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们的推测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江蓝生(1991)“另一种第二变化”,即从“不要”合音之后的piεu重新分解组合为piε+iεu,这一解释非常具有启发性。此后冯春田、王群(2006)“混合成‘别’[pie]后,……形成新旧嫁接的形式 ”的解释与此接近。这种解释可以简单形式化为:“不要→嫑/别→别要”。 如果我们设想“别要”的产生不经过中间的“嫑/别”这个阶段,那就成了“不要→别要”。也就是说“分解”不是在“不要”合音之后,而是直接从“不要”分解。这样既可以解释合音说语音不协问题,也可以解释早期用例多为“别要”而“别”很少见的矛盾。我们由此推测,“别”的产生途径有可能是“不要”变音为“别要”,然后省缩为“别”。其完整过程经历三个阶段: Ⅰ.词汇化:“不”与“要”连用,词汇化为表禁止的“不要”; Ⅱ.词音变化:禁止词“不要”变读为“别要”(“别-”是“不-”的变音); Ⅲ.省缩:“别要”省去“要”即成为“别”。 3.“不要”的词汇化 “不要”凝固成词是这个演变过程的重要一环,如果没有已经凝固成词的禁止词“不要”,就不可能有“不要”的语音变体“别要”。因此有必要首先考察一下“不要”的成词过程。 据李明(2001/2016),“要”从中古开始用于表示必要,唐代仍较常见,相当于“须”“须要”。早期可用于两种语境:一是用于陈述句,如(1)-(3);二是用于祈使句或具有祈使意图的句子,如(4)(5)(引自李明,2001/2016)。 (1)虽有身手,不能自运,要假他力,然后坐起。(《过去现在因果经》,3/630a) (2)切脍人虽讫,亦不得洗手,洗手则脍湿;要待食罢,然后洗也。(《齐民要术·八和齑》) (3)拔剑平四海,横戈敌万夫。一朝床上卧,还要两[人]扶。(《变文集·太子成道经》) (4)若先得闻诸妙法者,要相开悟,无得恡惜。(《过去现在因果经》,3/652a) (5)事须依劝莫因巡,切要修持此个身。(《变文集·维摩诘经讲经文四》) 两种语境中“要”的功能本来是统一的,都相当于“须要”,表明说话人对动作行为必要性的看法。但是,在陈述句中,必要性是对现象加以分析叙述,显得比较客观,而在祈使句或具有祈使意义的句子中,说话者指出必要性则表明了取舍,间接传导了一种压力,希望听话人做出行动。前者如例(1),“要假他力”是陈述在不能自己行动这种客观条件下,须要借助别人的力量,然后才能坐起来。后者如例(5),说话人表达有修持此身的必要,同时可能意味着建议听话人做出行动,其前的“切”更显示了说话者的急切态度。 这种用法的“要”前面加上否定词“不”,就组成了对必要性加以否定的“不要VP”。从语义看,“不要VP”本来的意思是不必做什么、没有做什么的必要。同样既可用于陈述句,也可用于祈使句或具有祈使意义的句子。前者如: (6)今秋取讫,至来年更不须种,自旅生也。唯须锄之,如此,得四年不要种之,皆余根自出矣。(《齐民要术·伐木》;引自李明,2001/2016) (7)若未可入,则深壁高垒,以逸待劳,自然不要诸处多置防备。(韩愈《奏汴州得嘉禾嘉瓜状》,《韩愈集》卷十四;引自向贤文,2014) 后者如(引自李明,2001/2016): (8)居士丈室染疾,使汝毗耶传语。速须排比,不要推延。若与维摩相见时,慰问所疾痊可否。(《变文集·维摩诘讲经文四》) (9)便须部领众人行,不要迟疑住时饷。(《变文集·维摩诘讲经文七》) 前者意思比较单一,只是对必要性加以否定,不表禁止;后者因为是祈使语境,从说话人认为做什么没有必要,可以推导出阻止和劝诫听话人做什么。当这种推导由偶发现象变为频率很高的常规用法时,“不要”很容易被看作一个整体,原来的跨层组合“不|要VP”就会重新分析为“不要|VP”,“不要”从而凝固成词,完成词汇化过程。相应的意义变化过程是:从字面意义“不必要”,到“不必要”推导出隐含的禁止义,再到这种推导的隐含义凝固化,直接表示禁止。这种演变不是孤立的,汉语史上的“不得”“无得”“不须”“不用”“不假”等也都有类似的变化(参吕叔湘,1944/1951;李明,2001/2016),正如吕叔湘(1944/1951:279)所解释的:“近代的通例是在表示‘必要’的词语上加‘不’字,这当然比直接禁止要委婉些。” 宋元时期“不要”仍然既表不必要,又表禁止,但是表禁止的渐多,表不必要的渐少。在《朱子语类辑略》中,表不必要的“不要”8例,表禁止的有30例;《近代汉语语法资料汇编》宋代卷所收《三朝北盟会编》六篇中,表不必要的0例,表禁止的8例。例如(10)表不必要,“不要读”意思是不须要读;(11)表禁止: (10)要之,无事不要理会,无书不要读。(《朱子语类辑略》卷六) (11)只是使副到南朝,奏知皇帝,不要似前番一般,中间里断绝了。(《三朝北盟会编,燕云奉使录》) 到了明清之际,“不要”已经不再用于表示不必要而专用于表禁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