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百度百科,歇后语可分为以下四大类:第一,谐音类。如:空棺材出葬—— 目(木)中无人;第二,喻事类。如:弄堂里搬木头——直来直去;冷水发面——没多大长进;第三,喻物类。如:黄牛肩脚——不负责任;棋盘里的卒子——只能进不能退;第四,故事类。如:刘备借荆州——只借不还;林冲棒打洪教头——专看你的破绽下手;如果属于交叉兼类情况的,则归入其特点更为明显的一类。如:纸糊的琵琶——谈(弹)不得。这类歇后语兼喻物、谐音,一般归入谐音类。 以上的分类是从歇后语的构成机制进行的。分类似乎很清楚,但实际上标准也并不完全一致。喻事和故事类可能有交叉的情况,喻物也有可能与语音有关,就像“纸糊的琵琶——谈(弹)不得”所展示的。 Lai H.(2008)运用认知语言学中的隐喻和转喻理论对客家话中的常见歇后语进行了研究。她根据客家话中的歇后语语料把歇后语分成了两大类:语音联想和概念联想。其中又可分别分出事物和情景联想。语音联想包括事物和情景两类情况,概念联想也包括事物和情景两种情况。如: 春天的果园——有道理(桃李)(语音事物联想) 火烧猪头— — 熟面(语音情景联想) 两者都为转喻,前者利用事物的特征,后者利用事物的结果。 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概念事物联想) 泥土菩萨过河—— 自身难保(概念情景联想) 两者都为隐喻,前者是利用事物的特征,后者是利用事物的可能结果。 我们可以发现,Lai H.的分类要比前面的分类更合理一些,因为分类依据前后一致。而且,这样的分类也揭示了隐喻和转喻作为歇后语的重要认知方式的特征。 但是,我们发现,这样的分类过于理想化了,实际的情况远比这四种类型复杂。首先,有很多歇后语并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类。例如,“五百钱分两下——二百五”、“又住一起——难”,前者也是描写一个情景,但结果是“二百五”,取了这个数字的转喻用法,但这个歇后语本身并非谐音转喻,也非隐喻,而是一种智力或文字游戏;后者则完全是个文字游戏。在传统歇后语中,这类歇后语数量还不少。 另外,关于歇后语中的隐喻和转喻特征与映射问题,Lai H.的解释似乎也不符合实际情况。以“事物隐喻”为例,Lai H.认为,歇后语涉及到“源域”向“目标域”的映射,源域中的事物特征通过歇后语的歇后部分表达出来,而且涉及到对目标域事物的特征的评价推理。如在“茅坑里的石头一又臭又硬”(A stone inside a manure pit,smelly and hard)一例中,“a stone in—side a manure pit”被认为是由转喻特征(歇后部分)代表的源域,通过“大连环隐喻”(great chain metaphor)映射到“人的特征”这个领域,而且由“又臭又硬”(smelly and hard)这个转喻特征推断出人的“负面的特征”(negative character)。 【全文阅读】歇后语的结构与功能再探.pdf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