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诗》三百篇作为中国文学之开山,对后代文学的影响突出体现于表达心志的抒情传统与词章描写的修辞传统。然而历代文学批评家由于注重前者,强调“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①“《诗》者,述乎人之情者”,②故对“文人情深于《诗》《骚》古今一也”③的抒情传统并无异词,而对以修辞为表现的汉赋用《诗》、《骚》的功用及意义,或多轻蔑,如许学夷谓:“屈宋《楚辞》,本千古辞赋之宗,而汉人模仿盗袭,不胜餍饫。”④考汉赋用《诗》,诚如刘熙载《赋概》所言“以色相寄精神,以铺排藏议论”,⑤其承载《诗》之经义的特殊形态,值得探寻。对汉赋与《诗》的关系,在班固《两都赋序》引述“赋者,古诗之流”话语之前,已经历了漫长历程,如果仅如章学诚所说“三代以后,六艺惟《诗》教为至广”,⑥如此宽泛关系自无疑义。倘落实到具体问题,如刘师培承《汉志》春秋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称诗以谕其志”说而谓“诗赋之学,亦出于行人之官”,⑦章太炎取“登高能赋”以明“坛堂之上,揖让之时”,⑧则又由“赋诗”而“赋体”,引发出诗赋之“用”与“体”的论争。现代学者承续前人之论述,又在三端:一是对“赋者,古诗之流”的研讨,包括“赋用”与“赋体”之变迁的探究;⑨二是从经学的视域讨论汉赋与《诗》的关联,包括汉赋引述经典的事实及意义;⑩三是对汉赋与《诗经》学的关注,通过“题材”、“词语”、“思想”的比较及“引诗”方法与功能,彰显其联系。(11)以上研究对赋源于诗、赋与经学以及引《诗》证赋均多献益,然亦存在重文献传承(如赋源于诗的考论)而忽略义理阐发(诗与赋发生的历史背景与意义),重政治与经学的意义(如美刺功能)而忽略诗学与文学的价值(修辞艺术)等现象。因此,笔者不拟介入“赋体源流”之争,也不限于对汉赋引《诗》的具体考论,而是通过相关文献的梳理,反思中国古代早期文学史的动态发展,从修辞、讽喻、引述、经传的多元视域,呈示汉赋用《诗》的文学传统。 一、修辞传统:汉赋用《诗》渊源 宋初馆臣奉敕编纂《册府元龟》,于《文章》篇开宗明义:“《易》曰:‘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仲尼曰:‘言之不文,行之不远。’盖斯文之作,其来尚矣。经艺之设,本于儒术;辞赋之起,原乎‘六艺’;骚人之后,风流弥劭。”(12)原古论事,将经艺与辞赋统归“文”之传统。清人方苞《书〈儒林传〉后》谓“古未有以文学为官者……以文学为官,始于叔孙通弟子以定礼为选首,成于公孙弘请试士于太常”,并叹息“其变遂滥于词章”。(13)此虽就儒术一途而论,然“文学为官”成于武帝朝“试士于太常”,则与汉赋兴盛不无联系。《汉书•礼乐志》载:“至武帝定郊祀之礼……乃立乐府……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14)定礼之事,官属太常,对照班固《两都赋序》所言“武、宣之世,乃崇礼官,考文章”,(15)不仅“言语侍从”司马相如等“朝夕论思,日月献纳”,即如“太常”孔臧等公卿大臣也“时时间作”,所以明人费经虞《雅伦》卷4《赋》谓“孝武升平日久,国家隆盛,天子留心乐府,而赋兴焉”。(16)由此对应方苞汉代始以“文学为官”之说,宋初馆臣有关经术与辞赋的关系,可见其有相统一之处,汉赋用《诗》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彰显其文学传统的。 汉赋采用经义,极为广泛,其中尤以《诗》、《礼》为重,而其与《诗经》的关联,因为“赋者,古诗之流”的说法,则增加了考源意义,亦即“三百篇之流,降而为词赋……词赋本诗之一义”。(17)因此也造成缠绕赋史研究的一大困惑,即《诗》之于“赋”的“体”与“用”的争论。事实上,在汉代如肇始于二刘(向、歆)完成于班固的《汉志》所言“不歌而诵谓之赋”,由春秋“赋诗言志”到楚人“贤人失志之赋”,均取“恻隐古诗之义”;班固《两都赋序》赞言“赋者,古诗之流”,亦取“宣上德”与“抒下情”的“尽忠孝”、“通讽谕”之用,并非论“体”。(18)到魏晋之世,论者始将“不歌而诵”、“六义之一”、“赋诗言志”对应汉赋创作,混杂为一,如皇甫谧为左思《三都赋》题序谓“不歌而颂谓之赋”、“赋也者……文必极美……辞必极丽”,“诗人之作,杂有赋体”,“故知赋者古诗之流也”,(19)稍后挚虞《文章流别论》谓“赋者,敷陈之称,古诗之流”,(20)并承扬雄《法言》“诗人之赋”、“辞人之赋”说区分“古诗之赋”与“今之赋”,始融“义用”于“体裁”,形成了由“用”而“体”的转换。