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绝对算得上世界最著名且畅销的侦探小说作家之一,她的粉丝们喜欢称她为“阿婆”。据说她的作品的全球总销量超过20亿册,仅次于《圣经》和莎士比亚。但回溯历史,考察“阿婆”作品最早译介进入中国的历程,我们会发现,一方面,早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其侦探小说创作已经取得了相当的成就,最为人所知的一批作品,如《斯泰尔斯庄园奇案》(1920)、《高尔夫球场命案》(1923)、《罗 杰 疑 案 》(1926)、《东方快车谋杀案》(1934)、《ABC谋 杀 案》(1936)、《尼罗河上的惨案》(1937)、《无人生还》(1939)等皆已问世;但另一方面,“阿婆”最初在中国所遭遇到的更多是冷清和寂寥,当时中国文人对于这位“侦探小说女王”的译介显得并不怎么热情。 仅据笔者所见,民国时期最早刊载阿加莎侦探小说翻译的文学杂志是 《侦探》,在第六期(1939年1月15日)上登出了阿加莎以大侦探波洛为主角的短篇侦探小说《三层楼寓所》(原名为The Third Floor Flat,现通常译作“第三层套间中的疑案”),署名“亚嘉泰克利斯坦著,李惠宁译”,而著名的比利时大侦探波洛在这里被译为 “巴洛”。同样是这篇小说在1946年6月1日又被重新翻译并刊登于程小青主办的 《新侦探》杂志第五期上,小说译名为《三层楼公寓》,署名“亚茄莎·葛丽斯丹著,邵殿生译”,而在这一版翻译中,侦探波洛则被翻译为“包乐德”。 《新侦探》杂志可以说是民国时期译介阿加莎·克里斯蒂侦探小说最为重要的平台和媒介,除了上文所提到的那篇《三层楼公寓》之外,还刊登了多篇阿加莎侦探小说的翻译,如《镜中幻影》(原名为In A Glass Darkly,现通常译作“神秘的镜 子”);《眼 睛 一 霎》(原 名为The Regatta Mystery,现通常译作“钻石之谜”,为帕克·派恩系列作品之一);《造谣者(包罗德探案)》(首发时题目为The Invisible Enemy,后改为The Lernean Hydra,现通常译作“勒尔那九头蛇”,为波洛系列作品之一);《四种可能性》(原名为 Miss Marple Tells a Story,现通常译作“马普尔小姐的故事”,为马普尔小姐系列作品之一);《黄色的泽兰花》(原名为Yellow Iris,现通常译作 “黄色蝴蝶花”,为波洛系列作品之一);《遗传病(包罗德探案)》(后经郑狄克重译,以《疯情人》为题目,发表于《蓝皮书》第七期,1947年9月1日。首发时题目为Midnight Madness,后改为The Cretan Bull,现通常译作“克里特岛神牛”,为波洛系列作品之一);《古剑记(包罗德探案)》(原名为The Murder of Roger Ackroyd,现通常译作“罗杰疑案”,为波洛系列作品之 一);《梦 (包 罗 德 探案)》(后改名《奇异的梦》,刊于《上海警察》第二卷第一期,1947年8月20日。原名为The Dream,现通常译作“梦境”,为波洛系列作品之一)。 在先后仅出刊十七期的《新侦探》杂志上,前后共刊登了9篇阿加莎的侦探小说,比例可谓不小。而从小说系列范围来看,从波洛系列到马普尔小姐系列,再到帕克·派恩系列,阿加莎最重要的几个探案系列作品在《新侦探》上都有所涉及,读者也可以借此初窥“阿婆”侦探小说的风貌之一斑。与此同时,阿加莎最重要的 “包罗德探案”系列也逐渐在中国侦探小说读者中形成口碑与品牌,主角侦探也由 “巴洛”、“包乐德”等混乱的译名渐渐统一成了 “包罗德”。虽然“包罗德探案”在当时可能仍没有 “福尔摩斯探案”或 “侠盗亚森罗苹”那么大的影响力(这两个系列不仅影响了中国侦探小说读者,还深刻影响了民国时期的中国侦探小说作者),但它确实已经能够和埃勒里·奎因(Ellery Queen,民国时期一般译作爱雷·奎宁)的“奎宁探案”系列、莱斯利·查特里斯 (Leslie Charteris,民 国 时 期一般译作杞德烈斯)的“圣徒奇案”系列、范·达因(S.S.Van Dine,民国时期一般译作范达痕)的“斐洛凡士探案”系列、厄尔·比格斯(Earl Derr Biggers)的“陈查理探案”系列等并驾齐驱,共同形成当时最广为人知的几个侦探小说翻译系列作品。 