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伦理批评的中国范式 叙事伦理批评在当代中国的兴起并非简单地回到文学伦理批评的古典传统。王鸿生指出,狭义的叙事伦理研究就是指一种新兴的文学批评尤其是小说批评的路径和方法。确实,“叙事伦理”为小说批评提供了一套极具可操作性的范式,2000年以来在中西小说研究领域引起了一股批评风潮,已然成为一种有力的批评范式。这一批评路径既针对结构主义、形式主义、“新批评”影响下撕裂文本的批评范式,同时试图纠正泛化的文化批评范式中对文本本身的漠视,并试图整合当代哲学家、伦理学家对文学伦理性的沉思。 中国的叙事伦理批评首先在批评对象上跨越了单纯的文学学科建制,包含了虚构叙事(散文的、诗体的)和真实叙事(史书、回忆录等)。它并不是叙事学批评和伦理批评的简单叠加,而是借鉴叙事学批评强大的分析工具和修辞学批评的伦理交流模式,试图打破审美/伦理、形式/内容、故事/话语的二分法,从整体上把握作为伦理实体的叙事文本。叙事伦理批评以文本为出发点,而非从真实作者的伦理道德观念入手,充分认识到叙事的价值生成功能、伦理教育功能,并且承认叙事伦理强大的塑形作用和读者的伦理选择权利,试图让沉睡于叙事文本中的价值世界说话,使我们自身叙事的伦理世界得到净化和更新。从叙事伦理批评对读者伦理实践的期望可以发现,它不仅认为批评内部需要伦理道德标准,还认为批评作为话语实践触及了我们现实生活的伦理世界,为读者提供一种价值参照,可以帮助我们在面对现实复杂的伦理镜像时保持清醒,形成自己健全的伦理价值标准。在这个意义上,叙事伦理批评回归了伦理批评的本意:批评不仅仅是为了理解文学,更为了理解生命。 此外,叙事伦理批评旨在打破传统批评中的二分法,即对形式/内容、故事/话语的人为割裂。在叙事的伦理维度,故事/话语的二分法显出了明显的不足,故事伦理和叙述伦理是内在统一的,都是由隐含作者的伦理取向决定,故事伦理弥漫于叙事形式之中,而叙述伦理则指向一定的伦理内容,它们统一于叙事文本内部。由此可见,不能将“叙事伦理批评”简单地等同于“虚构叙事作品的文学伦理学批评”或者“叙事学批评+伦理学批评”,它吸收各种批评范式之长,直接指向现实生活中的伦理世界,是一种具有生命力的批评形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