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各地有上百万件珍贵出土文物长期积压在各级各类考古发掘单位,文物资源闲置情况严重。应采取得力措施让文物“活”起来,讲述“中国故事”,增强中华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 作为集中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国家最高历史文化殿堂的国家博物馆,已有20多年没有接受过任何考古发掘单位主动移交的最新出土文物。重要文物长时间入藏断流,国家博物馆系统构建中华文化物化表达体系的功能被严重削弱。 调研发现,文物保护领域有法不依问题突出,违法难究已成顽疾。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规定,考古发掘单位应在考古发掘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结项报告,3年内提交考古发掘报告,此后6个月内移交出土文物。实际情况是,一些考古发掘单位长期拒不移交考古出土文物,数量惊人。因为缺乏空间展出,这些珍贵文物长期积压在库房,不能为人民群众广泛知晓欣赏。 建议将考古发掘文物分配权从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分配为主调整为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进行分配,不再把提交考古发掘报告作为移交出土文物的前置条件。同时要科学规划博物馆体系建设,健全文物调配交流机制。国家博物馆要发挥行业领头雁作用,探索实施总分馆运营模式,联合一批有特色特点的地方性博物馆组成系统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博物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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