此外,《新侦探》的编辑和作者们也充分认识到了阿加莎·克里斯蒂在西方侦探小说界的地位,并积极向中国读者推介。在《新侦探》创刊号(1946年)上,主编程小青就在《论侦探小说》一文中将阿加莎·克里斯蒂放在世界最优秀的侦探小说作家队列之中予以称赞:“不过侦探小说也和其他小说一样,有好的,也有坏的。那些衔奇逞怪支离荒诞的作品,自然也不能一例而论。例如美国的挨伦坡E.Allan Poe,惠盖·考林司Wilkie Collins,安尼格林Anna K.Green,英国的柯南道尔A.Conan Doyle,茀利门R.A.Freeman, 玛 列 森A.Morrison,茀莱丘J.S.Flecher,杞德烈斯Leslie Charteris,华拉司Edgar Wallace,美国的范达痕S.S.Van Dine,奎宁Ellery Queen,克丽斯丹Agatha Christie,赛耶斯Dorothy L.Sayers,法国的茄薄烈Emile Gaboriall,勒伯朗M.Leblanc,和俄国的柴霍甫Auton Chekhov等等的作品,当然都合乎文学的条件,并且大都有永久的价值。”虽然程小青在文中误将阿加莎·克里斯蒂当成了美国人,但对于这些作家作品价值的充分肯定却是显而易见的。在同一期杂志上,姚苏凤发《霍桑探案序》一文,此文的主要意图是推崇程小青的 “霍桑探案”系列,但姚苏凤在文中将阿加莎·克里斯蒂和柯南道尔相并列,大有将二者共同视为世界推理小说史上两座高峰之意,“但我敢说他(笔者注: 此处指程小青)大部分的作品是高出一般水准之上的,即比之前代的柯南道尔及今代的亚伽莎克丽斯丹(Agatha Christie)诸氏所作亦可毫无愧色。尤其在这寂寞万状的中国侦探小说之林中,他的‘独步’真是更为难得而更可珍重了。”从翻译、刊登作品,到写文章评论、推崇,《新侦探》可以说是民国时期中国介绍和引进阿加莎作品的最为重要的文学平台。 美中不足的是,阿加莎的侦探小说以长篇最为精彩,但《新侦探》可能是囿于杂志版面或译者的时间精力,所选择翻译、刊登的都是阿加莎的中短篇作品,唯一一部长篇《古剑记》(即《罗杰疑案》)在仅连载两期后便随着杂志的停刊而不了了之,实在让人感到遗憾。 《新侦探》对于阿加莎长篇侦探小说译介缺失的遗憾在另一本侦探文学刊物《大侦探》上得到了弥补,在《大侦探》第二十期至第三十六期(其中第三十期、第三十五期两期未刊登,1948年5月1日至1949年5月16日) 上,连载了阿加莎的长篇小说《皇苑传奇》,即《罗杰疑案》(The Murder of Roger Ackroyd),署名“英国亚加莎·克丽斯丹原作,姚苏凤译”,让中国读者比较完整地阅读到了阿加莎的长篇佳作。而在《大侦探》第二十期上《皇苑传奇》首次连载之前,译者姚苏凤还写了一篇名为“译者前记”的长文,颇为详细地对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生平和创作予以介绍和评价,文中说道:“当代侦探小说作家中,作品最丰富声誉最崇高者,首推亚加莎·克丽 斯 丹(Agatha Christie)女士。在她的小说里的那个比利时籍的大侦探,名叫包罗德(Hercule Poirot),曾 被 英美批评家称为 ‘福尔摩斯的最理想的继承者’。他自己说他所凭借的侦探工具乃是他的‘小小的灰色细胞’(little grey Cells),这就是说他是完全靠着他的思索和推断来解决着一切疑难的问题的——从这一点看,其实,我们还应该承认他比福尔摩斯更智慧,更高强。因为,在克丽斯丹女士的笔下,包罗德从不相信那些手印或脚印,烟蒂或烟灰之类的‘证据’,他更从不利用那些密室或机关,化妆或跟踪之类的‘方法’,他的一切都是 ‘常识以内的’,然而他又永远叫你迷惑,只有在他自己给你说明了以后你才能够恍然大悟。同时,他的探案里永远有着一群有趣的人物,一簇诡奇的情节,高潮总是层出不穷的,结局总是出乎意料的——它精致,它完美(Perfect),‘福 尔 摩 斯 探 案’的确‘相形见绌’了。”这是民国时期极为少见的系统地评价阿加莎的文章,作者姚苏凤将阿加莎置于“一方面继承柯南道尔,一方面又超越柯南道尔”的崇高地位上,在当时可谓“惊人”之语,但现在回过头来看整个西方侦探小说发展史,姚苏凤当时的理解和评断确实有着相当的合理性。