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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概念”与“描写范畴”

http://www.newdu.com 2017-11-16 中国社会科学网 叶子 参加讨论

        德国语言学家Martin Haspelmath于2010年提出了“比较概念”(comparative concept)与“描写范畴”(descriptive category)这对术语(参看Haspelmath 2010a)。本文将分别对它们进行介绍和评价。
        一、从描写重返“规定”——比较概念提出的意义
        同时懂汉语和英语的人也许会有种直觉,觉得汉语“用手”和英语with one’s hands是对应的表达。在这里,工具的概念分别用汉语介词“用”以及英语介词with来表达。如果再加入几个语种,会发现俄语里使用рука“手”的工具格(Instrumental)这一形态手段来表达,而德语使用介词+与格形态(mit + Dative)的手段来表达。虽然这些语种中的形式各异,但表达的都是“工具”的概念。语言学家如何确定不同语种中各个语言项之间的对应关系?这是语言类型学中一个经典的理论问题,叫作“对应问题”(即Corbett 2008,Brown &Chumakina 2013所说的corresponding problem,或Stassen 2011所说的problem of cross-linguistic indentification)。
        以往在解决“对应问题”时,主要有以下四种态度:
        (1)根据各语种传统语法的命名,命名相同的形式类直接归为同一跨语言范畴(如拉丁语的领属格Genitive和德语的领属格Genitive),即使它们在不同语种中各自有其他功能。
        (2)默认部分语种中存在同一范畴,而这是由语言类型或谱系关系来决定的(如印欧语存在语法性范畴,班图语存在名词类范畴,汉藏语存在分类词范畴)。
        (3)默认存在所有语种都有的普遍范畴(如生成语法预设所有语种都存在CP、IP等语类),且与生物性有关。
        (4)在实际研究中使用工作定义,划定范围,但不确定范畴是否是普遍的,认为必须通过进一步研究才可能发掘这个问题的答案。
        根据Haspelmath的观点,前三种态度在操作上或多或少是可行的,但表述都是欠妥的;第四种态度在处理方法上是可行的,但“范畴是否是普遍的”是个不可能找到标准答案的问题;至于与生物性相关的遗传学或认知基础,则是Haspelmath直接排斥的。
        无论其初衷是否如此,“比较概念”的提出已经在实质上对解决“对应问题”给出了一个可操作的方案。其中心思想如下:
        (1)比较概念是类型学家用来进行跨语种比较的工具,不具有心理现实性(psychologically real)。
        (2)比较概念是人为定义的(defined),而不是被发现的(discovered)。
        (3)比较概念的定义没有对错,甚至没有好坏,只是看语言学家们倾向于接受哪种。
        (4)比较概念的定义基于三种类型:普遍的语义概念(universal conceptual-semantic concepts,如说话人、听话人等话语概念或太阳、月亮等现实事物在人脑中的反映),普遍的形式概念(general formal concepts,如线性顺序或显性/隐性)以及更基本的比较概念(other comparative concepts,参见后文中的例子)。
        (5)现有的跨语种研究(尤其是Greenberg传统的类型学)中,无论是否有明确表述,本质上都已经用到了比较概念。
        (6)后续的类型学发现(如语言共性)都应该建立在比较概念之上。
        比较概念提出后得到了热议(Newmeyer 2010, Coft 2014, Jary&Kissine 2016等),Haspelmath(2010b, 2011, 2013, 2016)自己也对其进行了补充和修改。以Haspelmath(2016)为例,他将“连动结构”(serial verb construction)定义为:
        连动结构是由多个独立动词(independent verb)所组成的单句(monoclausal)结构(construction),这些动词之间没有连接项(linking element),相互之间也不具有谓语—论元关系(predicate-argument relation)。
        比较概念的定义所基于的三种类型的实体中也包括其他比较概念,也就是说,比较概念可以迭代。这里连动结构的定义中就涉及到了其他5个比较概念:独立动词、单句、结构(/构式)、连接项以及谓语—论元关系,Haspelmath对其一一进行了解释。毫无疑问,这一定义并没有平息一些经典的争议,如英语的go see a movie这类结构究竟是否属于连动结构。但是Haspelmath认为,连动结构不是一个等着我们去发掘边界的自然类,只要中心明确,边界上的一些小争议是无所谓的(就好像一座山我们很难画出它周围的边界在哪,但我们都很清楚哪里是一座山)。在这一定义的基础上,他归纳出了由他定义的连动结构所具有的10条跨语种普遍规律(详见Haspelmath 2016)。
        从比较概念出发,我们还可以看到:理论语言学界一直被如何划分词类、语义角色等老大难问题困扰,方言学界对方言分区、历史语言学界对于语言的谱系归属、类型学界对于语种的类型分类也常常遇到同样的症结。语言学家们乐此不疲地分着类,却又不满足于这些分类,似乎希望得到一个理论上的最佳分类方案来“一统江山”。后来,索性借助于“连续体”这一概念,将各种概念范畴都变得模糊化,以求得论述上的自圆其说,然而这并不是令人满意的解答。就如人有冷热的感觉,一般人会觉得冰是冷的,蒸汽是热的,而常温下的水的冷热程度是介于其之间的,毫无疑问我们可以得出“冷热程度是个连续体”这一结论,但这是一句“看似说了什么,却又什么都没说”的废话。因此,笔者将上述语言学问题统一称为“连续体难题”。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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