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捞魂》是我在 2014 年至 2015 年期间写的一个短篇。我想从三个真实故事讲这篇小说的写作缘起。第一个故事发生在小学时期。暑假时候,我去县城的姨妈家玩,有一天路过大口井(排放臭水的污水井),看到一群人围在那里。大口井不在荒郊野外,就在右玉县城马路边上。井里浮着墨绿色的水藻,伴随着阵阵臭气。大姨拉着我和表姐的手准备回家,但很快我们就挣脱了大人的手,钻进人群里,围道大口井的护栏。我朝着井底望去,但什么也没看见。人们互相议论,原来是一个醉汉半夜掉了进去淹死了,现在正在等人捞。有人专门带了瓜子,一面嗑瓜子,一面把瓜子皮吐进井里。还有大人把小孩驾在肩头,过节一样挤进来。刚下班的中年男人也把自行车停在路边,挤过来看。登时,大口井旁边站满了皮鞋、布鞋和小孩的塑料凉鞋。 一只小狗,正热酣酣地吐着舌头。住在大口井旁边的一户人家,一面端着饭碗,一面搬来凳子,在荫凉底坐下——以至于后来,我一直错把这次记忆和社戏混同起来——围观捞人的热闹,和村里看戏的热闹,似乎是一种热闹。这种热闹场景,一直从上午持续到午后,人们顶着热辣辣的太阳,等着醉汉尸体被捞起来的那一刻。竹竿子放进井地时,就像悬崖上钓鱼。竹竿捞出条裤子,我和表姐就被大姨的手拽走了。她说,小孩子看这些不吉利。我和表姐在太阳底站累了,回家就睡着了。最后捞出了什么,我完全不知道了。也没有大人和小孩们说这件事,热闹一过,这件事就被忘记了。大概过了七八年,离大口井一百米远的地方,修了一座基督教堂。 第二个故事,发生在我家小镇。黄昏过后,右卫镇安静的像一件遗弃的青铜器。小镇上生意最好的是饭店,开饭店的男人个子不高,脸胖乎乎的,他总是在做菜的时候穿着长筒雨鞋。镇里在机关上班的人,有时下了班就大摇大摆到大西街喝酒。半条街弥漫着白酒的味道,饭馆不时传来哄呀吵闹的喧哗声。酒饱饭足,里面的人喝的醉汹汹的,头红的公鸡似的。饭馆里不时钻出人来,站在大街上,对着电杆撒尿,街上弥漫着酒气和尿骚气。 公款消费拉动了小镇饭馆的生意,加上结婚嫁娶,西街的小饭店生意也算兴隆。后来,西街的饭店就维持不下去了,办喜事的人本来就少,饭馆的生意也越来越萧条。不知道什么时候,西街饭店居然变成了停灵的地方,供应起殡仪队的伙食。办喜事的人嫌弃,自然是不敢去了。住在街道旁边的人,经常闻到饭店传来的臭气。小时候,我也去那家饭店参加过几次宴席,每次看见别人在晴天穿长筒雨鞋,我就会想到这件事。 第三个故事是一张新闻图片。长江边上的几个大学生为了救落水儿童,不幸牺牲。这时,捞尸人挟尸要价。据媒体报道,船头与老师和学生牵着尸体谈价,捞尸人做出一个拒绝的手势。拒绝的手势和那根牵着尸体的绳子,令人过目难忘。这三个真实故事,不知不觉印在了我的脑海,随着时间酝酿、淘洗,最后成形。故事中的小孩受到的惊吓,对这件事的恐怖想象源于上面两个故事。捞尸谈价,也是这篇小说中的重要情节。冰柜中冷冻尸体和为了“灵魂契约”而保存尸身,这些都是想象出来的。 这是一篇虚构的小说,但有一天我发现它在现实中真的存在,我的心情既兴奋又悲哀:兴奋的是,现实中有活生生的例子验证了小说中的想象;悲哀的是,现实生活中的这个故事依然和钱脱不了干系。我在微信公众号里偶然看到这样一篇文章《东北往事:一个人和五具尸体的十五年》,文章里老葛和医院签订了太平间承包合同,老葛负责把尸身存放进去,每天收取15元的存放费,一年就是三万块。这些尸体,有的是凶杀案中存过来的,等着打官司,借尸问法律“要个说法”。这里面,不免就有因承担不起保存费而弃尸的。老葛就承包太平间生活,他和医院签订的合同日期是一万八千零二年:“1999年—20001年”。有一具尸体一冻就是十五年,存尸费已经达到十五六万了,这是“老葛这些年攒下的最大一笔财产”。但是他一直没有领到这个钱,因为家属嫌看护费太贵,将尸体“丢弃”了。这个原因想来令人悲哀,这些因素都催发一篇小说的诞生。 小说里的桂花,是王宝元心爱的人。她去世后被人投水。王宝元为了能让她家人来找她安葬,把她尸身放进冰柜里。但是冰柜满了,没有多余空间。王宝元想给桂花腾个空间出来,把许久没领的尸身抛进河里,但很快被乔三设下圈套。原来,桂花死的时候把财宝的箱子被扔到了河里,下落不明。