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道”抑或“重术” 《周礼·考工记》:“或坐而论道,或作而行之……坐而论道,谓之王公;作而行之,谓之士大夫。”郑注云:“言人德能事业之不同者也,论道,谓谋虑治国之政令也。作,起也。”(18)“坐而论道”本是务虚,后来却成为空谈的代名词。如果放在本文来讨论,那么我们可以说,“坐而论道”是“重道”,“作而行之”是“重术”,这恰恰代表着古代文论在“道”与“术”的两派主要观点:“重道”抑或“重术”。如前所说,“文道”和“文术”是紧密相联的,但是,在具体文论家那里,对于两者态度,还是有重此抑彼的倾向的。 古代对人才的划分就有“重道”与“重术”两个基本倾向。颜延之说:“士君子之处世,贵能有益于物耳,不徒高谈虚论,左琴右书,以费人君禄位也。国之用材,大较不过六事:一则朝廷之臣,取其鉴达治体,经纶博雅;二则文史之臣,取其著述宪章,不忘前古;三则军旅之臣,取其断决有谋,强干习事;四则藩屏之臣,取其明练风俗,清白爱民;五则使命之臣,取其识变从宜,不辱使命;六则兴兴造之臣,取其程功节费,开略有术,此则皆勤学守行者所能办也。”(《颜氏家训·涉务》)(19)“高谈虚论”即“坐而论道”,“六事”云云,即六个方面要有实际才干,即“有术”。 就文学的功用而言,古人也重视其实际的功效。如刘勰认为:“盖士之登庸,以成务为用。鲁之敬姜,妇人之聪明耳;然推其机综,以方治国。安有丈夫学文,而不达于政事哉?是以君子藏器,待时而动;发挥事业,固宜蓄素以弸中,散采以彪外,楩楠其质,豫章其干。摛文必在纬军国,负重必在任栋梁;穷则独善以垂文,达则奉时以骋绩。若此文人,应梓材之士矣。”(《文心雕龙·程器篇》)在这里,写文章成为“坐而论道”的代名词,最终要用于“成务”、“政事”、“纬军国”、“任栋梁”,这样的文士才算得上是“梓材之士”。 唐代开始的古文运动,对于“道”与“文”的关系有较多讨论,这个层面上的“文”其实即“文术”。韩愈论文,主张“以文载道”,这里“文”实际上成了承载“道”的“术”了。那么,如何才能提高这种“术”呢?韩愈在《答李翊书》中很好地回答了这一问题:“养其根而竢其实,加其膏而希其光。根之茂者其实遂,膏之沃者其光辉。”在他看来,关键的还是要提升人的道德境界:“道德之归也有日矣,况其外之文乎?”道德是根本,至于具体技术层面如“陈言之务去”则是“术”。在“道术”关系上,韩愈是主张道术紧密关联、道术并重的。文道和文术的关系就像水和浮物的关系,他说:“气,水也;言,浮物也。水大而物之浮者大小毕浮。气之与言犹是也,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20)韩愈在另一篇书信《答尉迟生书》说:“是故君子慎其实。实之美恶,其发也不揜,本深而末茂,形大而声宏,行峻而言厉,心醇而气和。”(21)柳宗元认为,当世言“道”者众多,但“率由大中而出者咸无焉”,或“迂回茫洋而不知其适”,或“不能从容,卒泥乎大道”,或“恍惚若化,而终不可逐”,“故道不明于天下,而学者之至少也。”(《与吕道州温论非国语书》)(22)在另一篇文章《报袁君陈秀才避师名书》中,柳宗元谈及文之“道”与“术”的关系,他说:“大都文以行为本,在先诚其中……求孔子之道,不于异书。秀才志于道,慎勿怪、勿杂、勿务速显。道苟成,则慤然尔;久,则蔚然尔……然则成而久者,其术可见。”(23)柳宗元认为,要以德行为根本,不读异书杂书,慢慢修养,其道自成,其术也自然显现了。 宋代继承唐代的古文革新运动,也比较重视“文道”和“文术”的辨证关系。欧阳修说:“大抵道胜者文不难而自至也。”(《答吴充秀才书》)(24)认为“文道”对“文术”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王安石:“所谓文者,务为有补于世而已矣。