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成性原则的重要性,就在于它应是异形词规范的指导思想。在异形词规范的诸多方面,如根据绝对词数来选择规范词语的对象,根据相对词频来确定正体与异形词的身份,在推出规范对象的先后顺序上,在规范意见的轻重上,都必须充分考虑到俗成性原则。 1. 实用性原则 实用性原则是指异形词规范要根据现实语言的实际与需要,根据现实语言的动态变化来进行。具体说来有两方面的含义: 其一,规范对象是现实语言仍在使用的异形词。 对那些已经没有正体与异形差异的词语,对那些已经很少用或不用的词语,不应成为词汇规范的主要对象。对前者,要求可以松些,也就是说为了达到全面整理的目的,把曾经有正体与异形差别的词语列进规范词表也无大碍;而对后者,把极少使用的“僻用”“罕用”或“陈旧”词语拿来规范,似乎就无甚必要。异形词规范应该以现在仍在使用的异形词为对象,以常用词语、比较常用的词语为主要对象。而由此来衡量,《草案》中不少词显得过旧,而有许多习见的异形词并未收进来。据初步统计,《现汉》96版有六百多组异形词[⑥],为《草案》所收的有160余组,未收的三分之二中有不少就属较为常用的异形词。如《草案》中的正体词在语料库中检得的绝对词次最高的是18177,最低的为0,平均为581,可《现汉》有,而词次又在1000以上却未收入《草案》的异形词就有“给予18177——给与231”、“身份7853——身分743”、“造型2972——造形137”、“合适2965——合式172”、“冷战1983——冷颤19”、“真相1660——真象181”、“汇集1590——会集777”、“曝光1391——暴光10”、“莫名其妙1119——莫明其妙54”等。以上的正体词不仅常用,而且与异形词在使用频次上也拉开了明显的距离。 超出《现汉》的范围,常见的异形词也有许多,如“屈服——屈伏”、“直截——直捷”、“呱呱叫——刮刮叫”、“风采——丰采”、“背时——悖时”、“虎踞龙盘——虎踞龙蟠”、“刹车——煞车”、“黑压压——黑鸦鸦”等,这些词语比起那些《草案》中绝对词次为零或廖廖数个的“僻用罕用”词语,规范的迫切性应该是大得多。 其二,要有动态的词汇规范观。 动态的词汇规范观就是要求根据语言变化的事实来对语言提出规范要求。 首先,要求对历史上的异形词整理与规范的结论结合当代的语料进行考察。半个世纪前开始编撰的《现代汉语词典》就曾作过大规模的异形词整理,它使用过多种方式来处理异形词。[3]经过几十年后,当代语言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不少正体词与异形词之间也出现了位置的调换,作为当代异形词整理与规范的意见,对曾有定论的异形词就要有所取舍。虽然《现汉》1996年出了修订版,有的涉及到异形词的更改,但《现汉》修订的沿革性非常强,它看重对传统的恪守,因此,原封不动地沿用《现汉》的异形词材料也就未必合适。上文曾指出过要重视对《现汉》的利用,要吸收它对异形词整理的成果,但这种吸收必须经过当代语言的验证,看它是不是反映了当代语言的事实。在《草案》所保留、吸收的《现汉》异形词中有的就有可商榷之处。与其说是《现汉》当初规范不当,不如说是后来的语言事实发生了变化。上文所议论到的一些例子有的就来自于《现汉》,如“号啕”例:“形容大声哭:~大哭丨~痛哭。也作嚎啕、嚎咷。”(《现汉》96版) 其次,还要求对当代新出现,并流传面相当广泛的异形词予以足够的关注,如“艾滋病2780——爱滋病263”。这个词开始出现时,人们认为是由性关系的紊乱造成的,故以“爱滋病”称之,有的甚至称之为“放荡病”、“乱爱病”。后来人们发现,它不仅通过性传播,还能通过血液制品、母婴遗传、及人体破损伤口、不洁毒品注射针头等多种途径,“爱滋病”的说法并不能准确反映这种疾病的特点,甚至有可能会出现误导,应以“艾滋病”为规范译名。在专家们的呼吁下,这个建议被我国的卫生权威部门接受,“艾滋病”的说法已渐渐为人们所接受。从调查的词次数可以清楚看到它们之间已凸现出主次关系。但并未完全统一,“爱滋病”的说法仍时有可见,12月初,中央电视台在防治艾滋病的专题节目中,屏幕打出的字仍是“爱滋病”。象当前生活中这样活生生的异形词应成为规范工作的重点之一。 再次,还要注意解决老词语的新生异形词。厦门晚报2001年10月12日在头版头条,以《果蔬世界,美轮美奂》为题报道了世界果蔬博览会的盛况。结果“美轮美奂”一词引起了读者强烈的反响,一天之内打给报社的咨询、责问电话使电线话“爆棚”,人们纷纷认为“美轮美奂”写错了,应该写成“美仑美奂”。写作《果蔬世界,美仑美奂》一文的记者转辗寻到厦门市语委,再到笔者处,笔者找出手头所有的大大小小词典,收的都是“美轮美奂”。看来报纸用的并未错,它就是正体词,但人们却对“美仑美奂”表示出强烈的认同。语料库的词次调查显示,在实际语言中,二者的使用频率非常接近:“美轮美奂22”对“美仑美奂26”。这就是老词语的新生异形词。人们的这种语感与使用习惯其实也挺有“学理”的。“美轮美奂”与“车”无甚关系;“奂”没有偏旁,“仑”也没有,很对称,正好匹配。至于“美轮美奂”最初是来自于“美哉轮焉,美哉奂焉”,指建筑物的高大众多,人们不了解也不想去了解得那样深入。 2. 指导性原则 规范词表的制订与实行,一旦实施就带有某种程度的“强制性”,可这里仍要强调指导性,是因为它是比强制性在更深层次上起作用的因素。不仅是因为强制性只是规范词表在公布后表现出来,而要达到规范的目的,最重要的还在于它要具有良好的指导性,更重要的是指导性会在规范对象的选择、规范标准的拟定、规范标准的推出、规范过程的实施等全过程中发挥作用。从规范的轻重缓急来说,正体词的相对词频在60%以上时较易收到好的规范效果;在40~60%之间的则应属于“考察期”,应该缓期执行、以观后效;低于40%以下的正体词则需要重新斟酌,硬行推行,势必增加规范的难度。 对那些主次不清,规范难度大的那些异形词,不妨先放一放。这里用得上一句时语,“成熟一个,改革一个”,“我们这一代解决不了,留待下一代来解决”。这不是揶揄,而是受到语言约定俗成规律的强力制约。上世纪50年代汉字简化字搞得那样轰轰烈烈,也还注意了一个稳字,让简化字分批推出。后来“二简”的失败,就在于急于求成。如果“一简”更稳些的话,肯定会更完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