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践”观念兼容拓展美学问题的空间及其机制 1.可从王元骧跟踪、分析和探究“实践论美学”之后的各种美学思潮并论辩而展开“实践”观念和思想说起 他先后分析并争鸣的美学派别有潘知常的“生命美学”;杨春时的“超越美学”。他将两者名之为“后实践美学”。他赞同“超越”思想和生命活动原则。但认为“生命活动的原则”与“实践活动的原则”绝非对立,实践能动性前提下,可真正从外部和内部实现人对现实关系的全面超越而进入自由。把人的全部心理能力的知、意、情都调动起来投入到活动中去。概言之,内在超越和外在超越不可分割地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并以外在的超越为基础和前提。对于朱立元代表的“实践存在论美学”,王元骧教授认为“实践存在论美学”的思想核心是“生成论”,应予以重视。实践论美学与“实践存在论美学”的“生成论”不同在于,对“生成”的现实根源理解不同。“生成”之对象指的是“审美关系”。王元骧理解为:“审美关系”首先应该指在人类实践活动中特别是生产劳动中,人与世界建立起来的一种客观的、社会的关系。相对于在具体审美活动中形成的个人与审美对象所发生的那种主观的、心理的关系来说,时间与逻辑都是先在的。前者应是后者的前提条件。王先生对于以邓晓芒、易中天为代表的“新实践论美学”,认为主要问题在于,以“心”规定实践主体,并以能否直接“迈向具体生动的审美经验”要求“实践论美学”,实际上把实践理解为个体的生存活动和心理活动,已非马克思主义实践论的本意。这派美学是以“主观来解释审美的普遍有效性。实质是没有评判的客观标准了。可见其辨析、借鉴和反思,进一步凝练、彰显、印证来自“实践”观念的学术力量。 2.从思维方式和方法论看“实践”观念贯通和兼容以及拓展其他美学学派的可能性 王元骧美学和文艺学一般采取自上而下的、思辨的、演绎的思维方式。王元骧的实践论即以此为主,此开放的方式具有每两个环节之间具有过渡性的关联。那么,其他美学学派可否在王先生传统实践性观念逻辑中具有各自合理性呢?我以为朱立元教授的“美不是现成的,而是生成的”观点与王元骧实践观念在外延调整前提可相互兼容。朱立元教授在《我为何走向实践存在论美学》可为兼容和拓展空间提供依据:“实践论美学”把实践直接作为美学的基础,跳过许多中介环节,直接推论到美学基本问题;审美强调超越性,而实践没有超越性;审美强调个体性,而实践往往是群体的、集体的、社会的活动;审美强调感性,而实践强调理性,带有目的性等,朱立元认为,来自“生命美学”、“生存美学”方面对实践论美学的这些批评不无道。王先生的层次性反思性思想方式,学理上也是支持朱立元教授的美学研究也需要中介环节的想法。其他如超越性、生命活动的原则,以实践为基本理路,在中介环节是否使之可被兼容?“兼容”涵义有二,一是以王元骧代表的新时期的“实践”概念的美学思想兼容其他所谓“后实践美学”以及朱立元的“实践存在论美学”。二是,其他美学充分汲取“实践”观念对自己的“生命”“超越”等外延性思维,使自己美学思想更合理。“拓展”的涵义也有两方面:一是领域拓展:汲取实践观念的同时,发现借助此逻辑形成的研究新领域。二是问题拓展:提出有价值的新问题。两者在层级性思维逻辑中都具合理性和可能性。杨春时、潘知常、易中天和邓晓芒,以及朱立元等学者成果也都显示了如上可能性。“实践”观念与思想价值由此可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