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周易》是“六经之首”,作为经典对于人生奥秘与文章枢机进行的阐释,对文学的发展也有着重要深远的影响。《周易·贲·彖传》中“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文学观念和“白贲”美学思想,不仅为古代文论提供了一种美的范式和标准,也反映并实践了魏晋审美观念的变化与重构。 关 键 词:贲卦/人文化成/贲象穷白/六朝文论 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大学科学基金研究重大项目“四部之学与中国文学形态构建”(17XNL012)。 作者简介:袁济喜(1956- ),男,上海人,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杰出人文学者特聘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论与汉魏六朝文学。 《周易》兼综儒道,在秦汉之后为六经之首,其对于中国文论的影响巨大。《易传》上说:“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周易》中提出的“立象以尽意”“阴阳发散,变动相和”“穷变通久”等观点,对于中国文化影响较大,相关研究也较多,而对于《周易》贲卦之影响,则关注不多,本文拟围绕《周易》中贲卦对于文学观念的浸润之作用,来看儒家经典对于六朝文论的启迪。 《周易》对于六朝文论的浸润,是建立在哲学家的自觉接受与研读基础之上的。其中当以三国时魏国哲学家王弼的解释最有智慧。而贲卦的人文智慧与审美价值,通过王弼的重释得到充分释放与彰显。王弼,字辅嗣,祖籍山阳高平(治今山东邹城市西南),生于魏文帝黄初七年(226年),卒于魏废帝齐王芳嘉平元年(249年),终年24岁,可谓英年早逝。 易学为魏晋南北朝文学批评的重要经典来源。王弼《易》学方面的著作有《周易注》《周易略例》和《周易大演论》。王弼的易学,一反汉代《易》学之“多参天象”,转而“全释人事”,借用人事关系剖析易卦固有的结构和属性,探讨卦爻辞和来历,充满哲学理性,也开创了为后世所诟病的空言说经的先河。南北朝时期,北方流行郑玄《易》,南方虽然流行王弼《易》,但虞翻等人的易学也颇有影响。到隋代,王弼《易》逐渐取得独尊地位。《隋书·经籍志》于《易》云:“梁、陈,郑玄、王弼二注列于国学。齐代,唯尊郑义。至隋,王注盛行,郑学浸微,今殆绝矣。”[1]909唐太宗贞观十二年(638年),国子祭酒孔颖达受诏撰《五经正义》,于诸家《易》说中独尊王弼《周易注》,确立了王弼《易》学的独尊地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于《经部易类》中分析易学之变迁曰:“《易》本卜筮之书,故末派寝流于谶纬。王弼乘其极敝而攻之,遂能排击汉儒,自标新学。然《隋书·经籍志》载晋扬州刺史顾夷等有《周易难王辅嗣义》一卷,《册府元龟》又载顾悦之(案悦之即顾夷之字)《难王弼易义》四十馀条,京口闵康之又申王难顾,是在当日已有异同。王俭、颜延年以后,此扬彼抑,互诘不休。至颖达等奉诏作疏,始专崇王注而众说皆废。”[2]55 贲卦是《周易》六十四卦第十二卦,中心是关于外饰与内质的关系,由此而涉及美学中的藻饰与质素的关系。它突出一切文饰都是空虚的道理,惟有重实质,有内涵的朴实面目,才是文饰的极致。《周易·杂卦》云:“贲,无色也。” 我们先来看贲卦的最初含义,再来分析它的审美蕴涵。“贲,亨、小利有攸往。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六二,贲其须。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六五,贲如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上九,白贲,无咎。”[3]123东汉经学大师郑玄注《贲》云“变也,文饰之貌。”从卦象上看,贲卦象为离下艮上,离为火,艮为山。东晋王廙曰:“山下有火,文相照也。夫山之为体,层峰峻岭,峤险参差,直置其形,已如雕饰。复加火照,弥见文章,贲之象也。”[4]89山下有火光照耀,草木相映,锦绣如文。这种火光的照耀,而形成草木相映,锦绣如文的壮观,也是贲作为修饰的体现。这种自然之美属于“天文”范畴,当是无异议的。 然而,贲卦的真正意义在于,它内含着饰终返素的规律,以及对于这种规律体认的智慧。