专书个案研究,如熊晨晨的《<左传>中“以”字用法研究综述——兼谈“以”字的语法化及其结构的词汇化现象》(《泰山学院学报》2017年第5期);综述性研究,如钟茜韵的《话语标记语演变的理论之争:现状与评价》(《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曹爽的《不同理论观照下的现代汉语方位词研究概略》(《学术探索》2017年第10期)、朱磊的《新兴程度副词及其功能拓展研究综述》(《汉语学习》2017年第4期)等。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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