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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恋歌——读长篇小说《生生不息》

http://www.newdu.com 2018-12-12 文艺报 顾 飞 参加讨论

    小说《生生不息》的故事从高龄的外婆阿茹娜弥留之际开始。年迈的外婆叮嘱儿孙:她希望葬在一块沙梁,也就是要把自己埋在沙漠里。一家人,包括一个来自外国的准孙女婿在沙漠里狂奔,希望在外婆离世之前,一家人再见上一面。从京城回来的青年阿木尔开始追忆三代人在沙漠里治沙植树的往事,一幅几代人努力改造自然、改善环境的画卷由此徐徐展开。
    很多长篇小说都可以提炼成几句话的故事梗概,但要对《生生不息》做简要的概括或提炼,是困难的。这并不是说故事本身有多么复杂,事实上不复杂,但是因为这个貌似不复杂之中蕴藏了足够多的曲折、变幻,以及命运的无常,而使故事变得不再普通。故事里除了当事人物多舛的命运,还无可避免地嵌进了时代的风云,嵌进了沧桑巨变,通过一个家族史映射出时代的轨迹,仿佛所有人在一个巨掌上跳舞,巨掌翻手为云而覆手为雨,让人忽而为之癫狂,忽而为之心折,但初衷不改志向不变。
    这样一说,你或许可以想见故事的曲折性,它有着平凡人的传奇。从阿茹娜的父辈算起,《生生不息》写了四代人,阿茹娜生在水草丰沛的美丽草原,18岁那年,被父亲粗鲁地嫁给了一个异乡人巴根,起因是这个好心的青年救了她的父亲。但这个黑不溜秋的异乡人只有一个窑洞、三只羊,以及无边无际的沙漠。这不是阿茹娜想要的婚姻,她为此不理这个男人,不和他说话数年,并一直想逃离,一直到她有了身孕之后,依然想逃离。但是她终是体会到这个男人的好、不凡,乃至伟大之处,于是她提出一个条件:要想我不走,就要把沙漠从毛乌素赶出去!巴根答应了她。这可不是简单的一个承诺,它是几代人艰苦人生的开始:他们卖掉了仅有的资产,买树苗种树,但种一次死一次,却矢志不改。写到这里,读者大致能明白这是一个人与自然的故事,并且是改造自然的故事,它一定意味着艰难与挣扎、放弃与坚持、失败与成功等等。没错,作者本没有宏大叙事的企图,但这个命题一旦写开,自然就成了宏大叙事。
    就在阿茹娜和巴根带着两个女儿植树造林干得正欢的时候,命运开始转折:“文革”浩劫开始了。曾经保护他们的旗长被斗倒了,阿茹娜成了黑特务。巴根被迫与阿茹娜离婚,大女儿其其格死于沙漠……在那个年代,几乎所有的中国故事都大同小异:稍微有点与众不同的家庭都可能分崩离析;曾经有过出格之举或惊人表现的人都可能被斗倒、被抓捕;而普通人的感情,无疑将受到一次又一次的考验与折磨。
    “文革”没有结束,知青来了,小女儿依云娜长成了大姑娘,她学会了恋爱,一家人依然执著地种树。依云娜的恋爱遇到了挫折,那个她钟情的小伙子一心想回城,断了一条腿也没挽回他的心意。依云娜和母亲在沙漠里救了一个差点被流沙淹没的人——一个诗人。这个叫巴音的诗人走了又回来了,他同样留在了沙漠上,相爱、种树。直到依云娜生产时,遇到了初恋的缺了一条腿的男人,依云娜生了一个女儿,叫图雅,缺腿男人的妻子生了一个儿子,但孩子的母亲死于难产。这个懦弱的男人舍弃了孩子,独自逃走了,遗弃的孩子被依云娜一家收养了,他就是小说的第一叙述者——阿木尔。
