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名字引发的官司 明明姓“Shan” 登机牌却拼成“Dan” “单瑞峰:你诉与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姓名权纠纷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10月23日,单瑞峰向成都商报记者出示了双流县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单瑞峰递交的民事起诉状上共提出4点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在内部系统中将单姓的拼音由错误的“Dan”改成“Shan”;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人民币1元;3、判令被告因侵犯原告姓名权在成都主流媒体登报道歉;4、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单瑞峰是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表示:“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在事实及理由中,单瑞峰写道:2015年8月23日,原告乘坐被告航班号为3U8771成都至嘉峪关的航班时,被告为原告办理的登机牌上拼音名字一栏为“Dan Rui Feng”。2015年9月19日,原告乘坐被告航班号为3U8887成都至北京的航班时,被告为原告办理的登机牌上拼音一栏也为“Dan Rui Feng”。而原告的名字为单瑞峰(Shan Rui Feng)。 尽管“单”字为多音字,但在姓氏使用时为Shan,而非Dan。在姓氏文化越来越被人们重视的今天,被告的行为给原告及宗亲带来了伤害,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