而从早期文学发展的进程来看,无论是春秋之世的“赋诗言志”之用,还是到汉人“作赋引诗”之法,都属于“圣人之情见乎辞”(21)的意义,是由“言语行为”表现的“修辞传统”。清人黄承吉《梦陔堂文说》论赋与六经关系云:“如《易》、《书》、《诗》、《礼》、《春秋》即文辞也,惟达不一达,故体不一体。后世文辞不得不流为各体,虽与经异,而皆经之余绪。”(22)“文辞”之说,乃勘本之论。然文辞发展,又有由“言”而“文”的转变。阮元《文言说》云:“《说文》曰:‘词,意内言外也。’盖词亦言也,非文也。《文言》曰:‘修辞立其诚。’《说文》曰:‘修,饰也。’词之饰者乃得为文。”(23)本此,万曼追溯春秋“行人”辞令中的“用诗”与“口赋”,视“辞赋”是从“语言时代”到“文字时代”的“桥”,认为辞赋以前,文学多半是口语记录,辞赋以后,进入书面写作时代,而辞赋创作,正是由口语文学转移到书面文学的一个重要枢纽。(24)循此文学走势看汉赋用《诗》,也是一种言语行为,即“以文引言”的修辞方式。 汉赋用《诗》现象极为普遍,为说明问题,我们依据《全汉赋》作一统计,(25)其中用《六经》名13次,用《诗》名10次,用《国风》188次,用《雅》191次,用《颂》37次,计用《诗》440次,其中西汉96次,东汉344次。(26)综述用《诗》方式,共五类:一是“直引”,计6次,除出土的《神乌傅(赋)》1次,余皆出现在类赋之文,如东方朔《答客难》:“虽然,安可以不务修身乎哉!《诗》云:‘鼓钟于宫,声闻于外。’”(27)引自《小雅•白华》,取“修身”义。二是“论诗”,计37次,如崔篆《慰志赋》:“懿《氓》蚩之悟悔兮,慕《白驹》之所从。”(28)首句评论《卫风•氓》,取“悔悟”之诗意。三是“乐歌”,计29次,如司马相如《上林赋》:“射《狸首》,兼《驺虞》。”(29)歌名取自《召南•驺虞》,郭璞注“《驺虞》,《召南》之卒章,天子以为射节也”,(30)赋中亦引此喻天子游猎义。四、五两类最常见,即“取义”与“取辞”,其中“取义”85次,“取辞”则多达260次。我们按“三诗”(风、雅、颂)分类,先看汉赋用《诗》的“取义”方式: 张衡《思玄赋》:“惟般逸之无斁兮,惧乐往而哀来。”(31)取义于《周南•葛覃》“服之无斁”,以戒“般逸”行为。 扬雄《甘泉赋》:“袭琁室与倾宫兮,若登高眇远,亡国肃乎临渊。”(32)取义于《小雅•小旻》“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以明治国居安思危之理。 扬雄《河东赋》:“敦众神使式道兮,奋《六经》以摅颂。隃於穆之缉熙兮,过《清庙》之雝雝。”(33)取义《周颂•清庙》“於穆清庙,肃雝显相”,描述祭祀典礼的庄肃和穆。相对而言,“取辞”之法在汉赋用《诗》中占绝大多数,以“风诗”为例: 司马相如《长门赋》:“雷殷殷而响起兮,声象君之车音。”(34)取辞于《召南•殷其雷》:“殷其雷……振振君子,归哉归哉。” 司马迁《悲士不遇赋》:“天道微哉,吁嗟阔兮。人理显然,相倾夺兮。”(35)取辞于《邶风•击鼓》:“于嗟阔兮,不我活兮。”(按:《韩诗》“于”作“吁”) 张衡《七辩》:“西施之徒,姿容修嫮。弱颜回植,妍夸闲暇,形似削成,腰如束素。蝤蛴之领,阿那宜顾。淑性窈窕,秀色美艳。鬓发玄髻,光可以鉴。靥辅巧笑,清眸流眄。皓齿朱唇,的皪粲练。”(36)取辞于《卫风•硕人》:“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东方朔《七谏》:“往者不可及兮,来者不可待。悠悠苍天兮,莫我振理。”(37)取辞于《王风•黍离》:“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张衡《西京赋》:“盘于游畋,其乐只且。”(38)取辞于《王风•君子阳阳》:“君子阳阳,左执簧,右招我由房,其乐只且!” 班婕妤《捣素赋》:“符皎日之心,甘首疾之病。”(39)取辞于《王风•大车》“谓予不信,有如皎日”;《卫风•伯兮》“愿言思伯,甘心首疾”。 班昭《针缕赋》:“退逶迤以补过,似素丝之《羔羊》。”(40)取辞于《召南•羔羊》:“羔羊之皮,素丝五 。退食自公,委蛇委蛇。” 张衡《思玄赋》:“天不可阶仙夫稀,《柏舟》悄悄吝不飞。”(41)取辞于《邶风•柏舟》:“泛彼柏舟,亦泛其流……忧心悄悄,愠于群小……静言思之,不能奋飞。” 