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学相关术语翻译需整合 汉字结构、类型与性质研究,始终是普通文字学的重要问题之一。国外的西方文字学著作也使用不同的术语描述汉字学研究的相关概念。例如,分析结构类型与造字方式的传统“六书”理论,在国外文字学研究中都可以找到对应的译文与阐释,然而,名称与定义的准确性尚待斟酌。如国外学者对“六书”中“象形”的翻译,就有“picture”、“picture of objects”、“pictograms”、“pictographic”等不同名称,解释更是千差万别。这些英文名称,与被译作“图画文字”、“图画符号”、“图符”的“pictography”、“pictographic”、“pictogram”等又形成重叠。如何区分二者的内涵与外延?如何明确个体字符与文字体系的界限?如何反映造字方式与结构类型的差异?这些问题都未解决。我们认为,中外学界分析结构与造字的思维方式与使用习惯都存在差异,汉字学的传统“六书”同国外文字学研究的“三书”(“pictogram”图符、“ideogram”意符、“phonetic sign/phonogram”音符;或“ideogram”意符、“phonogram”声符、“determinative”定符)的对接,是有待深入研究和仔细辨析的问题。 又如,“六书”中的“假借”,在西方文字学著作中往往直译为“borrowing”,这一翻译仅将“假借”视作一种用字现象,却没有考虑“假借”作为一种不构造新形体的造字或表词机制,与西文的“rebus principle”(同音隐语原则)和“phonetization”(表音化)之间的相似、差异与对应关系。从“近取诸身,远取诸物”构造具体的字符对应客观世界中真实可见的具体语词,到通过同音词表示声音相关、意义无关的抽象语词,这种机制是自源文字从零散个体字符走向成熟文字体系的必经之路。在此意义上,有理由认为传统六书中的“假借”与国外文字学的“rebus principle”或“phonetization”存在着异名同实的现象,国内也有学者据此提出了“假借”是“写词法”、“象声写词法”或“假借就是使用音符”的观点。但在目前的英文翻译与研究中尚未体现这一点。当然,来源于传统“六书”的“假借”含义丰富,使用情况复杂,不能简单地将其等同于“表音化”的造字原则。 应当看到,现实存在的大量同名异实与异名同实的现象,不仅会混淆文字中的异质现象,也会忽略同质因素。具有汉字学背景的中国学者,有责任通过广泛搜集、考镜源流、严格甄别,在文字学术语的翻译、整理与规范工作中发挥作用。 (本文系华侨大学校级科研项目“二十世纪西方普通文字学研究”(13SKBS230)成果) (作者单位:华侨大学华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