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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读后感1000字精选2篇

http://www.newdu.com 2019-08-01 互联网 佚名 参加讨论

    这几日,我阅读了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这篇小说。
    我感到莫名的沉重。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教育家,他的文章可谓是字字珠玑、一针见血,我也从中体会到了当时国之动乱、黑暗,引起了我的深思。
    日记中记载有一句话:我认识他们,他们都是吃人的人。结尾处还发出振聋发聩的呼喊:救救孩子!日记中主人公对他哥哥的痛斥感染了我,那是暗讽他们是搜刮民脂民膏的人啊。主人公有正义感,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和那种人同流合污,于是提出了那样的见解。真是可亲可敬,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当世,这样的见解都是先进的、有道义的!如果这样为国为孩子着想的人再多一点,或许我们的世界会更好吧。
    其实当今的世界很安逸,没有大型的战争,没有太多的流离失所,没有太过黑暗的灾难动乱,和平稳定,欣欣向荣!
    只是偶尔想想,这个世界上依然有着不平等、缺衣少食、天灾人祸,我的内心就不安,是我杞人忧天了么,或许不是吧。
    带着我的思绪,我将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收好,我的内心好似有一股力量在燃烧,我忽然感觉我的思维升华了,我应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没错,就是应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忽然想起了初中时接触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是对中国,对中国社会,对中国人的要求,也是我们年轻一代的承诺,更是我们需要硌守的信条!这是我们新一代、老一辈的全部。
    只是我们还是没能做好,但我坚信,我们的坚持会换来更好的明天,我们的努力绝对不会白费,我们的信仰在未来,会洒遍祖国的每一寸土地!
    从此,不,是一直以来,我都在努力学习,想要为祖国做出贡献,想要为社会提供一份力。虽然革命的道路还有很长,但我知道,这是正确的路。也许它没有终点,也许它艰辛坎坷,也许它暗藏杀机,但它是正确的,是可以坚持的!
    貌似跑题了,只是忽然很澎湃,心情激动。我知道,未来的路还有很长,我更知道,路在脚下!
    其实呢,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是为了控诉当时的地主阶级。他们搜刮民脂民膏,令百姓民不聊生,而主人公身为当中的一员,感觉到自身的罪恶,领悟了自己也是其中的一个,他对此感到厌恶,同时也引起了他的深思。地主阶级靠剥削劳动人民为生,他们“吃”劳动人民的价值,吃他们的血肉,吃他们的精神,以此,养肥自己!
    哎,当时的动乱摧毁了政府,很多地方民不聊生,日军侵华战争打了整整八年啊,八年啊!这期间有多少血与泪,有多少骨与肉!秩序混乱,生灵涂炭!
    也需要感叹:这样难以忍受的时光过去了!这样黑暗动乱的年代过去了!
    而今,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的祖国越来越富强,社会越来越小康,科技越来越进步!人民富裕了,社会安定了,国家发展了!这是千千万万中国人民付出了鲜血的代价换来的啊!
    我们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呢,我们已经很幸福了,是不是!当今社会,我们唯有发展己身,争取做有用的人,才有机会在滚滚洪流中脱颖而出!
    只是靠一个人努力还不够,要有千千万万个人,所有人一起努力才有可能成功!
    我们生而知之!每个人都是有天赋的,并不是说你好我不好,你厉害我不厉害,只要我们认真起来,做好我
    们可以做到的事情,那么在困难的事情也能完成,不是么?
    其实我还是更关注“救救孩子”的这句话,它让我深思:是不是孩子是最重要的!我想到了很多,终究还是没有明确的答案,可是我知道,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未来的路很广阔,对不对?
    
