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 1、我国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建设的发展历史分为四个阶段:起步探索、曲折发展、恢复发展和科学发展。 2、明确内地汉语教学和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之间在具体教育模式上的区别。 3、民族中小学汉语教学要遵循第二语言教学规律。 4、民族中小学的汉语课程设置不仅要重视系统性,还要进一步将汉语“作为其他学科的教学语言”。 作者简介: 海路,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教师,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人类学、多元文化教育。 基金项目: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课题“广西壮汉双语教育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 项目编号:CMA110171) 的阶段性成果。 在我国大力推进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背景下,对我国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建设进行综述的文献较少。文章主要是结合内蒙古、吉林、新疆、西藏四个地区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文献,对新中国成立后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建设的发展历程进行整理和分析,并为以后的研究和实践提供借鉴。 文章将我国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建设的发展历史清晰地分为了四个阶段:起步探索、曲折发展、恢复发展和科学发展。 起步探索阶段是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到60年代中期。这一阶段我国民族中小学是以教授民族语文为主,学生从初中起开始增加汉语的学习。这一阶段民族地区中小学汉语文教育的特点主要是进行初步的探索和尝试,各地对于开设语文课程的政策规定不断变动,如吉林省延边地区对于汉语课在哪一个年级开设的规定就变动了四次。这一阶段民族中小学所使用的教材,主要语言包括汉语和常用的民族语言,也有地区单独使用汉语教材的,比如吉林省;就教材内容来讲,当时民族地区一般是“降格使用”内地的语文教材,也有地区根据语言基础使用不同类的教材,还有一些地区自己编译教材出版使用。民族地区的双语教育工作,除了制定政策和确定教材使用外,还包括编写汉语文教学大纲,不同的民族地区纷纷撰写了汉语教学大纲指导教学。 曲折发展阶段是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末。这一阶段由于文革的出现,民族中小学汉语文教学的进展缓慢甚至倒退,对前一阶段的工作经验也缺少继承,具体而言汉语文课无法进行正常的授课,将汉语课的开设时间不断提前,教学内容是学习毛主席的相关著作。 恢复发展阶段是从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民族中小学汉语文教学的各个方面在这一阶段逐渐恢复,并有了新的进展。这一阶段的特点主要是,教育部两次修订民族中小学的汉语文教学大纲;各个民族地区对于汉语文课程的开设有了系统性的政策和意见,一般是从小学三、四年级开始教授汉语文课;汉语教材的编写也逐渐走入正轨,各地主要是自主编写或者修订教材;与前两个阶段相比,这一阶段更注重教学规律,各民族地区在中小学纷纷开展汉语教学实验,有些地区还根据实验结果进行了教学改革;这一时期,民族中小学汉语文教学有了国家法定文件作为基本规范,相关课程普遍开设,人们对少数民族汉语课程的认识更加科学,认为这一课程是第二语言学习;民族地区进行的汉语水平考试成为衡量汉语水平的重要根据。 科学发展阶段是从2000年至今。这一阶段的特点主要是课程标准的制定和实行,这一时期的课程标准强调了汉语对于民族中小学汉语文教育来说如何定位、民族中小学汉语文教育的具体实行、汉语课程的性质和原则等方面;汉语课程的开设年级也有了相关文件的规定;汉语教材的编写也随着相关文件的出台而更加规范,更具有特色;教学实验继续开展,在教学中增加汉语在非母语课程中的分量,实施三语教学;汉语教师队伍也不断成长,这体现在国家重视教师队伍的培训和建设,出资对教师进行培训;汉语水平考试在民族地区不断制度化,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文件,规定汉语水平考试的试点地区和地区的负责部门。 文章最后提到,建国以来,我国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的建设历史有失有得,我们应当认真反思,不断总结,不断前进。 (原论文刊于《民族教育研究》2016年第4期第27卷) (中国社会科学网 张卓晶/摘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