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虚拟现实技术迅猛发展。从视频模拟游戏到虚拟驾驶体验,从音像产品到穿戴嵌入设备,虚拟现实技术的装备几乎“武装”到了人的所有神经知觉领域,其应用涉及教育、医疗、训练、娱乐、营销、广告等众多领域。究竟什么是虚拟现实?虚拟现实技术隐含着什么样的伦理问题?我们应当如何看待虚拟现实技术的发展?近日,记者围绕这些问题采访了北京语言大学信息科学学院青年学者陈鹏。 虚拟现实将成为未来社科研究实验室 中国社会科学网:您认为,人们应如何理解虚拟现实? 陈鹏:究竟什么是虚拟现实?总体而言,当感知者感觉他的所有感知沉浸在由计算机生成的实体中,并能够与其它实体交互,便是一种虚拟现实。迈克尔•海姆在《虚拟实在的形而上学》一书中对虚拟现实的特征作了较为全面描述:“涉及由计算机生成的模拟:这些模拟是交互的,可由多个用户共享,能够提供逼真的感觉沉浸,并且具有能让用户进行远距离通讯、行动和交互作用的遥在(telepresence)形式”。概括而言,虚拟现实的几个主要特性包括: (1) 可交互、可共享。对虚拟实在具有共享经验的可能性是其主要特征之一,借此能够把它与幻想区分开来。实在的检验标准之一是其在主体间的可达性。这样,从幻想是虚构的未必能得出想象的经验不存在,也就是不一定能得出对其他任何人而言这样的经验就不存在。 (2) 沉浸性。虚拟实在的音像和传感系统能够使使用者产生浸没于虚拟世界中的幻觉,即虚拟实在意味着在一个虚拟环境中的感官沉浸。 (3) 遥在性。拟实在能够使人实时地以远程的方式于某处出场,即虚拟出场。这种技术允许用户与身处远方的人进行交流,仿佛他们彼此处于身体在场的情形之中。 (4) 具身性。虚拟现实技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被体现或包容在人的活动之中,即技术成为人的某方面能力(躯体)的一种延伸,在某种程度上与人合为一体。 那该如何理解虚拟现实呢?莱茵格尔德(H. Rheingold)曾经说过:“理解虚拟实在的一种方式是把它看作通向其他世界的魔幻窗口,另一种方式是认识到在行将结束的20世纪末,实在正从视屏的背后消失”。毫无疑问,虚拟现实促使网络空间的疆域不断扩张,人们现在已经很难区分出线上与线下的生活,你手机上的微信,你所穿戴的智能手环将你时刻都连接到互联网中,无疑,这促使物理空间和网络空间的边界愈发模糊,相互渗透,形成一种新的“信息圈”。虚拟实在不但创造出可用于栖居和探索的新的虚拟空间,而且也产生了虚拟时间的可能性。从这种意义下来讲,虚拟现实重构人类生活和栖息所在,对人类经济、文化、社会和精神生活都产生变革性的影响。 虚拟现实究竟是扩展了实在的疆域,让我们更好地体验实在? 还是对实在的削弱、威胁,甚至是终结?这是摆在形而上学面前的新问题。虚拟现实使得现象与实在的区分更加复杂。区分现象与实在也许是形而上学最基本也是最古老的任务之一,试图透过现象到达事物本质是形而上学中最为持久的思绪之一。虚拟实在在形而上学想象的极限处施加了重负,并使事物看似如何与实际如何这类久已存在的问题变得更为困惑和麻烦。例如,有关镜子、梦和它们能混淆我们理解实在的方式之迷已有很长的历史,并且常常出现在许多形而上学家的著作中。虚拟实在使这些难题进一步复杂化了。 除了对形而上学的挑战,实际上虚拟现实对几乎所有的社会科学研究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一方面,虚拟现实为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一种新工具和新方法。无论是社会调查和民意测验,或者是广告分析和舆论传播,都可以利用新的虚拟现实技术作为研究工具和手段。另一方面,虚拟现实本身就是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新客体。应该说,虚拟现实是最为直接地触碰,甚至操纵人类大脑意识中“身份统一性”的一项技术。由于虚拟现实技术的广泛应用所带来的新的、复杂的社会问题,例如:虚拟犯罪,网络成瘾,意识经验操纵、具身错觉等将会为社会科学的研究带来新的挑战。总而言之,虚拟现实将会成为未来社会科学研究的实验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