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形式沿袭传统与情思语言一致说不冲突 这番话与上章情感思想语言平行一致说不互相冲突么?表面上它们似不相容,但是如果细心想一想,承认形式是沿袭的,与承认情感思想语言一致,并不相悖。第一,诗的形式是语言的纪律化之一种,其地位等于文法。语言有纪律化的必要,其实由于情感思想有纪律化的必要。文法与音律可以说都是人类对于自然的利导与征服,在混乱中所造成的条理。它们起初都是学成的习惯,在能手运用之下,习惯就变成了自然。诗人做诗对于音律,就如学外国文者对于文法一样,都是取现成纪律加以学习揣摩,起初都有几分困难,久而久之,驾轻就熟,就运用自如了。一切艺术的学习都须经过征服媒介困难的阶段,不独诗于音律为然。“从心所欲,不逾矩”是一切艺术的成熟境界,如果因牵就固定的音律,而觉得心中情感思想尚未能恰如其分地说出,情感思想与语言仍有若干裂痕,那就是因为艺术还没有成熟。 其次,诗是一种语言,语言生生不息,却亦非无中生有。语言的文法常在变迁,任何语言的文法史都可以证明,但是每种变迁都从一个固定的基础出发,而且它向来只是演化而不是革命。诗的音律与文法一样,它们原来都是习惯,但是也是做演化出发点的习惯。诗的音律在各国都有几个固定的模型,而这些模型也随时随地在变迁。每个诗人常在已成模型范围之内,顺着情感的自然需要而加以伸缩。从诗律变迁史看,这是以往历史所走的一条大道。比如在中国,由四言而五言,由五言而七言,由诗而赋而词而曲而弹词,由古而律,后一阶段都不同前一阶段,但常仍有几分是沿袭前一阶段。宇宙一切都常在变,但变之中仍有不变者在;宇宙一切都彼此相异,但异之中亦仍有相同者在。语言的变化以及诗的音律的变化不过是这公理中一个节目。诗的音律有变的必要,就因为固定的形式不能应付生展变动的情感思想。如果情感思想和语言可以不一致,则任何情感思想都可纳入几个固定的模型里,诗的形式便无变的必要。不过变必自固定模型出发,而变来变去,后一代的模型与前一代的模型仍相差不远,换句话说,诗还是有一个“形式”。这还是因为人类情感思想在变异之中仍有一个不变不易的基础。所以“形式”的存在与应用不能证明情感与语言不是平行一致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