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有网友发帖称,四川合江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许江带女下属开房弄丢配枪,并长期与女下属保持不正当关系,以及与合江一家汽车修理厂有不正当利益输送关系。对“丢枪”一事,该局副局长陈献辉表示,并不是“丢枪”,而是枪支“失去控制”。(5月25日《华西都市报》) 丢枪不叫丢枪,叫“失去控制”,文字游戏还能玩得再“高级”一点吗?估计,“失控”又要成为新的流行语,官员太有才,语言太有创意了。孔乙已在世,也要自愧弗如。 陈副局长称,“从许江离开宾馆到找到,应该说枪支一直都处于民警的可控范围内。当时打扫卫生的保洁员并未动那把枪,如果她动了,拿走了藏起来,那就是"丢枪"了。”又说,枪支失去控制的时间应该就在许江离开房间和派出所民警赶到的时间内。又是“可控”,又是“失控”,这种自相矛盾的说法,叫不叫“瞪着眼睛说瞎话”?“瞎话”所以要“瞪着眼睛说”,是要淡化事件的性质,减轻责任?然而在我看来,“将携带的公务用枪滞留在了枕头底下”,要比丢失枪支的性质严重一百倍:丢失枪支,虽责任不小,但还属于无意之过;而故意将枪支“滞留”在可控范围之外,则是严重的渎职。枪支的重要性,对警察、战士来说,某种程度上比生命还重要,因为一旦有失,会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极大风险。一个警察,如果连枪都能随便“滞留”在他处,就足以说明这个人没有多少责任意识,不管是个人责任,还是公共安全,在他心里都没什么份量,甚至已经突破了警察的职业底线。对枪的问题都可以如此马马虎虎,其他职责、任务、职业观念等等,会是个什么情况,可想而知。 而这样一个严重不负责任,缺少职业灵魂、自我约束极差的人,与女下属“开房”,并存在其他腐败问题,也就不难让人相信。陈副局长称,“经过我们对当事两人的调查,以及之后的走访,当事人没有承认他们发生了关系,我们也没有证据来证明当天两人发生了关系以及有所谓的不正当关系。”而我认为,官方可以自欺欺人,但不能侮辱公众智商。副大队长和女协警在宾馆开房,不会是去谈工作吧?“谈工作”,为什么要把枪放在枕头底下?而如果没有“捉奸在床”,就不能认定淫乱,此前被处理的那么多“开房官员”,是不是都得给人家“平反”? 实际上,陈副局长本人也好,代表合江县公安局发言也罢,他们都知道这种低级谎言与文字游戏,只有鬼才相信。但可悲之处正在于此:官方明明知道公众知道了真相,却仍在说谎、诡辩;并且,官方还知道,公众知道它们在说谎、诡辩,但仍在瞪着眼睛说谎、瞪着眼睛诡辩。官德竟至于此,那么这样的部门出现枪支管理问题、官员腐败、两性丑闻,一点都不奇怪。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