    阿木尔打记事起就想着逃离,他甚至梦想着有一天自己的亲生父亲来带他离开,他想抓住任何一次离开沙漠的机会,但他都没有成功。逃离与和解几乎是这部长篇小说最大的隐性主题,人与沙漠、人与人、男人与女人,逃离与和解一直很焦灼地粘连在一起。无论是阿茹娜被迫成婚时的逃离,还是依云娜的初恋对象不顾一切地想走,以及阿木尔最终的离开,不仅说明了环境的恶劣,似乎还暗合了一个更大的主题,那就是城市化的人口大流动,人们以各种理由远离故土,所谓的故乡,日趋变得沙漠化乃至荒漠化。故乡不能让他们找到人生的价值点,他们要去远方,要去更大更繁华机会更多的地方,去找寻和实现远离草原的人生,但城市的生活经历让他们又有了更多的感受与体悟,最终曾经远离的人又纷纷回到了故乡,是故乡让他们魂牵梦萦,乃至寝食难安。这是草原的魅力,同时也意味着主人公们价值观认知上的回归。
    在《生生不息》中,毛乌素最大的城市——发城,后来发现了金矿(这当然是一个暗喻),各式各样的人们在这个城市里疯狂淘金,包括此前一直很神奇的萨满法师——宏博,他摇身一变,成了巨大的债主,建立了地下社会,放高利贷吸血。这不是一个闲笔,虽然沙漠城市淘金的故事,在本书中占比不大,但功用不小。一是折射了这个时代的驱利与浮躁,拜金主义盛行之下的物欲横流,金钱打败了很多人的信仰,人们纷纷臣服于物质,而自觉不自觉地放弃了精神;再就是与本书所倡扬的主题相对立。发城是一面反射的镜子,照见了妖怪,让读者看见了群魔乱舞,和阿茹娜一家恪守一种精神、矢志扎根草原形成价值选择上的巨大对立,孰轻孰重就变得一目了然,同时,主题价值指向也就更加彰显。
    最终,全家人为外婆找到了一块沙地,就在最初让他们找到信仰的那棵神树下。而那棵曾被阿木尔愤怒地放了一把火烧死了的神树已然发出了新芽,阿木尔选择了留下,留在了毛乌素,城市的经历让他有了深刻反思的机会,家族几代人的奋斗帮他完成了灵魂洗礼,他和自己达成了心悦诚服的和解。至此,三代人与沙漠的情缘有了妥善而自然的结果,各自找到了灵魂的归宿,完成了精神上的涅槃。
    阿茹娜代表了朴素的一代人,他们视草原为自己天生的家,他们唯一的信念就是将沙漠变成美丽的草原。他们或许没有意识到改造环境的重要性,但沙漠和草原就是家乡,他们改造沙漠几乎是天职。所以他们植树造林的信念单纯而动力永不枯竭。
    依云娜象征了曲折的一代人,他们生在特殊的年代,注定要经历特殊的人生,而这样的人生几乎不太可能是喜剧,更多的是悲剧,运气好一点的也只能是悲喜交加的荒诞剧。他们因为时代的风云变幻而从四面八方形成人生可能的交集,然后一定因为对沙漠生活认知的有别,有的人走了,有的人留下,四面八方地分开。在其间,也一定要发生无数的悲欢离合与肝肠寸断。走的人未必就踏上了人生坦途,留下的人也同样要经历艰辛困苦。他们是“全赶上了”的一代人,无论归宿在何处,曲折是他们命运的标签。
    而阿木尔则暗喻了变化的一代人。他们不再像祖辈那样,一出生就定论了大半的人生。不是,他们面前的路是前所未有的广阔与多重,这是时代的大潮带来的巨大改变。国家开放了,时代进步了,科技发达了,人口大流动了。人们对自己的人生选择可以多样化了。而这个变化也一定会不停冲击年轻人的心灵,他们渴望变化、渴望闯荡,因此渴望离开,去更远的远方,去找寻和实现更丰富的人生。于是,单纯的生活理念留不住他们的脚步,更留不住他们的心。他们曾经坚信,沙漠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但随着他们经历了纷繁复杂的城市生活之后,他们对人生的思考必将由被动变为主动,什么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人生的终极价值在哪里?这也是他们后来选择回归的最重要理由,因为他们一定意识到故乡与劳动、植树造林与环境改善的巨大价值。这里面自然而然涉及精神层面的追求,这种追求意味着价值选择,同样意味着新一代人关于信仰的塑造。而这又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现了高度契合。