比如,贲卦从初九的“贲其趾”、六二“贲其须”,到九三“贲如濡如”,再到六四”贲如皤如”,六五“贲如丘园”最终达到上九爻“白贲,无咎”,呈现了不同形式的美,其中既有“贲如濡如”的润泽丰盈之美,也有“贲如皤如”的淡抹之美,这一演变过程彰显出由华丽到素朴的意思在内。其中可关注的“皤如”二字的意义。“皤”可释为白素,《周易集解》解释:“亦白素之貌也”,相对于“濡如”错彩镂金的盛妆,“贲如皤如”可谓稍加修饰,如马之色白而毛长。而至上九,则呈现出饰极返素,真淳无华的“白贲”之美。卦中六爻,在阴阳交错相杂中呈现互贲之象,诸爻之间刚爻柔爻交饰,象征恰如其分的贲饰,并崇尚自然质朴的审美理想。与此同时,下卦之初的初九爻“贲其趾,舍车而徒”朴素简质,与上卦之初的六四爻“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尚素之貌相呼应,而六五爻“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居贲卦尊位,张衡《东京赋》即有“聘丘园之耿介,旅束帛之戋戋。”以浑朴的山丘园圃为饰,持一束微薄的丝帛,饰尚朴素,至上九爻居贲卦之极,“白贲,无咎。”《周易》的《序卦》论及六十四卦彼此之间的关联时谈到: 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致饰然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剥者,剥也。[3]395 也就是说,人类文明之物不可以苟合草就,而必须饰之以礼仪文明,但是过度文饰就会走向反面,所以受之以“剥“,以剥离其中的厚饰。可见,“白贲”以“白”为饰,饰极返素,体现了《易》学的重要美学思想,也为古代文论提供了审美的范式和标准,真淳无华的“白贲”之美则成为最高审美理想,“无咎”。这种审美观念认为,绚烂的美与素朴之美是可以互相转化的,绚丽之极则会返朴归真。 儒家思想受到这种审美观念的影响。孔子的“质素”说也是对《贲》卦美学思想的解读。《孔子家语·好生》记载:“孔子常自筮,其卦得贲焉,愀然有不平之状。子张进曰:‘师闻卜者得贲卦,吉也,而夫子之色有不平,何也?’孔子对曰:‘以其离邪。在《周易》,山下有火谓之贲。非正色之卦也。夫质也,黑白宜正焉。今得贲,非吾兆。吾闻丹漆不文,白玉不雕,何也?质有余,不受饰故也。’”[5]137《吕氏春秋·壹行》和汉经学家刘向《说苑·反质》中也有相关记载。孔子推崇的“无贲”审美观点,类似于《贲》卦中的“白贲”美学思想,孔子晚而喜《易》,深受易学的影响。在《论语·八佾》中孔子有着更为详细直接的阐释,“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日:绘事后素。日:礼后乎?子日: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己矣。”[6]218可见孔子对“质“的要求是达到“素”的形态,而反对绚丽多彩的“饰”,主张“白当正白,黑当正黑”的自然之美,而鄙薄“非正色”的“绚”美,其审美倾向同样是推崇不事雕琢的自然之美。孔子尝云“文胜质则史,质胜文则野,文质斌斌,乃为君子”,也是说的这层意思。 魏晋时期,贲卦这一思想得到了进一步阐发。王弼的《周易注》从玄学的自然思想出发,分析贲卦的质素理念。贲卦曰:“上九:白贲,无咎。”王弼注曰: 处饰之终,饰终反素,故在其质素,不劳文饰而“无咎”也。以白为饰,而无患忧,得志者也。[3]127 王弼认为,贲卦思想的精彩,在于虽然赞美与欣赏藻饰之美,但是将外饰之美视为表象,而本体则是“无”,是一种内在的质素之美,贲卦的最终归宿则是指向质素,也就是刘勰《文心雕龙·情采》所说的“贲象穷白,贵乎返本”,宋人所说的极炼如不炼即是此义。王弼在注《周易·履卦》卦辞“初九:素履往,无咎”时注曰:“处履之初,为履之始,履道恶华,故素乃无咎。处履以素,何往不从?必独行其愿,物无犯也。”[3]75履卦说的是在社会上立身行事的基本准则以谦和素朴为贵。王弼在注这一卦时也强调履道恶华,素乃无咎。王弼在注《周易》坤卦“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时指出:“居中得正,极于地质,任其自然而物自生,不假修营而功自成,故‘不习’焉而‘无不利’。动而直方,任其质也。”[3]33也是强调任从自然,不假修营的思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