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语委、市教委高度重视语言文字督查工作,通过采取纳入宏观规划、纳入督政督学、依法推进评估、建立联动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等举措,努力开创语言文字督导检查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纳入宏观规划,加强制度建设。将督查工作纳入语言文字和教育事业发展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在《上海市语委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中要求深入开展语言文字专项督政督导、执法调研和执法检查;在2016年上海教育工作要点中明确要求完善督导体制机制建设、加强语言文字规范使用。注重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开展语言文字规范使用的监督检查。2015年对黄浦区和市文广影视局分别开展了贯彻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专项执法调研。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区县教育工作绩效考核,2016年考核指标中单独设立了三级指标“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明确要求各区县教育局“依法履行区域语言文字监督管理职责,落实机构人员、经费有相关制度保障”“协调、指导、监督区域各部门、各行业、各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二是纳入督政督学,建立督评机制。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了《上海市区县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指标》,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评估要求,为每一条指标的考核列出可客观衡量的检测点,并将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纳入上海市2016年至2020年新一轮教育综合督政工作之中,要求区县积极开展自评自查,有序推进督导评估。同时,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性督导,列出相关指标,并给予一定分值。嘉定区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教育工作年终督导考核,每年都对所辖中小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督导;虹口区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终结性评审,每3年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开展一轮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 三是依法开展评估,试点创建示范区。依法开展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推动高校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规章制度、落实部门职责、做好人财物的保障,从而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工作常态管理。2015年完成32所本科高校的评估,2017年将完成高职和专科学校的评估。在完成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基础上,为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机制,在杨浦区试点创建语言文字工作示范区,着力在价值体系、管理体系、标准体系和治理系统上加强建设、探索经验。 四是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一方面加强与市人大的联动,联合开展语言文字执法检查和调研。多次开展公共场所和重点行业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使用的执法检查和调研。另一方面加强与执法主体联动,与工商、城管部门开展公共场所用语用字联合执法。市语委、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联合下发《上海市公共场所社会用字监测与行政执法实施细则》,建立集中执法和日常执法相结合的执法工作机制,并确定统一的执法文书和规范的执法程序。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市语委会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内容纳入教育督导人员培训,不断将语言文字工作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督学队伍中,目前,绝大多数的区县语委干部已持有上海市督学资格证书。此外,市语委还注重督学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熟悉和了解,2014年在开展第三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认定过程中,邀请相关督学参与评审并加以培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