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把个人某些情绪用文字表达出来,一是写小说,另一是写诗歌。小说是听来的故事。邻村一个男的,在外打工期间,听说自己的妻子和别人偷情,一气之下,剁掉了自己右手的小手指。在那篇小说中,我还写到了两个人偷情的场景和细节。诗歌是喜欢上ー个女同学之后,忽然想到牡丹或者荷花,就写了一首类似歌词的东西。现在看来,那篇小说是彻底的世俗,当然,还包括这个世界和人的复杂性。诗歌则是单向度的,有一种自发的冲动与寄寓的美好。 以简单的方式驱使自己去做与文学有关的事,用复杂的眼光、方式和思想去写作,一开始可能是热情的四处流溢,并且以煽情和模仿为能事。一段时间以后,凡是有野心的人都不会重复任何人的道路,更不屑于与谁类似或者组成一个派别。文学始终是一项独立的事业,也可以说是一个人对世界多种角度的调情。 写文章近二十年,在诗歌年代,认为悲观地抒情与强烈的地域色彩,才是真正的诗歌。当有一天,忽然明白“地域不过是文学写作的一个依托,而不是全部”这个道理后,诗歌写作也戛然而止。那时候,我在西北的巴丹吉林沙漠。写诗的缘起当然跟青春期有关,另一个原因是西北的边塞气息无处不在。那种铁血气质与悲悯情怀,时常会通过某种地域特征和气息传达到每个人,并且对他们的精神和灵魂发生作用。 再者,我还是一个军人。和所有的农家子弟一样,在以英雄、牺牲、悲壮为主题的序列当中,我渴望勋章,渴望以战火洗身,成为英雄或者英雄的接力者。这个梦想从小就萌生了。尽管战争是不义的,战争摧毁的是人身和文明。珍视和尊重生命显然是普世价值的首要之义。在所有关于战争的文学当中,厌战和反战是永恒主题,也是战争文学之最高精神及其意义所在。可是,人生一旦加入了军旅的色彩,生命当中忽然就有了钢铁与子弹、利器与冲锋的号角,悲怆与激情、坚韧和柔软就必定会成为一种灵魂烙印。 事实上也是如此。改写散文,一方面是对自己的诗歌极度不满,另一方面认为散文更宽阔。文学的本质除了创造之外,就是自由。也唯有自由和创造,才是真正的文学书写试图抵达之处。很奇怪,当我听到很多人在夸赞某篇作品的时候,一般会想到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文学的魅力尤具蛊惑性。文学始终对人心及灵魂是天然的慰藉;第二,对于写作者来说,最要不得就是赞叹,反之应当对好的作品加以适度的善意的轻蔑。这句话的意思是,赞叹就是从某种程度上否定自我,也是在衰减自己的勇气和信心。 不能否认,写散文之初也有过模仿,但大抵是模仿外国作家的作品。当然,也喜欢过贾平凹和张承志。我觉得他们的散文作品在某些方面为后来者提供了一个典范,既有性灵和思想的宽阔度,还有自由品质、个人灵魂质地。随后,我开始了自己蛮不讲理且毫无章法的写作。在巴丹吉林沙漠,几乎每周,我都要写两篇文章。不然好像空负年华,仿佛罪人一般。但写,也就是惯性地、机械地,甚至是重复地和僵化地写,从没有一种讲究章法的意识和观念。这种状态下,我写了大量的关于巴丹吉林沙漠的个人生活的散文,加起来有五十万字左右,总的题目叫《巴丹吉林的个人生活》。皇天不负,再加上诸多师友关心,也引起一些关注,被收入年度排行榜或被选载。 在沙漠的很多时候,我总是想一个人往它的内部走得更远更深,体验更独特一些,可每次都在现实面前宣告失败。 这种失败的原因里面,包括了单位的约束和个人生活的不便。现在想起来,其实是没有勇气,贪图一时的安稳。本来在单位的工作就非常劳累,再去做一些冒险之事,可能会与轻松生活的意愿完全违背,以至于向着浩瀚的远行至今成为空想。