所谓辞者,犹器之有刻镂绘画也。诚使巧且华,不必适用;诚使适用,亦不必巧且华。要之以适用为本,以刻镂绘画为之容而已。”(《上人书》)(25)在王安石看来,“适用”是文章的根本,是“道”;文辞则是外在的姿容而已,是“术”。苏轼认为:“自东汉以来,道丧文弊,异端并起。”他认为,东汉以后,文人们只重视“文术”即文辞的华美,而忽略了文章最根本的东西即“文道”。直到韩愈振作文风,“文起八代之衰,道济天下之溺。”(《潮州韩文公庙碑》)(26)苏轼认为,韩愈把“文道”和“文术”很好地统一起来,扭转了“八代”以来的不良文风。宋代理学家主张“作文害道”,反对一切的“文术”,走向了文学的反面,对于文学的发展是很不利的。相对而言,朱熹的观点还是温和一些,他没有彻底否定“文术”。朱熹说:“古之圣贤,所以教人,不过使之讲明天下之义理,以开发其心之知识,然后力行固守,以终其身。而凡其见之言论,措之事业者,莫不由是以出,初非此外别有歧路可施功力,以致文字之华靡,事业之恢宏也。”(《答鞏仲至第四书》)(27)在朱熹看来,“天下之义理”是根本,而“言论”、“文字”、“事业”都是基于这一根本之上的表现而已。 明清小说、戏曲点评,非常重视作品的艺术结构、人物形象的塑造等,这实际也是在讲“文术”。如明末清初金圣叹批改贯华堂原本《水浒传》,认为:“《水浒传》有许多文法,非他书所曾有。”(中华书局影印本卷一)这些“文法”是:倒插法、夹叙法、草蛇灰线法、大落墨法、绵针泥刺法、背面铺粉法、弄引法、獭尾法、正犯法、略犯法、极不省法、极省法、欲合故纵法、横云断山法、鸾胶续弦法等。金圣叹认为:“此本虽是点阅得粗略,子弟读了,便晓得许多文法。不惟晓得《水浒传》中有许多文法,他便将《国策》、《史记》等书,中间但有若干文法,也都看得出来。”(中华书局影印本卷一)这里所谓的“文法”,是关于作文章的具体技法,是“术”而非“道”。又如王骥德的《曲律》,讨论的内容主要有“论章法”(第十六)、“论句法”(第十七)、“论字法”(第十八)、“论用事”(第二十一)、“论宾白”(第三十四)、“论插科”(第三十五),这些主要也是“术”而非“道”。 传统的诗文理论方面,宋代以后出现大量诗话、词话,更多地在讲“术”,如字法、句法、篇法、用韵之法等。如元代杨载《诗法家数》云:“大抵诗之作法有八:曰起句要高远;曰结句要不著迹;曰承句要稳健;曰下字要有金石声;曰上下相生;曰首尾相应;曰转折要不著力;曰占地步,盖首两句先须阔占地步,然后六句若有本之泉,源源而来矣。”(28)这里所谓的“作法”,是关于作诗的具体技法,是“术”而非“道”。又如明代李东阳说:“唐人不言诗法,诗法多出宋,而宋人于诗无所得。所谓法者,不过一字一句对偶雕琢之工,而天真兴致,则未可与道。”(《怀麓堂诗话》)(29)避开李东阳崇唐贬宋的诗学不说,他对于唐人不言诗之技法而自然得诗道、宋人多言诗之技法而失诗道还是有一定认识的。当然,也有人认识到,过多地讲究诗之“术”会影响诗歌抒情功能的发挥。陈霆就说:“自夫江左之学兴,于是排比对偶,拘忌声病,创立体制,诗至于是盖多术矣。夫诗,以道性情也。降而变,变而至于多术,则后世之诗,欲无说,得乎?”(《渚山堂诗话序》)(30)作者认为,诗之多术有害于诗之性情的抒发,诗歌的基本功能是抒情言志,语言技巧终归要为抒情言志服务,否则就是离经叛道、舍本求末了。 刘勰说:“振本而末从,知一而毕矣。”(《文心雕龙·章句篇》)“道”是“本”是“一”,而“术”是“末”是“万”,两者是普遍性和具体性的关系。对于“文道”“文术”问题的广泛探讨,体现了中国古代文论既关注文学普遍规律的探究,又注意文学具体技巧的分析;既有抽象理论的思辨,也有鲜活技法的点评,在思维方式上和言说方式上体现了鲜明的民族特色。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