上列数例,可见汉赋用《诗》取辞的多元特征,胪举其要,略有数端:一曰“引证”,多直引成语,如第二例《悲士不遇赋》所引即是;二曰“剪裁”,多选择引录,变化其用,如第四例《七谏》、第五例《西京赋》所引即是;三曰“夸衍”,其引用《诗》语,更多夸饰推衍表现,如第三例《七辩》所引即是;四曰“合体”,就是赋家用《诗》取辞而要合于赋体,这一点突出表现在句式的变化:如第一例《长门赋》引诗句以合体而将其“骚化”,第六例《捣素赋》引诗句而“五言化”,第七例《针缕赋》引诗句而“六言化”,第八例《思玄赋》引诗句而“七言化”等。这既是赋家以文引言的方式,也是其融会于文学创造的修辞手法。 结合前揭汉赋用《诗》的“直引”、“论诗”、“乐歌”以及“取义”诸法,探究本原都是“取辞”,也可以说是“取辞”见“义”,即“修辞立其诚”(42)的创作传统。追溯其源,早在《尚书•金滕》载周公旦因“武王有疾”愿自代赴命的祈神祝辞中,所言“尔之许我,我其以璧与珪”之利诱与“尔不许我,我乃屏璧与珪”之胁迫,已可见用巧言娱神之法。至《诗》三百篇,无不因辞见义,表现出高超的语言艺术与修辞技巧。至于春秋之世行人朝聘用《诗》,或行人相仪赋诗(如《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国景子赋《蓼萧》等),或行人出聘赋诗(如襄公八年范宣子赋《摽有梅》等),或行人乞援赋诗(如襄公十六年鲁穆叔赋《圻父》等),或行人莅盟赋诗(如襄公二十七年楚薳罢赋《既醉》等),或行人宴飨赋诗(如昭公元年穆叔赋《鹊巢》等),或行人饯答赋诗(如昭公十六年子齹赋《野有蔓草》等),其方式有赋全篇,有断章取义,无非修饰其辞,彰显语言魅力,达到用事效果。汉赋用《诗》,正是继承这一传统,然所不同者有二:一是《诗》已被汉儒经典化,汉赋用《诗》也具有了一种经典的意义;二是春秋行人用《诗》展示的是语言技能,汉赋则是以文引言,表现出由言词向文本的转化。西方学者讨论“用言行为”,有“代表型”、“指令型”、“承诺型”、“表意型”、“宣布型”等划分,(43)汉赋用《诗》虽属“成语”,但也可以对应上述类型,比如前揭“取辞”接近“代表型”,即语言呈现以表达事态情况,而“取义”更接近“表意型”,即用言以抒发自己的心意。这其间恰恰反映出汉赋用《诗》于修辞传统中的致用功能。 二、讽喻传统:汉赋用《诗》功能 如果用一词语表述汉赋用《诗》的功能,无过于“讽喻”,这也与汉赋的创作功用相得益彰。汉人论赋,已重讽喻之说。后世转述其意者多,如清人何焯批评何晏《景福殿赋》“似拟《东都》, 有颂美而无讽刺,异乎扬、马之本事矣,意弱而气自卑也”,(44)即以讽喻为宗。然前人论赋讽喻之法,多重篇章结构之“曲终奏雅”,即《汉书•扬雄传》所载“雄以为赋者,将以风也,必推类而言,极丽靡之辞,闳侈钜衍……归之于正,然览者已过矣”(45)以及所谓“讽则已,不已,吾恐不免于劝也”,(46)殊不知赋家引用《诗》语,其实也是穿插于创作间的一种讽喻方法。当然,这须先明确两个前提:一是文学的讽喻传统,刘熙载《赋概》云:“古人赋诗与后世作赋,事异而意同。意之所取,大抵有二:一以讽谏,《周语》‘瞍赋矇诵’是也;一以言志,《左传》赵孟曰‘请皆赋以卒君贶,武亦以观七子之志’……是也。”(47)此论指自周室“天子听政”到汉廷文学侍从“献赋”的讽喻传统,容当后述。二是汉代《诗》学的讽谏特征,程廷祚《刺诗之由》云:“诗人自不讳刺,而诗之本教,盖在于是。”(48)又《再论刺诗》复云:“汉儒言诗,不过美刺两端。《国风》、《小雅》为刺者多,《大雅》则美多而刺少……或于颂美之中,时寓规谏。”(49)考查汉人论《诗》,无论兴盛于西汉的“三家”(鲁、齐、韩),还是渐兴于东汉的“毛诗”,“美刺”两端,实以“刺”为主,尤其是《风》、《雅》(主要是《小雅》),显刺多于隐讽。(50)这也是西汉治“鲁诗”的王式为昌邑王师时“以三百五篇谏,是以亡谏书”(51)的理由。 由汉人论《诗》主“刺”看汉赋用《诗》的讽喻,我们认为有两方面最值得关注:一方面是汉赋用《诗》兼取“三诗”,然以《风》、《雅》为主,说明其功能偏重“言情”、“陈义”,而略于“述德”。(52)以汉赋四大家司马相如、扬雄、班固、张衡为例,相如赋用《诗》14次,其中《风》11次,《雅》2次,《颂》1次;扬雄赋用《诗》26次,其中《风》8次,《雅》15次,《颂》3次;班固赋用《诗》31次,其中《风》5次,《雅》20次,《颂》6次;张衡赋用《诗》114次,其中《风》39次,《雅》59次,《颂》16次。观其用《诗》之义,正与汉代《诗》学《风》、《雅》(以《小雅》为主)“为刺者多”相埒。如其用《风》诗例: 张衡《西京赋》:“取乐今日,遑恤我后。”(53)此取辞于《邶风•谷风》“我躬不阅,遑恤我后”,喻戒乐之义,警示盛极必衰的教训。 再如用《雅》诗例: 司马相如《上林赋》:“悲《伐檀》,乐乐胥。”(54)前句取义《魏风•伐檀》,后句取辞《小雅•桑扈》“君子乐胥,受天之祜”,奉“天”悯“人”,讽喻君王“佚游”之乐。 