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教委正式公布了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两个重要配套文件——《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实施办法》(简称《中职学业水平评价办法》)和《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简称《中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据了解,本市制订上述《办法》,目的是适应新一轮高考改革趋势,搭建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升学、就业和发展“立交桥”。 ■《中职学业水平评价》设合格性、等级性考试 《中职学业水平评价办法》规定,本市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包括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和公共基础课程学业水平考试两个方面。其中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主要反映学生在校期间专业技能掌握情况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公共基础课程学业水平考试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和信息技术基础四门课程,语文、数学和英语3门科目分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其中合格性考试为学生必考,等级性考试为学生选考。 信息技术基础科目只设合格性考试,且为学生选考,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操作员(五级)》的学生,可直接认定为成绩“合格”。 《学业水平考试办法》还对考试对象、考试时间、考试成绩评定、考试学期等具体实践环节作了细化设计。 此外,将口语测试正式纳入学业水平考试,是中职校英语学业水平考的最大突破。英语科目的试卷结构分为合格性考试(含听力测试)和等级性考试(含口语测试),这样的设计既体现了职场对语言交际能力的需求,同时又从学生的学习实际出发,提供具有选择性的课程内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