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说出的话是音串,写下的字是墨迹,这些物质的东西怎么会产生精神上的意义?语言使用者怎么借助这些物质的东西传达自己的用意?这是困扰西方心智哲学和语言哲学近百年的两个棘手问题,相关文献浩如烟海。本文聚焦牛津日常语言哲学家的研究,围绕意向性、意识、意图、目的与言语行为五个概念,阐述他们对两个问题的论述。在叙述上以Searle的研究为主线,参照和对比Austin和Grice的相关研究。Searle早期继承和发展了Austin的言语行为理论,同时在修订的基础上吸收了Grice的意义理论。Searle中期主攻意向性,并且把意向性作为言语行为的心智哲学基础,Searle中期把意图和意义跟交际分开,走上了跟Grice意义理论不同的道路。Searle晚期致力于把语言作为人类特有生物遗传的延续或延伸来研究。 【作者】顾曰国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100732 【期刊】《当代语言学》 2017年第3期317-347,共31页 【关 键 词】意向性 意识 意图言语行为生物自然主义 【基金项目】本文应《当代语言学》主编胡建华研究员邀请而作,部分内容曾在“2016当代语言学前沿论坛”上报告过,感谢与会学者提出的意见和批评.该项研究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登峰战略计划之特殊学科“心理语言学--语言的获得与发展”成果之一. 【全文阅读】意向性、意识、意图、目的(标)与言语行为——从心智哲学到语言哲学.pdf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