其用《诗》寄讽的思想,殊为一致。 另一方面,汉代赋家用《诗》存在“四家诗”(鲁、齐、韩、毛)问题,亦即因学统的差异而带来用《诗》取义的歧异,但论其讽喻功能,并无差别。试陈两例如次: 班彪《北征赋》:“日晻晻其将暮兮,睹牛羊之下来。寤旷怨之伤情兮,哀诗人之叹时。”(55)此用《王风•君子于役》诗,《毛诗》等皆作“羊牛”,此用“牛羊”,据王先谦《集疏》:“班氏世习《齐诗》,赋云‘怨旷伤情’,知齐义以此诗‘君子’为室家之词。郭引《诗氾历书》云‘牛羊来暮’,亦用齐文,是齐作‘牛羊’也。”(56)班氏赋写行旅,因讽世乱,伤家室圮废,而生“黍离之感”。(57) 冯衍《显志赋》:“夫伐冰之家,不利鸡豚之息;委积之臣,不操市井之利。”(58)语见《韩诗外传》卷4:“天子不言多少,诸侯不言利害,大夫不言得丧,士不言通财,货不贾于道,故驷马之家不恃鸡豚之息,伐冰之家不图牛羊之入……委积之臣不贪市井之利……《诗》曰:‘彼有遗秉,此有滞穗,伊寡妇之利。’”(59)《韩诗外传》引《诗》出《大雅•大田》,而冯赋用《外传》,陈乔枞据此“知敬通所习为《韩诗》”,(60)然其讽喻世道贪欲之义与异俗情怀,则溢于言表。 换言之,如果从汉代《诗》学着眼,汉赋用“四家诗”的不同显然表现了学统与学理的差异,具有《诗》学史的研究价值,如果仅从汉赋用《诗》的视域考虑,这一差异仅属于学术背景,并不影响赋家用《诗》的共识,即融《诗》义于创作的讽喻主旨。 探讨汉赋用《诗》与汉代《诗》学的讽谏精神的关联,则需回到第一个前提,即文学的讽喻传统,其中由周室“用诗”到汉赋“用《诗》”,正喻示了一个由“代行王言”到“归复王言”的线索。所谓“王言”,原指天子诰命,语见《尚书•咸有一德》:“俾万姓咸曰:‘大哉!王言。’”孔《传》:“一德之言,故曰大。”(61)然天子诰命,尝出人臣之手,故而赞述王政如臣子奏议等参议语言,亦多归之。据《周礼•春官》记载,代行“王言”的“礼职”有大祝、大师、大司乐、瞽矇等,所谓“宗祝在庙,三公在朝,三老在学,王前巫而后史,卜筮瞽侑,皆在左右”,(62)均掌王言,以襄政务。考周室春(礼)官“用诗”,主要有三职:一曰“大师”,职掌“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63)以“六诗”教“国子”。二曰“大司乐”,其中包括“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64)内含诗乐一体的功能。三曰“瞽矇”,其附“大师”后,于“大祭祀”、“大射”、“大丧”诸礼节皆有“登歌”、“歌射节”、“作柩谥”,要在“国之瞽矇正焉”。而其所掌,即《春官》所谓“掌九德六诗之歌,以役大诗”。(65)三职所掌或异,然其用《诗》功能则一,这就是《国语•周语上》所载:“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66)其中“诗”、“曲”、“箴”、“赋”、“诵”、“谏”皆与“诗”域相关,属“乐教”范畴,诸职之诗乐习礼,诵诗讽谏,审音辨诗,均为所守,缘自“天子听政”,以为“补察其政”而代行“王言”。随着春秋战国之世“天子失官”,前引刘熙载所述“一以讽谏”传统丢失,代之而起的春秋“行人赋诗”,断章取义,仅为审时度势的“一以言志”,至于战国说辞减少引《诗》,代以隐诡之语,虽寓讽意,实为自由发挥,争巧斗诈,已与“王治”疏隔。《汉书•艺文志》所言“春秋之后,周道寝坏,聘问歌咏不行于列国,学《诗》之士逸在布衣,而贤人失志之赋作矣”,(67)仅看到“贤人失志之赋”之“作赋以讽”与行人赋诗“言志”相接,故谓“恻隐古诗之义”,而未能勘进于周室用诗制度,屈、宋失志之赋的讽喻同样处于丢失“王治”的时代,则显然易晓。刘熙载《赋概》又说,“或谓楚赋自铸伟辞,其取熔经义,疑不及汉。余谓楚取于经深微周浃,无迹可寻,实乃较汉尤高”,(68)此就创作而论,自无疑义,然其透露的“取熔经义,疑不及汉”的信息,却不能轻忽。因为汉赋用《诗》与汉赋崛兴相关,是统一帝国重构礼乐制度的产物,作为赋家主体的宫廷语言文学侍从,其创作中“取熔经义”以用《诗》所表现的讽喻功能,乃与职守契合,是“王言”传统在新时代的归复,这也与由战国诸子文风向汉代经术文风变移之大势相适应。 当然,人们评价汉赋讽喻功能常以“谲谏”二字表述,(69)一方面是将《诗》之“直刺”、“大谏”(70)功能改造为“依隐而曲谏”,在“隐”中解决美与刺、颂与讽的矛盾;另一方面又是对《毛诗序》“主文而谲谏”传统的继承与彰显。究其缘由,一则与赋家应对专制帝国政治的策略有关,一则又决定于其用《诗》的引述方式及文学化程度。 