乔三设圈套的目的,正是为了获得财宝箱子。小说里,性和金钱成为小说主题。这两样腐蚀了正义,也使得真爱的面目模糊不清。 《捞魂》最难写的,就是开头和结尾部分。一篇小说设定什么样的开头和结尾,往往暗示着故事的整体性的气质。古人讲究写文章要“凤头、猪肚、豹尾”,这种办法应付科考和高考作文颇为有效。好的小说开篇除了可以像“凤头”一样吸引人外,也可以像一堆刚刚燃尽的余火,它还埋着热气,能把温度和木材燃烧以前的材质,逐步传给后面的文字。 《白鹿原》开篇,陈忠实就描写白嘉轩娶了七个女人,写他和七个女性的过往性事。这个开篇里暗示着性是小说的重要主题之一,绝不是吸引的噱头。米兰·昆德拉说:“一部小说经常只对几个难以把握的定义进行长长的探寻。”《白鹿原》里探讨的一个基本问题是,性与伦理的关系。性这层面纱到了田小娥出场时,才真正开始生效:田小娥和郭举人(旧知识分子)、黑娃(农民兼革命者)、鹿三(田小娥的公公)、白孝文(族长之子),围绕田小娥的展现出欲望与礼法、复仇与乱伦、情爱与命运等多重命题,这些构成了小说的复调。 这个小说的开篇,就是王宝元的工作场景。小说中情节可以优先,但并不意味着氛围可以缺失、氛围和环境可因为情节而缺失了。我想在开篇就给故事奠定一种氛围:一个人在悲戚中如何坚持心中的使命。《捞魂》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对美的私人想象和对责任的执着,是小说推进的动力。但是,王宝元的这份单纯责任,在金钱的裹挟下不能自保。他迷恋桂花的美,但是也被金钱迷惑了眼,桂花的美在他眼里变成了“爱”,这种微妙的感觉一直伴随着小说,直到结尾。为了对证桂花的美,小说还设置了另一个单纯的人物形象生生。王宝元的敌人是乔三,生生是乔三的儿子。在单纯和敌人之间如何选择,王宝元会陷入什么样的困境,这些都是小说需要考虑的地方。《捞魂》有意地将情节和氛围相融合,试图写出主人公王宝元内心的波澜,也试图写出这份职业的困惑与迷离。 法国哲学家雅克·朗西埃(Jacques Rancière)曾这么评价匈牙利导演贝拉·塔尔(Béla Tarr)的电影:“电影不是故事,故事只是某种遮盖物。”这句话说的非常好。小说和电影一样,不应该只有情节层面。情节诞生之时的氛围、时间、自然环境也非常之重要。有时自然环境甚至起着象征性作用。举个例子,鲁迅的《祝福》如果不是发生在寒冬腊月和冰天雪地,而是发生在夏季雨天背景下,这会对小说的形而上的层面产生什么影响?答案是,小说的悲剧性的力量会大打折扣。路遥《平凡的世界》这样开篇:“1975年二三月间,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的雪花,正纷纷淋淋地向大地飘洒着。时令已快到惊蛰……”,小说开篇改成下雨或者下冰雹或者大雾天气,效果又会如何?小说要慢,需要缓疾徐行,需要用模糊的东西去探路。 米兰昆德拉说小说家有三种基本可行性:讲述一个故事,比如亨利·菲尔丁;描写一个故事,比如福楼拜;思考一个故事,比如穆齐尔。同样是思考一个故事,穆齐尔的小说看上去像是长篇散文,他把大量的词汇放进小说中用来完成比喻,他用词语的粉末编织成理性,让小说的句子产生奇妙的审美效果。有时候,以至于难以分清哪些句子负责故事逻辑,哪些负责氛围的塑造,在穆齐尔那里,小说的逻辑和氛围是混同的。比如《学生托乐思的迷惘》里的句子:“他的生命专注于每一天。每一个夜晚对他都意味着一场虚空,一座坟墓,一种被抹杀。”读这种句子的感觉,很像是湖南产的山胡椒油的味道,喜欢的人会品出青花椒油和香茅的味道,不喜欢的人觉得这种调料味道很辛,永远不会再碰。《捞魂》是一篇触及死亡主题的小说,对身体故去的讨论本就是触犯传统禁忌的。《捞魂》也尝试改过几次题目,比如《阴尘》《水缘》《沉水》等等,但总感觉在表述上不知云里雾里,所言不甚清晰。但是,有一天我想到了《捞身》,这似乎是一个比《捞魂》更为切当的题目。但不论题目改成什么样子,总不能去除小说的“辛”味。这就好比西红柿改了个洋名叫番茄,但味道还是酸的。《捞魂》的味道很“辛”,希望喜欢的人能继续喜欢,不喜欢的人继续不喜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