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万伟 译) 英国作家劳伦斯(DH Lawrence)作品的早期评论家曾经尖酸而又准确地说“对于劳伦斯先生来说,任何东西总是像别的东西。”在英国爱德华时代的美好时光,温文有礼的自信心让你能获得任何知识,但如果有人对古板的《伦敦时报》评论家说一件事情只有通过和其他事物比较的方式才能明白,他肯定感到困惑不解的。 这或许解释了那时候没有多少关于美酒的文章面世。葡萄酒总是被描述成像别的东西,这是非常后现代的做法。如果说夏顿埃酒的味道像桃子,那么桃子的味道像什么呢?如果一定要说酒乡凡勒浮伦(the Van Loveren)2001年限量的梅洛红(Merlot)有“巧克力味道”,是否意味着巧克力的味道像凡勒浮伦梅洛红呢? 如果把梅洛红的味道比作巧克力,为什么不干脆吃巧克力代替喝葡萄酒呢? 这些问题具有深刻的认识论意义,反映了我们以为知道和理解的东西的不确定性。如果不明白一个词的意思,我可以查字典,看到它的意义用其他词来解释。如果其他词我还不认识,就再查更多的词。指代没有终结,那么知识的起点在哪里?难道我们不是沉浸让人愉快的词汇中寻找意义来消耗时间、等待死亡吗? 这就是葡萄酒作家面对的存在问题。我现在就要通过纯粹的事实描述喝葡萄酒的经验,看能否解决这些问题。我在文中决不用某个东西像任何其他东西,任何东西只是它自身。比如,这瓶来自位于南非帕阿尔(Paarl)附近的西开普顿的2004年的马尔白克(Malbec)葡萄酒。这是事实。你瞧,我说到做到。(顺便说一下,我刚才说西方了吗?这西方是通过什么星系的参照点来确定的?地球这颗行星是圆的,“西方”从哪儿开始,到哪儿结束?作为无限宇宙一部分的开普拥有西方终点吗?)不管怎么说,我现在打开了瓶子。这是事实。我把酒倒在杯子里,它欢快地汩汩冒泡(gurgles)。这是事实。好吧,用了“欢快地”让事实描写更有味道些,不过一个副词而已。虽然现在我想到它,我意识到汩汩冒泡是把我倒酒产生的声音和淙淙流淌(babbling)的小溪的声音相比了。天呀,淙淙流淌?“汩汩”像“淙淙”还是“淙淙”像“汩汩”?这个加伏特舞是异常复杂的舞蹈。葡萄酒是什么颜色?红色,深红色,带点甜菜色。是的,如果你看着酒接触玻璃杯的时候,棕色是很明显的,因为这种酒已经过短暂熟化了。这是事实。 事实吗?那红色是什么?你能用文字描述什么红色是什么吗?只有你把它说成像其他红色物品时才可以。实际上,用我相信存在的名称来说,红色就是简单的红色,它没有自身的意思,没有附着其上的固定的真理,注定让给它下定义的任何企图成为泡影。除了是个神秘的、无法解释的代码词外,红色什么也不是。我们都在用一个代码说话,根本没有意识到该代码是如何编码的。除了是个阴影,语言什么也不是。像柏拉图洞穴中的居民,我们从来没有看到造成阴影的巨大形状。我们觉得它有道理,但是它到底是什么道理呢?谁也不能说红色是什么。看到阿香蒂(Ashanti)最好的马尔白克酒时看到的颜色和凝结的血的颜色是一样的,我们只能以投机者的智慧,表示同意称它为红色。我已经开始感受到知识逐渐消失的确定性,通过劳伦斯世界的比喻理解了无限的回归。 我拿着杯子旋转。啊,看见酒仍然靠在杯子一边。这让我意识到酒中有相当多的糖分。这是事实。那么,请再解释:我怎么知道葡萄酒里糖分相当多呢?啊,从它在被旋转的时候留在杯子内壁上的酒脚(Legs)。酒脚!你看又一个比喻,你根本无法摆脱,而且,因为如果我试图用科学语言解释“酒脚”,恐怕用半页纸也不能说清楚。你可能仍然不知道我的意思是什么。 葡萄酒味道像什么?像?表达真理的比喻途径就包含在问题中。我们不问“味道是什么?”而问“味道像什么?”问题决定了我必须提供比喻性的回答。所以我确实要这么回答:像从奶奶的箱底中翻检出来的黑色天鹅绒晚礼服,或者像被打扰的太平洋乌贼喷射的墨汁(比如)啊,我听见你说,“但是你扭曲可靠性,因为不可能尝晚礼服或乌贼墨汁的味道,好了好了,要讲道理。”要讲道理!这就是我的整个观点,描述这些东西就没有道理。如果我不能说香蕉的味道如何,只能说它像什么,而像什么在任何情况下只能是像别的什么东西,所以,我把马尔白克的味道和从来没有人尝过的东西如晚礼服或者乌贼墨汁的味道相比有什么关系呢?我不过是遵循了比喻的命令而已。 我不得不放弃所谓的事实,因为它们根本不存在。葡萄酒作家向我证明没有任何东西是可以按本身的样子让人明白的。承认这点,你就再不能说颜色是什么,感觉是什么,味道是什么。 面前打开的瓶子里的酒已经被我喝掉了很多,我在与这些问题搏斗(搏斗?),竭尽全力只用事实描述经验。但是我的决心,更不要说我的能力现在开始消失了。我感到唯一确定的事实是莫名其妙的心满意足,马尔白克酒到底如何对我来说已经无关紧要了。除了它是少量的,奢华的,结构好的,比预想的酒劲更大(在你喝下去后30秒笼罩在意识中的容光焕发的感觉)这个事实外,别无其他。所以我提出自己的问题,到底什么是真理?答案非常简单,维特根斯坦先生,真理(veritas)就在葡萄酒(vino)里。 译自:“Language truth and wine” Colin Bower http://www.newenglishreview.org/custpage.cfm?frm=5509&sec_id=5509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