三、引述传统:汉赋用《诗》方法 汉赋用《诗》“以文引言”法及其“谲谏”功用,虽然归属于汉赋产生的特定时代,也就是康有为所说的“自秦汉后,言语废而文章盛”,(71)然原始返本,则当追溯中国古代学术的引述传统。 引述经典,是中国学术的一大传统,也是早期由言说到文章写作常见的一种表达方式。就引《诗》一途而言,最初源于周室用《诗》的言说,其引述方法已包括“直用诗义”、“引申诗义”、“断章取义”和“引诗譬喻”诸端。(72)至春秋战国之世,诸子引《诗》以儒门最盛,其中孔、孟、荀三家不仅大量引《诗》,且成论《诗》统绪,例如孔子“《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73)孟子“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74)对后世引述《诗》义产生了深远影响。而荀子的引《诗》格式,如徐复观总结的“《荀子•劝学篇》第一的头三段,皆引《诗》作结;第四段则以《诗》作结时,在诗后加一句‘此之谓也’”,(75)这也基本奠定了汉儒引《诗》的方式。据简宗梧的考论,汉代赋家凡有“子书”传世者,基本皆为“儒家”,(76)这也可印证赋家用《诗》心志与儒学传统的关联。 由此来看汉代赋家引《诗》,其中包括“引句”、“援典”、“化意”,并依据写作主旨(题材)与修辞艺术(技法)引述《诗》义,同当世他体引《诗》有着共同的特征。结合前引汉赋引《诗》例,我们不妨对照一下其他体裁的引《诗》。例如《易》书引《诗》,《焦氏易林•师•蛊》:“精洁渊塞,为谗所言。证讯诘请,系于枳温。甘棠听断,怡然蒙恩。”(77)此引《召南•甘棠》诗义,明听断平狱之能。《诗》传引《诗》,如《韩诗外传》卷2:“孔子遭齐程本子于郯之间,倾盖而语……孔子(对子路)曰:‘夫《诗》不云乎!野有蔓草,零露溥兮。有美一人,清阳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且夫齐程本子,天下之贤士也,吾于是而不赠,终身不之见也。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78)此引《郑风•野有蔓草》诗句,借孔子言引申其义。史书引《诗》,如《史记》谓“秦人哀之,为作歌《黄鸟》之诗”、(79)“东土以集,周公归报成王,乃为诗贻王,命之曰《鸱鸮》”(80)等,皆引《诗》题以明本事。相对而言,在属于政论范畴的“奏议”文中,汉人引《诗》更为频繁。如董仲舒《元光元年举贤良对策》:“故尽小者大,慎微者著。《诗》云:‘惟此文王,小心翼翼。’故尧兢兢日行其道,而舜业业日致其孝,善积而名显,德章而身尊。”(81)此引《大雅•大明》诗句以证慎微之义。如果说汉赋与他体(如奏议)引《诗》有比较明显的差异,那就是“《诗》曰”的隐去,这也表现了由“言语”到“文章”的变化。 在汉赋引《诗》现象中,用“《诗》曰”的仅有六次,皆是西汉的议论性赋体文,如司马相如《难蜀父老》云:“《诗》不云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82)东方朔《答客难》云:“《诗》云:‘钟鼓于宫,声闻于外。’‘鹤鸣于九皋,声闻于天。’苟能修身,何患不荣?”(83)而观其他汉代赋作中四百余次用《诗》之例,无论“取辞”,还是“取义”,均不用从先秦引《诗》到汉代如奏议文引《诗》的“《诗》曰”符号,这种淡褪用《诗》痕迹之法,表现了文章的修饰性与暗示性。试从功用、意境、句法三个方面作些探究。 首先,从功用上考虑,汉赋引《诗》由“断章取义”到“取辞见义”的转变。无论是先秦典籍引《诗》,还是如两汉奏议文用《诗》,其“《诗》曰”的使命,都是假言以自重,譬如“时称《诗》、《书》,道法往古”、“必称《诗》以喻其志”,(84)其内容是高度理性化的公共标准,是对社会政治、道德观念的表达。而在汉赋引《诗》中,这一现象发生了变化,皇甫谧《三都赋序》论赋“逮汉贾谊,颇节之以礼。自时厥后,缀文之士,不率典言,并务恢张,其文博诞空类”,(85)从一个视角敏锐地把捉住这一点。黄侃解读《文心雕龙•辨骚》论屈辞“虽取熔经义,亦自铸伟词”云:“二语最谛。异于经典者,固由自铸其词;同于《风》、《雅》者,亦再经熔湅,非徒貌取而已。”(86)可以说,汉赋引《诗》一方面归复“王言”,较屈骚更多引述《风》、《雅》以自重,一方面也受屈骚的创作影响,虽“取熔经义”,也“非徒貌取”。这又体现于两点: 一是隐去或削弱“《诗》曰”类符号性标志,使用《诗》的讽喻功能更加隐蔽化,这也导致原始《诗》“义”在一定程度上的丢失。如边让《章华台赋》“尔乃窈窕,从好仇,径肉林,登糟丘”,(87)用《周南•关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句;张衡《西京赋》“尔乃逞志究欲,穷身极娱。