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锺书先生有云:“名家名篇,往往破体”,可见诗歌创作中的破体与尊体本为一体之两面。以十四行诗体而言,倘若以彼特拉克体前八后六(语意常在第八行末尾突转)为常态,则莎士比亚对句即为破体。如同汉语八股文,十四行诗内部也存在“起承转合”的逻辑关系,其形式与内容之间亦存在重要关联。从前八向后六诗节的过渡标志着十四行诗的转折点,在这一点上思想或情感发生转向;并且就在这一时刻,出现某种对比或情境的转变,直至最后一行——用评论家的话说,即十四行“内容与押韵格式之间的协调一致……其作用是加强和突出两个单位之间在思想或情感上的对比。”歌德曾在一首十四行诗中将自己比作一个雕刻家,“宁可用整块的木料镂刻出雕像,而不愿将细碎小片粘贴起来制作成品”——正说明十四行诗作为浑然一体的艺术品,其内部的协调跟它的外形同等重要。 对莎士比亚而言,用双行对句将诗歌结尾与三个四行诗节主体截然分开,本身也是诗歌艺术性的较高要求。诗行的每一部分“包含一种层层递进、一种意外或惊诧,即令人感到有一种根本的突转,多半是颇似芭蕾舞中脚尖点地的舞姿的一个意念或一个收尾程式,是言辞犀利的结尾诗行——或点睛之笔”。对于十四行诗这一艺术样式及其表现力,莎士比亚似乎比其他诗人认识得更为透彻:明与暗、动与静、简约与繁杂等各种效果——凡美学所要求或提倡的一切,都可在单独一首十四行诗中找到最不容置疑的例证。同时代的评论家米尔斯称赞莎士比亚“甜美的十四行”诗,显然已认识到其中蕴含的艺术美。 值得一提的是,在莎士比亚同时代以及稍后的诗人当中,对十四行诗体进行突破创新的历来不乏其人,如邓恩和弥尔顿。邓恩的十四行诗常被人说成“粗糙”而不合常规;但每一次他打破常规,都会为他的诗行增添美和力量。邓恩十四行诗的语言贴近口语,并且充分吸收了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盛行的戏剧技巧,经常采用对话的形式,而诗歌的节奏、格律也取决于口语的起伏顿挫,使得读者能经常感觉到他的“语言暴力”。伊丽莎白时代的绮丽华美被奇思妙喻和似是而非的修辞所取代;与此同时,玄学派深邃的思辩、细腻的感情在他的十四行诗中也得到充分发挥。 相比于邓恩,弥尔顿十四行诗的破体更为明显。他勇于打破旧的框架.很少使用正常分节,前八行的最后一行通常被带入后六行,没有意义或语法上的中断,也没有传统意大利式的转折,而是把十四行诗融为一个有机整体。他的十四行诗的思想和节奏有如行云流水,毫无阻碍,句子时常超出格律规定的五音步诗行;他还经常使用跨行,往往数行一句,有时甚至一跨到底,句号、冒号、分号常在诗行中间出现,思想奔流而下,丝毫不受诗节影响,读者常能一口气跨越两个诗节。有些评论家将它们称为“英雄十四行诗”;王佐良先生则将弥尔顿归为“豪放派”,认为他的十四行诗是“黄钟大吕之音”。跟伊丽莎白时代流行的十四行诗集不同,弥尔顿的十四行诗基本都是独立成篇,是诗人某一时刻特定思想的个性表现,一首首十四行诗几乎平行展开,一首诗讨论一个主题,彼此之间没有什么关联,完整且自成一体——“仿佛在野外自由盛放的鲜花,东一簇、西一簇”——但毫无疑问的确是思想的自由表达,因而也最具艺术生命力。 包括莎士比亚在内的诗人在诗歌体裁格律方面的破体,一方面是文学内在的要求——诗人必须别出心裁,方能出奇制胜(甚至“看似寻常最奇崛”:如杜甫“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或韩愈 “惟陈言之务去,戛戛乎其难哉!”);另一方面,它也反映出人类思想自由表达与语言局限性之间的矛盾——所谓“常恨言语浅,不如人意深”——这一矛盾发展到一定程度,结果必定是思想自由冲破语言的束缚和规约,并由此产生出更宜于思想表达的文学样式。由是观之,诗文之破体,多半亦属不得已而为之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