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的暑假》写于2002年。主人公是我小时候的一个邻家男孩,青涩涩的。他是好人家的子弟,身形秀弱,性格腼腆。我至今还记得他行走于街巷间的样子,肩上挎着黄书包,脚下踢着石子,又是挺拨又是疲沓的。十七岁那年的暑假,他强奸了一个八岁的小女孩,被判了刑。这事震惊了我们整个小城,大家都在叹息,这男孩就算毁了。 几年后,这男孩刑满释放,其实也才是青年。他重回街巷间,偶尔我们也会看到他。身形明显健硕了,肩膀也宽了。照样安安生生地走着路,那脚步是很稳当的。再后来,他便结了婚,养了儿子,他骑着自行车穿梭于小巷,骑得很慢很慢,几同静止,这时,坐在前杠上的儿子就会咯咯地笑。 这小说倘是今天写,当不会写成《石头的暑假》。可能会写成一个关于“毁坏”的故事,然后再就“毁坏”说两句闲话。这男孩毁在哪里呢?我认为他没有毁。更确切地说,在强奸案发生后的三四十年间,我们每个人都各有损毁,变老,变丑,离异,背叛,流落他乡。一夜暴富尔后落穷。三四十年恍若一场梦吧,随着肉身沉重,身心俱疲,偶尔再想起少年时的荷尔蒙,也是事儿,也不是事儿。 也因此,那发生在1980年代的一个少年强奸案,搁今天我会照实写来,就当他是走路时不小心打了个趔趄,并没有把他绊倒,只是使他受了点小惊吓,尔后他调整步伐,又走他的路去了。 写《石头的暑假》那一年我三十二岁,大抵还在青春期的尾巴上,对少年、成长、爱情等主题尚有一点表达的热情。那时,我相信爱情是神秘的,命运是冥冥注定的,因此小说里,我让“少年强奸案”的男女主人公在多年以后再次相遇,历史又从头来过。虽然刻意了些,可是虚构这件事,本质上它并不是对现实的折射,更多的是作者主观心理的一个投影。 《乡村、穷亲戚和爱情》则更早些,写于2000年,那时我正卖文为生呢,一天天枯坐在电脑旁,把写作当成一种责任。实在那时也没什么可写的,涉世未深,阅历太浅,可是阅历这东西有时也难说的,我是后来才知道,一个人但凡有了阅历,多会丧失言说的热情。 好在那时我虽没阅历,却有热情,《乡村、穷亲戚和爱情》的写作足可证明这一点,即,一个人只要想说话,就是没话也能找出话来说的。自然是有原型的。从前我家住在县城,大凡县城长大的小孩都有一个经验,家家户户都有乡下穷亲戚,平时也常走动的,互相帮衬。小说背景是1980年代中期,那时城乡差别还是很大的,不比今天。具体说,那时的乡下人是一眼就能辨得出的,走在县城的街道上,尤其局促。 我对于乡村、穷亲戚的一些经验,又是烦愁,又有难堪……诸多复杂微妙的情绪,小说里都写了,该说的话也都说了。这里要单说一下爱情。爱情当然是我的虚构,其逻辑便是,对于一个女性叙述者而言,爱一个地方爱到无以复加时,只好爱这个地方的人,如此一来,“爱”这个词才算及物,不是虚妄。 这篇不大像小说的,倒像一篇长散文。写完了也就放下了,因为拿不大准。很多年后,我从不同的途径得知,有那么些人是读过这篇的,表示欢喜,并托人向作者转达他们的感念之情。我听了简直惶恐,完全没有故事啊,怎么读得下去?自己不放心,便找出来读,读到这一句:呵,和贫苦人一起生活,忠诚于贫苦……突然心荡了一下,氤氲成一片。才想起我写这篇时,大抵是用了些感情的。 大体而言,我那时的写作并无长处,只有感情。追求故事的读者可以掠过,生长在都市的读者也可掠过,因为乡下的穷亲戚都够不上他们。这小说原本是写给有县城经验的读者看的,对于他们而言,谁家没有穷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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