随着年龄、工作等方面的变迁,这种遗憾和懊悔更趋深重。也因此,返身来看自己的那些沙漠文章,浅尝辄止的多,个人的成分丰厚;关于自然乃至一片地域上的更多人群的少,即使有也不够全面和准确,多的是浮皮潦草、蜻蜓点水。 到成都这些年来,我最大的梦想之一,就是有朝一日再回到西北的巴丹吉林沙漠,在一些村庄和小镇上住上一段时间。而对于沙漠本身,我只有一种穿越的愿望,并不只是想体验那种一个人在绝境之中的困厄与绝望、坚持和再生。我想,所有的事物,包括浩大的自然,其实都关乎人。一片地域也是如此,当地土著的生存状态和精神要求、世俗习惯和文化属性,才是一片地域的真正核心。所谓的自然生态,不过是一个时代和一片地域的外延。我觉得,关注人及其所具备的自然和文化属性,尤其是在特定时代蛛丝马迹的变迁,才是地域性文学书写的要义所在。 几乎与此同时,故乡太行山,河北南部、山西东部和河南北部之间的村庄,逐渐在我内心和意识里清晰起来。很多时候,我们总是在忽略最具有价值的东西,即“此刻我在”。对于浩瀚前史和前世,非亲历者已经不可重复。即使绝世天才,也不可能将其原貌还原。未来,也似乎只能是科学家、幻想家和政治家的事情。文学可以预测,但无法给予准确答案,并绘制前景。蓝图从来就是一个不确切甚至具有欺骗性的词。我们的文学,所能抵达的穿透的,似乎只有我们自己生活的这个时代及其独有的特质与现实表象、精神困境。 在此想法之下,我写自己的故乡。我设置了一个新的文学地理“南太行”,为之写了七八十万字的文章,形成了本书。第一本是实录的,但没有走那种当下被叫好的路子,而是写人,人的现实遭际及其内心困境,对生命的敬畏,对人生难题的触碰和究问。杨显惠老师读了后,写了一段话。开始,我说替他拟上一段,他同意就可以。可他不同意,他自己读了以后写了一段。这使我非常感动。这本书,名字叫做《生死故乡》,2014年出版。 第二本实际上写于2002年我儿子出生之前。那段时间在家陪妻子,妻子虽然怀孕了,但也没多让我照顾。她出去和其他孕妇散步,我在家里断断续续地写了十几万字的文章。大抵是根据爷爷讲述的村庄历史,尤其是时代背景下的乡村记忆,如灾荒、战争、“反右”、“大跃进”、“文革”中的具体人物的命运、事件,以及自然存在做粗略式记录。虽语言上有些急躁,修改了几次之后,觉得还是能拿得出手的。 第三本是最近写的,虚构占据大部分,还是写人。第一次明确了南太行的具体方位,尤其是我出生并长大的那个村庄,但我还是将村庄名字换成了莲花谷。因为,前些年我的一些文章,被家乡人读到后,说我有丑化他们的嫌疑,找我父母和弟弟声明。无奈之下,很多地方做了必要的处理。我的本意是,记录一个时代一片地域上的草芥一般的人群及其现世状态,当具有民间史记的意义。为平民立传,也是一种无望的雄心。 也就是从这时候开始,我逐渐明白了小说的基本方式,也觉得小说是一种有趣的写作,调动全身的能量及全部的智慧,去为ー个人和一群人制造一个新的别样的世界。那种快感,是无以复加的。也适才发现,文学写作其实就是一个人面对整个世界调情,用各种技巧、语言和角度,把人心中暗藏的水花撩起来,把人的精神和思想当中最幽秘和妖艳的部分逼到纸上来,遺送到文字当中去。正如刘小枫在《透过她人的欲望看自己》一文中所说的那样:“人类已经在文字中制造了许多乐园,这些乐园并不能当真去实现,它只是一种调情。小说的叙事、诗语的诉叨,都是与生活的痛苦和不幸调情,使悲哀的变成迷人的……与生活调情一一使生命中痛苦的本质弥散出销魂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