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学网-学术论文、书评、读后感、读书笔记、读书名言、读书文摘!

语文网-语言文学网-读书-中国古典文学、文学评论、书评、读后感、世界名著、读书笔记、名言、文摘-新都网

概括范畴及其相关的成句问题

http://www.newdu.com 2018-05-24 华语桥 史有为 参加讨论
概括范畴及其相关的成句问题
史有为
    0 两点交代
    0.1 目的。类和例的明确概念初见于史有为1997《数量词在动宾组合中的作用》(中国语言学报第八期).在该文中,笔者首次提出“事类”和“事例”的概念,并用以解释“写信/写了三封信/写了三个月/写了写信/写写信”中有无数量词语的不同功能类型。在此之前大河内康宪(1985)也提出类似“例”的观点,十分值得注意。本文拟在笔者1997年文章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1)对“类”和“例”这对概念作的较为全面和系统的理论阐述和初步的实践说明,即解释它们的内涵与外延并介绍尝试性的应用。2)“类/例”与“V了N”成句的关系。①
    0.2 关于有界/无界。“有界/无界”②是认知上的另一对重要概念。曾有论文(沈家煊1995)从这一角度对数量词的作用做过论述。由于该理论在解释数量词作用时过于牵强,并由于该理论还不能解释许多不需要数量词而能成句的情况,因此本文不予采用,而试图纯粹从汉语本身出发创设的概括范畴来作些探索。
    1 词的类和例
    1.0 类和例的基本概念。语言认知中的类(general)和例③(special),是一对概括范畴(generalization category)。人类对事物的认识一般是从具体到概括的。具体的就是例,一个“例”可以是仅仅一个成员,也可以是包含多个成员。概括的就是类,“类”所概括的是某概念限定中的全部成员的共性,而非特指某个或某些成员。类和例是认知上的一对范畴。它们映射到语言中,并在语言中以不同程度和方面表现出各自不同之处。
    1.1 语言层面(词型)的类和例。一般的语词大都是概括的,包括名词、动词、形容词、代词、数量词,以及特殊词类叹词和拟声词等等,一般都是表示类的,具有类称意义。至于功能词-虚词,如助词、连词、包括半虚半实的介词和部分副词,由于具有高度的语法化性质,因此其功能意义也是高度概括的,这应当是另一种类称意义。
    我们说语词“大都”是概括的,也就意味着存在另一个命题:还有一小部分语词并不是概括的。这就是名词中的一部分。换言之,只有名词才有概括和非概括之分。普通名词,如“人”、“书”、“桌子”、“电视机”,都是横向(集合)角度概括的结果,表示的自然是概括的类称义。其中的集合名词,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即“人们”、“船只”、“词汇”,是同类的,事物的集合,具有类称意义,只是在用法上有些特殊。另一种是“夫妻”、“师生”、“碗筷”,是相对事物的集合。形成不同于任何一方事物的新概念,也具有类称意义。代词中的“我”、“你”、“他”虽然指个体,但已经作了高度的概括和抽象,不是指特定的唯一个体,已有了概念意义,其意义仍然属于类称义。而“我们”、“你们”之类,则把概括的范围扩大到多个个体,但又非特定的多个个体,具有抽象性(有人也把代词归入虚词),依然是一种特殊的类称。
    在语言层面上只有专有名词才是非概括性的例称义。专有名词在命名之初就只是针对唯一个体,为唯一个体所用。它们仅仅是个名称、记号,其所谓的词义基本上只是个名称,只具有指别性,而不具有概念。虽然在命名的用字中含有一定的意义,但一般不是对该个体事物本质的认识,这是一种最普通的例称意义。只有在专有名词转而含有概括性的词汇意义时,它们才可能成为类的符号。例如:刘备的儿子“阿斗”一名已经因比喻而具有“懦弱、无能、扶不起”的意义,并转为一种类称(此时实际上已转变为类似普通名词的词)。此外还有另一种类型,比如,在时髦的“很中国”中,“中国”一名也被人们从对象中国强制提取出特征意义而成为“传统中国式的(即中国式的含蓄、中庸、勤俭、自制、忍耐。忍辱负重、待人接物之道等等)含混而综合的准概括意义。说它是“准”概括,是因为这种意义一是含混而不大确定,二是尚未定型,还没有成为型(Type)④意义上的词,只是临时的活用(活用为类似形容词的词),而且只在该特定框架中(“程度副词____”)才具有该意义。如果一旦从临时发展为常态,那么它就正式成为词“型”,从而意义也就基本确定,成为概括词。
    我们把具有类称义的词称为“类称词”,把具有例称义的词称为“例称词”。前者在语言中是绝大多数,后者在语言中只有专有名词才归属其下。但它们二者之间的区分不是绝对的,二者可以互相转化。
    1.2 类和例的相对性。观察角度的不同可以有不同的类和例的归属。“人”对于生物来说既是物种,也是个具体表现,是例,但对于某一个体人来说又是个类。“吃”对于活动来说既是活动的一种,又是个具体的活动之例,但对于吃苹果这个活动而言“吃”又是个类。而“吃苹果”对于“我现在正在吃一个苹果”这个活动来说却仍然是个类,而后者则是个基底的例。这些在语言和言语层面上的表现一般都是明显的。
    1.3 言语层面(使用角度)的类和例。在言语层面上,类和例都有两种形式,一是无标记的,一是有标记的。在语言使用中发生类和例之间的转化,可分别称为“类化”和“例化”。
    1) 例化。类称词在具体使用上,可以指称事物的类,也可以指称事物的例,后者是使用上的一种“例化”。汉语的词在言语层面上例化,即类称词使用于例是一种常态,是具有规则意义的。例如下面的一般词语都有类和例两种使用法:
    2) 类化。汉语一般不能使用只具有例称义的词去指称事物的类,但在特殊需要时也可以将其在使用中改变为类,这是言语层面上或使用上的一种“类化”。例如专有名词“香港”、“雷锋”,是两种例称词,但可以:
    3) 语言的指代词和言语的指代词。指代词是一种有趣的词,它们在词汇层面上,也即语言上是类称词,表示一种指别和替代的功能,其本身的含义是高度概括的,但是进入句子和话语层面后,即进入言语层面后,其指别和替代却都是具体的,属于例称范畴。例如:
    表3:词汇(语言)层面                   句法/话语(言语)层面
    (表示近指/近指代)            人不太讲卫生。| 是我买的书。
    他/我(表示第一、三人称)        兄弟。|找的就是。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评论
批评
访谈
名家与书
读书指南
文艺
文坛轶事
文化万象
学术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