    因此,毛乌素的人们治沙种树的故事还将继续。中国广袤沙漠里时刻在上演这样的感人故事。
    一则不起眼的新闻,可以构成一个精妙的短篇;一部中篇小说,那必然有一个故事做支撑;而长篇小说,光靠故事肯定不够。作家王安忆的经验是:“一部长篇,则要有故事与故事之间,经验与经验之间,逻辑的联络与推动。这一个逻辑的联络与推动究竟是什么呢?它包含了一种创造雄伟建筑的可能性,而我们毕竟是应当去创造一个宏大的存在。”《生生不息》里也有丰富的故事性,但它并不仅仅依靠故事向前推进,人物命运被强行改变时的体悟与生存环境的恶劣交织在一起,经常让人欲罢不能,几乎没有一个人的生活是主动的,他们都是在被动中适应与寻找存在的意义。
    人与自然的故事、种树治沙的故事,并不鲜见,但将几代人的命运与沙漠联系在一起,而且全篇只有一个固执的主题的故事就不多见了。上文说到的宏大叙事,在过去二十年里的中国长篇小说里,已经被写滥了。家族史动辄从晚清前朝说起,主人公动辄大富大贵身居要津,出入牛津黄埔易如反掌,然后一不小心就几乎改变国运的传奇故事,像一个可怕的长篇小说定式,不仅把很多作家写傻了,还让无数的读者坏了阅读的胃口。叙述套路程式化、故事内容传奇化、小说面目同质化,成了一个通病。有人高声指出,这样的通病不能让时代背锅,更不能让读者认账。我们这个时代,飞速发展,过去50年中国人所经历的深刻变化与发展速度,超越了前面所有的时代,该写的与可写的实在太多,但在讲究时间概念追求效率的同时,很多作家忽略了作品的质量与原创性,很多长篇小说呈现出身份可疑来历不明的雷同感。《生生不息》巧妙地回避了这一点,它的叙述时间跨度将近百年,但故事只通过细节来呈现,将无数的惊心动魄隐藏在个体的体验之中,自觉摒弃夸张与离奇,主人公们在被大环境改变的同时,千方百计地变被动为主动,努力去改变与主宰自身的命运,人物的命运虽然曲折,但讲述得朴素而真诚。小说就有了自然而然的闪光。这是优秀长篇小说的品质,它不是以复杂的故事性取胜,作者叙述的姿态虔诚、遴选的素材精当,主旨明晰而立意高远,小说自然就完整、独立、与众不同。
    《生生不息》的现代性在于它的结构体现,这显然是作者处心积虑的结果。我无法列举肖睿参照了哪些典籍的写法,这种时空交错,通过不同人物的口吻展开叙述的方式,不仅丰富了故事的枝蔓,还壮实了故事的主干,而更叫人感佩的是作者在文本中来去自如的身份切换,它充分体现了作者对于素材的驾驭能力,一种成竹在胸的意蕴流动的写作状态,自然、平顺,并且止所当止。文本意识是小说《生生不息》的亮点之一,其语言有着地域特色,可视为另一个优点。作者肖睿不是小说界的陌生人,这个高中时代就写出长篇小说的青年作家,籍贯是内蒙古的鄂尔多斯,对草原和沙漠有着与生俱来的感情,但他此前的长篇小说并没有涉及故乡与草原,也就没有表现出对故乡这块热土的深层次的思考,《生生不息》丰富了他的创作内涵,也扩大了写作的外延。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一个刚过而立之年的青年作家对自己成长的反思,对人生变化的追问。我不能说这部小说已经调动了肖睿本人全部的人生经验,因为他还相当年轻,还有足够多的时间去收集人生的失败、经验、教训,从而使自己的人生更为丰满。但就小说本身而言,无论是漂亮的文本表现,还是诡谲的意象勾勒与生动流畅的叙述,抑或是高远宏阔的立意,都体现了这个“80后”小说家的日趋成熟。想到这一点,感觉他真是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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