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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仕”不是“做官”

http://www.newdu.com 2017-11-13 今日语言学 王灿龙 参加讨论

    看两个例子:
    (1)中国古代知识分子一生最重要的现实遭遇和实践行为是争取科举致仕。(《文明的碎片》)
    (2)章申先生的作品使我想起中国书法史上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即历代书法大家多为致仕通达者。远至李斯、蔡邕,后有王右军、颜鲁公、苏轼、赵孟頫、董其昌等继起,群星闪耀,云蒸霞蔚,不可胜数。(《风神灵秀藏高格线性流美出清真——读吕章申书法》)
    以上两个例子中的“致仕”都是按“做官”义来使用的。而实际上,“致仕”的意思并非“做官”,它是指为官者卸任或辞职——告老还乡,颐养天年。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错误用法呢?主要原因是望文生义,想当然地认为,既然“仕”者“宦”(引申义)也,那么“致仕”就是“做官”。将“仕”与“官”联系起来自然没什么错,但一旦忽略或误释了其中的“致”字,就会导致对整个词语的片面、错误的解读。下面利用古汉语的有关材料做一点简单的分析和说明。
    “致”历史悠久,语义繁富。按《说文·攵部》:“致,送诣也。”《玉篇·攵部》也说:“致,至也。”基本上可以说,“致”最初的意思是“送”、“送到”等。例如:
    (3)服牛乘马,引重致远,以利天下,盖取诸随。(《周易》)
    (4)尽具其帑与其器用财贿,亲帅捍之,送致诸竟。(《左传·文公六年》)
    “致”由“送至”义进一步引申为“归还”,如《国语·鲁语下》中有这么一句话:“子冶归,致禄而不出。曰:‘使予欺君,谓予能也。’”韦昭注为:“致,归也。致禄,还采邑也。”这里的“禄”是“俸禄”。能得到朝廷俸禄的人,自然是为官之人。这种表达除了用“禄”之外,也有用“仕”、“政”的,即在“致禄”之外,还有“致仕”、“致政”等说法。例如:
    (5)闵子要绖而服事,既而曰:“若此乎,古之道不即人心。”退而致仕。(《公羊传·宣公元年》)
    (6)五十而爵,六十不亲学,七十致政。(《礼记·王制》)
    何休注“致仕”曰“还禄位于君”;郑玄注“致政”曰“还君事”。不难看出,无论是“还禄位于君”,还是“还君事”,最后的结果都是从官位上退下来,不再过问朝廷或官府之事。在“致仕”、“致禄”和“致政”这三个词中,“致仕”的使用频率最高。姑举3例,以窥一斑:
    (7)七十而致仕,礼法有明文。([唐]白居易《秦中吟十首》)
    (8)官闲如致仕,客久似无家。([唐]戴叔伦《客中言怀》)
    (9)既至镇,心不自安,遂请致仕。(《旧五代史·唐书》卷六十六)
    “致仕”用于现代汉语中,可以看作是文言词语的承继和保留(限于特定的文体和语境),语义没有发生变化,用的仍是最初的基本义。这是需要我们注意的。
    (原载《语言文字报》2011年3月30日第2版,第530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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