鉴戒唐诗,他人是媮”,(88)用《唐风•山有枢》“宛其死矣,他人是愉”句;张衡《南都赋》“且具君子,弘懿明叡,允恭温良。容止可则,出言有章”,(89)用《小雅•都人士》“彼都人士,狐裘黄黄。其容不改,出言有章”句,所引《诗》语,已融入赋体创作,失去了作为理想意志的明确针对性。 二是将《诗》之“正言”(90)自然化,既彰显了赋家创作的个性情感,又引向文辞“绮靡”一路,这与汉赋由“西”而“东”逐渐“诗化”进程相关。其体现于赋家引《诗》,有两点较为突出:其一,在《诗》题前加上情感动词,如扬雄《甘泉赋》“函《甘棠》之惠,挟东征之意”、(91)冯衍《显志赋》“美《关雎》之识微兮,湣王道之将崩”、(92)崔篆《慰志赋》“懿《氓》蚩之悟悔兮,慕《白驹》之所从”(93)等皆是。其二,在化用《诗》句时前加情感动词,如张衡《思玄赋》“览蒸民之多僻兮,畏立辟以危身”,(94)化用《大雅•板》“民之多僻,无自立辟”句;蔡邕《述行赋》“周道鞠为茂草兮,哀正路之日涩”,(95)化用《小雅•小弁》“取踧周道,鞠为茂草”句等皆是。如此运用情感动词之法,也反映了赋家由“以《诗》代言”到“化《诗》为辞”的转化。 其次,从创作上考虑,汉赋引《诗》有着重构意境空间的意义。汉赋引《诗》取义,一则是字面取义,如班彪《冀州赋》“赡淇澳之园林,善绿竹之猗猗”(96)用《卫风•淇奥》“瞻彼淇奥,绿竹猗猗”句。一则是对《诗》句的改写,赋予新义。这不同于那种“《诗》曰”式的断章取义,而是利用诗性语言的特点,进行重新改写,扩展诗句的意境空间。如《邶风•北风》“北风其喈,雨雪其霏。惠而好我,携手同归”,刘向《列女传》卷6《辩通传楚处庄侄》的引述描写其事,后缀以“《诗》云:‘北风其喈,雨雪霏霏。惠而好我,携手同归。’此之谓也”,(97)基本用《诗》之本义。再看汉赋对此《诗》意的改写: 是时后宫嬖人昭仪之伦,常亚于乘舆。慕贾氏之如皋,乐《北风》之同车。盘于游畋,其乐只且。(98) 伊余情之是悦,志荒溢而倾移。宵炯炯以不寐,昼舍食而忘饥。叹《北风》之好我,美携手之同归。(99) 尔乃息偃暇豫,携手同征,游乎北园,以娱以逞。(100) 赋家从言语出发,利用历史文本《诗》中的传统语言资源,筛选词汇,使原《诗》句从本来的语境中游离出来,熔铸到自己所需要的语境中。这不仅生成了一种全新意义的文本,而且使传统的引《诗》方法增添了文学化的意味。 再者,从词章上考虑,汉赋引《诗》推陈出新,还决定于新的文章体式之形成。朱光潜《诗论》指出:“诗与散文的骈俪化都起源于赋,要懂得中国散文的变迁趋势,赋也是不可忽略的。”(101)考察汉代赋家引《诗》,虽以直用《诗》之四言为主流,所谓“雅音之韵,四言为正”,(102)然其变化与出新,则在其句式的“骚化”、“骈化”(六言)与“诗化”(五言、七言)。对此,已见前揭汉赋用《诗》修辞传统之“合体”,不复赘述。如果我们再对照前引如奏议文都是直引《诗》之四言,而赋家却多加以包括句式在内的变化,推本求源,又在于奏议文字如同“圣门问答教诏,本言也”,(103)汉赋则是文学的创造,是向文章变移中“以文引言”的方法。至于赋史发展到宋代,一些文赋创作中又复归“《诗》曰”字样,这与其类似“奏议”文的议论化有关,另当别论。 四、经传传统:汉赋用《诗》特征 汉人强调赋为“古诗之流”,其“诗”专指《诗经》,后世论赋,或谓“赋家专取《诗》中赋之一义以为赋,又取《骚》中赡丽之辞以为辞”,(104)或谓“《诗》者,骚赋之大原”,(105)皆溯源之论。然汉人何以形成这样的思维定势,又取决于其对《诗》与“赋”之关系的认知态度。对此,前人有两种代表性的说法:一则如颜师古注《汉书•淮南王传》“安入朝,上使为《离骚传》”文云:“传,谓解说之,若《毛诗传》。”(106)取“传”解读“经”义;一则如王念孙的说法:“传当作傅,傅与赋古字通。注曰:《皋陶谟》‘敷纳以言’,《文纪》敷作傅,僖二十七年《左传》作赋……‘使为《离骚傅》’者,使约其大旨而为之赋也。”(107)取“传”(傅)即“赋”义。近人啸咸《读汉赋》又增益王褒《四子讲德传》,认为据《汉志》当为《四子讲德赋》,到《文选》改题为《四子讲德论》,是“传亦谓之赋”又一例证。(108)就训诂而言,两说有异,若从思维结构来看,传、论、赋互混现象并非仅因形、音相近而致舛误或相通,实因汉人文体观念模糊而宽泛。如司马相如《难蜀父老》、东方朔《答客难》、《非有先生论》、扬雄《解嘲》之属,皆以论、解、传形式存类赋之文,其中《非有先生论》任昉《文章缘起》归“传”体并注云:“汉东方朔作《非有先生传》”,(109)或另有所本。