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傍晚,我在小区楼下散步,有只柯基站姿很是挺拔,正冷眼瞧着其他狗,其他狗向它跑来,或蹭蹭,或吠叫,那柯基总是无动于衷。主人说,它以为它是人。 这句话好,好到可以写成一篇小说。那之后,我便开始想,该怎样写这只狗,想写得容易,有好多条路,比如写得科幻一些,直接把狗拟人化,只在前面加上“狗说”,“狗想”就可以了,又或者,通篇都在写人,只用狗作象征物,点缀在段落里变成一个对照,再上升为隐喻,在关键地方点一下题,结尾虚虚实实一些,一篇小说总可以交差,可是这样实在太容易,这么容易的小说,我不要写。 人是什么,狗是什么,人要什么,狗要什么,人有什么,狗有什么。两者都是生灵,有生有死,可是光生死还不够。想了又想,不只生死,还有爱,爱是多么重要的东西。 爱这东西,很是投机,常会在生死关头突然迸发,黏度极高,久不散去。所以我让李云杉站在高处,等待去死,在去死的路上,遇上小李这条狗。爱这东西,很是微妙,爱有深浅之分,但这深浅却界限不明,爱会互相竞争,此起彼伏。 李云杉意外残疾,在人类社会,他是弱势群体,而小李,在弱势人类李云杉看来,可以做他儿子,在小李面前,李云杉有绝对的话语权。但毕竟,凭什么要让李云杉一直有绝对的话语权,好在小李到了发情期,一切开始有了变化。 李云杉为了这条狗的爱情四处奔波,而他也渐渐发现,他把小李当成儿子养,小李却真以为自己是他的儿子。小李拒绝与狗交流,只和人交流,它拒绝母狗的示好,却努力去谄媚女主人。李云杉觉得这一切都错了,在他已经快被人类抛弃时,他的狗却宣布它早已成为了人类的一员。也许神存在,默默为这世界制定了规则,原本这规则偏向人类,可没想到,事情哪有那么简单。 我的脑海里时常浮现出一个场景——积雪许久不化,天是灰的,地面只剩黑白两色,一个人站在高处,那人的身形模糊,这场景像画,有时这幅画会进入我的梦里,人生本就像梦一场,小说也是一个一个的梦,于是在小说的开头,李云杉站在了这幅画里。接着,这幅画变得丰富,不同的色彩混成一团,风吹过,画落在水面,色彩晕开,我在岸边打捞这些色彩,打捞的过程便是写作的过程。我问自己,我是什么?人是什么?存在是什么?我想不明白,只好继续去湖中打捞,色彩越来越稀薄,脑海中的场景却越来越浓稠。那些场景变成了新的画,一阵风吹过,又一阵风吹过,一幅幅画落在水面,晕染,打捞,回忆,想象,反反复复,像是轮回。 这篇小说就是这样写下的,带着我对人的思考,对生命的思考,对某些残留在生活中的、从时间的裂缝中掉落而苟延残踹的、还未能被命名的事物的思考。这些思考聚集在我的胸腔,伴随着我的呼吸,它们和我太过亲密,我不得不把它们写下来,往往以为眼前的雾越来越淡了,却发现终点依然不可见,我永远离想触及的事物那么遥远,甚至于,终点和起点早已混为一体了。 我从小是个极为怕狗的人,这几年强迫自己变得胆大,但在夏天穿着露脚背脚趾的鞋时,我还是会怕向我跑来的狗,很奇怪,我只怕身形在我膝盖以下的狗,反而不那么怕大一些的狗。大概三年前,我在小区里见到了一只流浪狗,是个公狗,品种是拉布拉多,毛是乳白色,它很少跑,看到人了,也只是慢慢走来,喂它时,它很胆怯,食物放在它眼前,它会瞬间走开,在其他地方呆站一会儿,才肯回来吃。我每次散步都会去楼下的草坪上看它一眼,时间长了,它总会露肚皮给我摸。有一阵子,连着好几天看不到它,我以为它被收养了,又过了几天,它又出现了,这次不是慢慢走来,而是有些颤巍地跑来,抬头看着我,它像是要哭似的。从那以后,我就没有见过它,它大概去世了。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再去楼下散步了。 我时常想起那条狗的样子,它爱趴着看阿姨们跳广场舞,她们穿着统一的红色小裙子,屁股扭来扭去,我问它,看得懂吗?那条狗的样子被我融进了这篇小说,这篇小说有些幽默,有些荒诞,而实则,它是悲伤的。 李云杉问小李,你以为你是人吗?你以为你是人吗? 做人,还是做狗?也未见得一定要做出选择,众生皆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