    (二)
    常常昼夜颠倒的我,每到凌晨都会有一种感觉:
    自己是这座城市里唯一还醒着的人,那种心情堪比猫头鹰倒挂在深夜的森林里,孤独地盯着外面的一片漆黑,想着大家都已经各自在床上做梦。
    那些梦里拒绝我的参与,而醒着的世界也都没为我亮着灯。
    鲁迅大家都不陌生,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早年曾留学日本学医,后发现医术只能拯救人的身体,文学能医治人的思想。而中国落后的根本原因在于思想。所以弃医从文。他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
    主要作品有小说集《呐喊》、《彷徨》和《故事新编》。散文诗集《野草》,散文集《朝花夕拾》,杂文集《坟》、《热风》、《华盖集》、《二心集》、《伪自由书》和《且介亭杂文》等。《狂人日记》是鲁迅的小说代表作之一。同时它是现代第一篇白话文小说。
    狂人本意为“疯子,精神不正常者”,是贬义。疯狂的人,狂妄自大的人。是指性格放荡不羁,做事风风火火,干净利落!强烈追求极至和绝对的人。现多用做褒义,对这种精神作出赞许,已经不是表层的“疯疯癫癫”了。为一件事尽全力拼搏的人。行为与众不同,略显疯狂的人。
    《狂人日记》的小序是用文言文写的,而正文却用的是白话文。文言文和白话文是对立的。文言文象征这旧的社会、旧的文化秩序。而白话文是自我、个人、新文化的象征。小序和正文之间的距离感使作品充满张力。是对人的存在悲剧的探索。其中还蕴含着深刻的文化意义和对人性的思考。
    白话正文是狂人的内心独白,从形态上看:狂人有一般真狂人(精神病患者)所有的特点,病态的敏感;病态的精神亢奋;迷离的错觉幻觉。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文章的一开始作者就带着疑问:为什么“今天”的月光格外好呢?精神因月光格外的爽快,可是觉得还是要小心,因为“赵家的狗”不知为何,“今天”看了我两眼。开头就预示了“我”的意识与正常人并不相同,并用那只赵家狗的一举一动来引出了文章的导火线。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文中表达了狂人对封建道德的定义:礼教就是吃人! 。因为狂人生于封建社会,受着封建制度和礼教的约束,并造成了他对社会的恐怖心理,认定自己生活在“吃人”的社会上。对封建文化的深度批判。
    第三篇里提到,狼子村的村民将一个大恶人打死,挖出他的心肝油煎炒了吃,以此壮壮胆子。群众暴力是可怕的,打着惩奸除恶的正义幌子,无视法律道德地草菅人命,就是在如今,也是常见的,网络暴力就是一例。
    第八篇里,一个二十左右的年轻人安慰狂人“不是荒年,怎么会吃人”。所以,在荒年,走投无路、丧失了社会性只剩下动物性的人类是真的会做出茹同伴的毛饮同伴的血之事。从这一角度看,人类自称为高级动物,也并没有高级到哪里去,无论如何进化,都摆脱不了骨子里的动物性。如狂人所说,我们是“有四千年吃人履历”的中国人 。
    第十篇有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着死去犯人的血舐。愚昧的年代里,认为人血馒头可治痨病,这在《药》一文里面有撰述。
    这个敢于“呐喊”的狂人,在当时是被当成疯子的。他的确是患病的,敏感多疑,思维混乱。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真正病入膏肓的是那个时代,是那些投降于“人吃人”制度、毫不反抗与呐喊的芸芸众生。最后一篇只有两句——“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是狂人的希冀,也是鲁迅的呐喊,看到这里,我只觉得这两句话是绝望的、是挣扎的、是不甘的。
    鲁迅把现实与想象结合起来,从疯人的思想中看到了可怕的封建社会,老百姓被上层社会的人们所欺压,过着痛苦的生活,用讽刺手法对封建社会进行了批判。
    因此,鲁迅以“狂人”的口吻绝望的呐喊,去救救下一代,不要让下一代孩子的头脑、思想被腐化,让封建社会的道德侵害到下一代,生活在“吃人”与被吃的世界上。
    相关专题:狂人日记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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