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的前世与今生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这两天“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好消息被刷爆朋友圈。 有关个税的问题历来是全国两会的热点,更是百姓们长期以来关注的焦点。毕竟,个税起征点的高低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今日,人民出版社读书会带领广大书友一起了解“个税”这个关键词。 个税的起源 我国税收制度的起源 中国式的本土所得税产生于什么时候? 大约在汉代。汉代的税制极为复杂,传承了春秋战国、秦代的税制,又根据改革思路与客观需要增加了新的税种。其中,以刍稿税最为特别。刍稿一般指喂养牲畜的草饲料,稿为禾杆,刍为牧草。刍稿税是基于人户和田亩征收的。秦代统治者已向人民征收刍稿。西汉建立后,即恢复了征收刍稿的税制。农民以稻麦交税供官员士兵之食,交秸秆以供牛马之食。从此,田租刍稿,以给经用,刍稿税成为汉代农户的一大负担。 汉初,“轻田租,什五而税一”,即1/15,大约为6.7%的税率。不过为了满足战争的需要,曾经有过提高。东汉初年为支持战争,曾短期实行1/10的税率,但很快恢复旧制。 王莽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曾宣布开征近似于现代所得税的税种,征收除农业人口以外一切有收入者纯收入的十分之一为税。税制规定:“诸取众物、鸟、兽、鱼、鳖、百虫于山林、水泽及畜牧者,嫔妇桑蚕、织纴、纺绩、补缝,工匠、医、巫、卜、祝及它方技、商贩、贾人坐肆、列里区、谒舍,皆各自占所为于其在所之县官,除其本,计其利,十一分之一,而以其一为贡。敢不自占、自占不以实者,尽没入所采取,而作县官一岁。”其大意是说,凡是从事采集、狩猎、捕捞、畜牧、养蚕、纺织、缝纫、织补、医疗、卜卦算命之人及其他手艺人,还有商贾经营者,都要从其经营收入扣除成本,算出纯利,按纯利额的十一分之一纳税,自由申报,官吏核实,如有不报或不实者,没收全部收入,并拘捕违犯之人,罚服劳役苦工一年。 从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来说,王莽的“贡”已具备所得税的特征,其征税对象为纯盈利额;以从事多种经营活动取得纯收入的经营者为纳税人;税率大致为10%;纳税人自行申报,官吏核实;对违法者有处罚措施。但由于王莽的“贡”征收范围广,征收方法烦琐,不仅技术操作上不可行,而且引起民众的反抗,到公元22年王莽不得不下旨免税,但为时已晚。两年后,王莽便国破身死。但是王莽首创的“无所得税之名,而有所得税之实”,确比英国早1700多年。 近代所得税制度的起源 说到最早征收个税的国家,国际上公认的是英国,它从1799年起开始计征,征收的原因是当时拿破仑战争使英国的军事支出大幅度增加,入不敷出。英国所颁布的所得税法中明确规定“国人有申报其所得的义务,并依其综合所得,予以法定的减免、扣除之后,一律按10%的比例税率征收所得税”。从此奠定了英国所得税制度的基础。19世纪以后,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开征所得税,所得税由临时税发展为“经常税”,由次要税种发展成为现代西方不少国家的主要税种。随后,世界各国相继出台了个税制度,发展到现在,所得税已发展成为当代一项重要的国际性税收。 个税历史上的三次改革 自1980年的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定为800元之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先后经过三次调整 。分别为2005年、2007年、2011年。 2005年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正式由800元提高至1600元。 2007年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2008年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此次修改适应了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的新情况,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的纳税负担。 2011年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正式由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 今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提出的建议 自2011年我国将个税起征点定为3500元,至今已有七年时间,个税起征点始终未变。人们普遍认为现有的个税起征点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状况,需要做进一步的上调,以减少低收入者的税收压力。因此历年两会,个税改革都是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我们来看看今年代表委员们针对个人所得税提出的建议。 全国工商联:建议个税起征点提升至7000元 全国工商联拟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关于进一步推进税制改革的提案》。该提案建议: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目前的3500元提升至7000元,并提高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起征点,由目前12万元提升至24万元。 农工党中央:建议增加生育二孩家庭的税收激励 农工党中央今年拟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的提案中包括:改革纳税单位。以家庭为纳税单位,构建以综合课征为主、分类征收为辅的混合型模式。即建立以家庭申报为主、个人申报为辅的申报办法,日常税款缴纳仍以代扣代缴为主,年终汇算清缴采取自行申报方式。 在税收优惠中增加生育二孩家庭的税收激励,可对其退税,也可仿效残疾人工资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做法,允许雇佣生育二孩女性的企业进行税前工资加计扣除。 致公党中央:建议个税征收以家庭为单位 致公党中央今年拟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的一份提案建议,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个税计征制度,同时调整按家庭计税的个税起征点和税率。 董明珠:建议个税起征点提升至1万元 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建议个税起征点调整到一万元。 涨姿势 “免征额”和“起征点”傻傻分不清楚 很多人分不清起征点和免征额。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 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对纳税人来说,在其收入没有达到起征点或没有超过免征额的情况下,都不征税;它们的区别在于:其一,当纳税人的收入恰好达到起征点时就要征税,而当纳税人的收入恰好与免征额相同时,则不征税。其二,当纳税人收入超过起征点时,要按其收入全额征税。而当纳税人收入超过免征额时,则只就超过的部分征税。两者相比,享受免征额的纳税人就要比享受同额起征点的纳税人税负轻。 举个例子就特别容易说明了: 小张要按收入交一种税,税率为20%。小张税前收入2001元 若规定“起征点为2000元”,则: 小张:应交税额=2001×20%=400.2,税后收入=2001-400.2=1600.8元。 若规定“免征额为2000元”,则: 小张:应交税额=(2001-2000)×20%=0.2,税后收入=2001-0.2=2000.8元 (以上内容摘编自《代表谈财政》、澎湃新闻、光明网,图片来自网络。) 来源:人民出版社读书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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