姚苏凤从长篇小说翻译到写文章确定阿加莎侦探小说的文学价值和文学史地位,对于阿加莎介绍和推广的努力功不可没。如果说《新侦探》是民国时期翻译和介绍阿加莎的最重要的文学平台,那么姚苏凤就当之无愧地堪称“民国阿加莎引进第一人”。 而在《大侦探》上后续连载的《皇苑传奇》文前,译者和编辑还会很贴心地将前文故事背景和梗概以“索引”概要的方式写出,以供读者阅读理解上的方便。此外,笔者还在《大侦探》第二十一期、二十二期连载的《皇苑传奇》文前发现一行文字“大侦探保留本篇版权及电影戏剧上演权”,和现在文学IP的版权保护和影视孵化颇有类似之处,只是不知道后来国人有没有将《皇苑传奇》搬上戏剧舞台或者电影荧幕。 除了《新侦探》和《大侦探》以外,以“恐怖、刺激、神秘和惊奇”为特色的《蓝皮书》杂志上也刊载过一些阿加莎侦探小说的翻译,除了前文所提及的《疯情人》外,还有《口味问题(包罗德探案)》(原名为Four and Twenty Blackbirds,现通常译作“二十四只黑画眉”,为波洛系列作品之一)和《女神的腰带(包罗德探案)》(原名为The Girdle of Hyppolita,现通常译作“希波吕特的腰带”,为波洛系列作品之一)。在《女神的腰带》前,译者卫慧也对阿加莎的主要长篇侦探小说作品及其在西方侦探小说界的地位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提及了阿加莎笔下 “包罗德探案”、“马波尔小姐探案”和“派克潘先生探案”三大侦探小说系列,并称阿加莎为“英国侦探小说界的女王”。 此外,在1947年《乐观》杂志创刊号上,还刊载过《波谲云诡录》,署名“英国名女作家Agatha Christie原著,程小青译”,该小说原名为N or M?,现通常译作“桑苏西来客”或者“谍海”,是民国时期极为少见的“汤米、塔彭丝夫妇探案”系列作品之一,颇值一提。可惜的是,1947年的《乐观》杂志仅一期后便下落不明,当时的中国读者自然也无缘得见这个“汤米、塔彭丝夫妇探案”后续故事的精彩了。 虽然本文爬梳、列举了不少民国时期翻译的“阿婆”作品,但相比于阿加莎当时的创作总量和她在英美所获得的名望地位,实不及其十一。阿加莎最为重要的长篇侦探小说大都没有翻译和介绍,“阿婆”在中国民国时期的译介与传播远不能尽如人意。尤其相比于柯南道尔笔下“福尔摩斯探案”系列从单篇到全集的一再重译,这位侦探小说女王的遭遇可以算得上有几分寂寞和冷清了,所以民国阿加莎最为重要的译介和推荐者姚苏凤在《红皮书》第四期(1949年)发表的《欧美侦探小说书话》一文中,就颇为阿加莎感到不平。他认为中国侦探小说的读者仍然将福尔摩斯与亚森罗苹奉为神明,而忽略了之后欧美出现的更为优秀的作家作品,实在有些可惜。他在文中说道: 我所奇怪的是:近年来欧美侦探小说界中几位第一第二流的作家的作品在中国反而没有人有系统地介绍过,如英国的陶绿萃赛育丝,亚伽莎克丽斯丹,和约翰·迪克逊·卡以及美国的伊勒莱昆,雷克斯史托脱,答歇尔汉密脱,梅白尔茜兰等等;无论以他们,更多的是‘她们’的作品的质或量来说,实在都很有可观;而且他们的作品中的侦探的才能也无不‘自成一家’,不但超过了前人的成就而且把侦探小说的写作技巧发展到了另一阶段。 …… 我所尤其不解的是亚伽莎克丽斯丹的一直被放弃(还是最近一年内,才由我开始介绍了她的两种旧作)。……她的包罗德探案出版者已卅余种,由我的经验来批判,我要说是‘最好的最合理想的侦探小说’;其中有几种,简直还是‘前无古人’之杰作,她笔下的侦探包罗德是一个比国人,也纯粹是依凭心理学(在她的作品里是被她称为‘小小的灰色细胞’的)来测勘案情的。她的作品以情节曲折而结构谨严著称,在今天的英美两国,显然已经成功了侦探小说作家中的‘第一人’,出版界尊之为‘侦探小说写作者之才艺最高的女主’,即此可见其声势与地位。 在将近70年前,姚苏凤等民国文人、译者不断写文章向中国读者隆重推荐这位世界侦探小说巨匠,而在70年后,本文也希望通过对民国时期阿加莎译介、引进历史的一点梳理,来帮助我们重新认识这位“侦探小说女王”是如何一步步走入中国读者的阅读视野之中,并成为人尽皆知的文学经典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