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伦理批评的主体意识 叙事伦理批评将重心从叙事文本转向两个主体:作者和读者。文本作为一个开放的伦理空间是作者伦理意识的延伸;同样的,叙事伦理批评也不是单纯的文本批评,它常常在作者伦理观念和文本伦理表现的互证中,深入分析作者、作品的伦理倾向,试图还原隐含作者的伦理价值体系。如谢有顺的《铁凝小说的叙事伦理》从铁凝自己的创作主张和文本表现出发,阐发铁凝小说叙事伦理中对善、希望的向往,对绝望的反抗。更多的叙事伦理批评还是从作品本身入手,而不去考虑外部因素的影响,邢文花的《张洁小说的叙事伦理困境》就从张洁小说的叙事文本出发,试图揭示张洁小说女性叙事声音被掩盖、无法真正摆脱男权文化钳制的困境。 无论是从作者伦理观念与文本伦理表现的互证还是从叙事文本出发,叙事伦理批评都明确地肯定了真实作者、隐含作者在伦理交流中的地位:它是意义的发出者。我们对文本叙事伦理进行解读的有效性就在于它是作者伦理价值观念的“客观对应物”,理解它就可以更好地理解作者、理解叙事的价值。叙事伦理批评重视作者的另一原因就是考虑到作者是文本伦理观念的发出者,而读者通过阅读与文本展开直接的伦理对话,鉴于叙事伦理强大的塑形作用,作者必须为他的叙事伦理负责,这种责任虽然没有法律效应,却是对作者自身伦理道德素养的基本要求。 读者的责任也在叙事伦理批评中得到了加强。读者的阅读不仅仅是对叙事文本美学意味的欣赏,更应注重叙事的伦理维度,应该在与作者的对话中进行伦理探索。换言之,就是要求读者保持敏锐的伦理嗅觉。批评家也是读者的一员,读者的责任于是触及了叙事伦理批评自身的责任。批评家在要求作者、读者履行责任的同时,应通过批评,在对叙事文本中伦理困境的揭示中,对伦理倾向的评价中,对阅读伦理的探索中,以自己有限的力量开放叙事的伦理空间,为真实伦理世界的净化和更新作出贡献。 在叙事伦理批评中,叙事形式、技巧只能是第二位的,如果它没有和隐含作者的伦理观念相契合,或者旨在表现毫无价值的伦理观念,那么它甚至是无意义的。总之,中国叙事伦理批评不是为批评提供某种绝对标准,而是将读者的伦理判断及其伦理世界的更新纳入叙述活动的动态过程。叙述活动作为一种源自个体的理论性实践,唤起的是人的伦理主体意识,因此,也必然会对现实世界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作者单位: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