“赋”之为“传”,又恰恰应合于汉人经学思维下的经传传统,以致东汉王逸“依经立义”提升《离骚》地位而视为“经”,洪兴祖《楚辞补注》目录自《九歌》至《九思》题下署“传”字,(110)正是这一思维方式的传承。宋人龚鼎臣《东原录》说:“赋亦文章,虽号巧丽,苟适其理,则与传注何异?”(111)而由经传传统看汉赋用《诗》,正为其主要特征。 由于“传”的功用主要在解释“经”义,“依经立义”既是汉代释经之“传”的特色,也是赋家用《诗》的特色,这在汉赋中大量直引或隐用《诗》义例可窥大体。然而,又正因为“传”的解释性,故多阐发经义,甚至借题发挥,这同样为赋家用《诗》提供了解释与推阐的空间。《汉志》评述三家诗传云:“汉兴,鲁申公为《诗》训诂,而齐辕固、燕韩生皆为之传。或取《春秋》,采杂说,咸非其本义。”(112)所言“非其本义”,既有“取《春秋》,采杂说”之因,也包括为“传”者“以《诗》证事”的诗史观和“以意逆志”的解诗法。这些现象同样体现于汉赋用《诗》中。如张超《诮青衣赋》云: 历观今古,祸福之阶,多由孽妾淫妻。《书》戒牝鸡,《诗》载哲妇,三代之季,皆由斯起。晋获骊戎,毙坏恭子;有夏取仍,覆宗绝祀;叔肸纳申,听声狼似;穆子私庚,竖牛馁己;黄歇子败,从李园始;鲁受齐乐,仲尼逝矣;文公怀安,姜诮其鄙。(113) 此用《大雅•瞻卬》“哲夫成城,哲妇倾城。懿厥哲妇,为枭为鸱。妇有长舌,维厉之阶。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匪教匪诲,时维妇寺”诗义,又兼采《左传》、《国语》、《史记》中所载“骊姬乱晋”、“仲康之子帝相”、“李园杀春申君”诸事以说明女祸思想,皆“取《春秋》,采杂说”,表现出诗史结合的经传传统。又如张纮《瑰材枕赋》“昔诗人称角枕之粲,季世加以锦绣之饰”,(114)化用《唐风•葛生》“角枕粲兮,锦衾烂兮”句;王延寿《鲁灵光殿赋序》“嗟乎!诗人之兴,感物而作。故奚斯颂僖,歌其路寝,而功绩存乎辞,德音昭乎声”,(115)用《诗》义而不著语象,堪称“以意逆志”解诗之法。 正因为赋家用以“传”解“经”的发挥,丰富了《诗》义的表现情趣,也增添了文学创造的形象性,以致后世经史学家论《诗》,反引汉赋以解证《诗》义。例如《周南•关雎》,胡承珙《毛诗后笺》引述云: 扬雄《羽猎赋》云:“王雎关关,鸿雁嘤嘤。群娭乎其中,噍噍昆鸣。”张衡《思玄赋》云:“鸣鹤交颈,雎鸠相和。”又《归田赋》云:“王雎鼓翼,仓庚哀鸣。交颈颉颃,关关嘤嘤。”此所谓雌雄情意至者也……张超《诮青衣赋》云:“感彼《关雎》,德不双侣。”此即所谓有别者也。(116) 文中引述三条赋语以解《诗》义,可视为汉赋引述与传播《诗》义之效绩的反证。 缘于以“传”解“经”之法,汉赋用《诗》呈示出的引用、仿作、戏拟等现象,这又可以通过历代赋论家的评说,看到其中内涵的“赋”词与《诗》义的互文性。所谓“互文性”,近代西方学者论述甚多,比较常见的说法是指“每一篇文本都联系着若干文本,并且对这些文本起着复读、强调、浓缩、转移和深化的作用”,(117)即强调此文本对前文本的参照、引用、改写和拟仿在文本创作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以互文性理论来探讨汉赋与《诗》文本间的关系,有益于发掘《诗》与汉赋文本在辞章与义理层面的意蕴。 《诗》与汉赋的互文性关系表现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赋纳《诗》言”,即《诗》文本大量出现在汉赋文本中,其方式是引用和暗示;另一种是赋家“祖述《诗》思”,即在主题与结构方面对《诗》文本加以仿作与摹写。前者展现的是两文本间的共存关系,即上文所揭示的“引述传统”,而后者则指向具有派生关系的“经传传统”。《世说新语•文学》载晋孙绰语云:“《三都》、《二京》,五经鼓吹。”(118)究其意,清人朱凤墀《五经鼓吹赋》解释道:“京二册而都三篇,于五经之余得五。则且仿《易》之鸣豫以为则,奉《书》之依永以为型,采颂声于《诗》什,考乐记于《礼》经……盖其词尽切今,论皆稽古,经以开赋之原,赋亦为经之辅。”(119)经为赋之原典,赋可与辅助解经的序、传等而观之,潘世恩《瀛奎玉律赋钞序》“诗为赋之统宗,赋为诗之辅佐”,(120)又将赋与经的关系具体归向“五经”之一的《诗经》。吴宗达《赋珍叙》云:“原夫《诗》兼六义,赋其一也。后之称赋者,率本于《诗》,则非全经不举焉。《三百篇》郊于歌,庙于诵,途巷于讴呻,本忠孝之极思,发幽贞之至性。山川舆服,卉木虫鱼,绘写自然,忧愉殊致,《三都》、《两京》,实苞孕之。”(121)《诗》与赋的主题互文表现在陈情与志、体事与物等方面。落实于具体篇章,如论宫室,则有王延寿《鲁灵光殿赋》与《鲁颂•閟宫》之互文;写都邑,则有班固《东都赋》与《商颂•殷武》的互文;述游猎,则有扬雄《长扬赋》与《大雅•皇矣》的互文;抒情感,则扬雄《逐贫赋》、蔡邕《青衣赋》、张超《诮青衣赋》通篇用《诗》中情韵与意味。当然,这种互文也有偏于摹句与摹意的差别,如班固《东都赋》“于赫太上,示我汉行”,(122)与《小雅•鹿鸣》“人之好我,示我周行”属摹句,而司马相如《上林赋》描写天子游猎的景象,与《诗》中同类主题相比则属摹意,其拓展发挥诚如葛洪所言“同说游猎,而叔畋卢铃之诗,何如相如之言上林”。(123) 魏源《诗古微》有云:“夫诗有作诗者之心,而又有采诗、编诗者之心焉;有说诗者之义,而又有赋诗、引诗者之义焉……序诗者与作诗之意,绝不相蒙,作诗者意尽于篇中,序诗者事征于篇外。”(124)《诗经》的“作诗者”与“序诗者”角色分开,由两种人分担,而汉赋作家比拟于《诗》之“作诗之意”与“序诗之意”,将二者的矛盾融汇至一身。这是承续于《诗》,且由特定的社会政治、学术环境赋予赋家的职守。汉赋造作与《诗》序、传旨意同归,从而结构互文,其中必然隐蕴有赋家“劝百讽一”的矛盾与《诗》重“一言蔽之”的合理性。清人钱寀《拟白居易赋赋》云“敷陈其事,可以一言蔽之”,(125)此句可破解赋家用《诗》在结构互文方面的“一”与“多”的关系。对此,王芑孙《读赋卮言•立意》有段精警论述:“赋有经纬万端之用,实此单微一线之为,以其一线者,周乎万端,深其爪,出其目,作其鳞之而,则拨尔而怒,而于任重宜,且其斐色必似鸣矣。爪不深,目不出,鳞之而不作,则颓尔如委,而不于任重宜,且其斐色必似不鸣矣。寻其脉络, 须兼叙事之长,极尔精详,更有补题之解,功以琢磨而致,思必再四而周。”(126)而刘熙载《赋概》则落实于具体引《诗》之法谓“《周南•卷耳》四章,只‘嗟我怀人’一句是点明主意,余者无非做足此句。赋之体约用博,自是开之”,并引谭友夏论诗“一句之灵,能回一篇之朴”说,认为“赋家用此法尤多,至灵能起朴,更可隅反”。(127)正因为赋家用《诗》有着“举一例百,合百为一”的结构性特征,所以其引《诗》也不仅是由春秋行人赋《诗》时实用的“外交手册”转变为罗列诸书、徒工獭祭的“文学词语”,而是起着以“一句之灵”回“一篇之朴”的讽喻功能。也正因此,清末江宁文士程先甲批评历史上出现的“赋代类书”说,指出赋的特征是“奋藻以散怀,期无盭于古诗之旨”,(128)是耐人寻味的。 汉赋用《诗》以“传”解“经”法,拓展了解读空间,丰富了创作内涵,但由于“传”对“经”的复述性质,也决定了汉赋用《诗》的摹写特征。特别是汉人献赋隶属于乐府制度的仪式化,加上赋家保存的口诵风格,这种摹写更加明显。譬如引述《诗》之乐章,赋家于祭祀、朝会、宴饮等典礼仪式上献词多属典雅之乐,则谓“射《狸首》,兼《驺虞》”、(129)“《王夏》阕,《驺虞》奏”(130)等等;于歌舞、游乐等场合上献词多属桑林之乐,则谓“途出郑卫,道出桑中”、(131)“结郑卫之遗风,扬流哇而脉激”(132)等等,产生一批“公式套语”,出现大量“重复资讯”,这也是由汉赋奠定的赋体在文学中摹拟化最严重的原因之一。 余论 从《诗》学导引后世文学来看,汉人用《诗》属于特定的时代,而汉赋用《诗》又属于特殊的体裁,其以词章解读经义,特别是内涵的修辞、讽喻、引述、经传四大传统,不仅彰显了“一代文学”之“赋”的时代特征,而且已融织于中国古代文学传统的流变中,对后世文学起着或隐或显的影响。考察《诗》学传统对后世文学之影响,可区分为二:一是通贯式影响,即“诗有道统,不可不究其所自”(133)的“诗骚传统”;二是递进式影响,即“一代有一代之文学”对《诗》的接受。对汉赋用《诗》时代价值的考量,当取后一视域,胪述其要有三:其一,汉赋首次以文学(文本)形式用《诗》,与当世经注、史述、政论用《诗》不同,其引诗、解诗、化诗的文学化表现,为《诗》进入后世文学创作领域奠定了基础。其二,汉赋用《诗》的文学性阐释,形成了诸多创作“模式”,如“田猎”、“乐舞”、“宫室”、“礼仪”等描写,以致后世如唐诗的相关创作“模式”,既取法《诗》之“叔畋卢铃”,亦借资《上林》、《西都》。其三,汉赋用《诗》的致用性与当世“通经致用”思想相契,这又与汉赋的文学修辞产生矛盾与冲突,其中缘于因“词”用“《诗》”,汉赋中的“公式套语”和赋家的“举一例百”之法,又受到了当时与后世以“词”害“意”的批评,成为赋史的永恒话语。随着东汉中后期汉廷语言文学侍从地位的堕落,宫廷大赋的衰微与文人赋创作的兴起,诗与赋在创作的层面再次交融(以诗为赋与以赋为诗),赋中用《诗》“取辞”之法亦渐淡略而隐褪。而经汉魏六朝赋评家追述其意而引起的批评思潮,亦多承扬雄“诗人之赋”与“辞人之赋”之说,突出表现于赞赏“古诗之赋”的精义,轻贬“今之赋”华词。当经义《诗》学继汉在赋域复归,又在王朝实施科举考赋制度,其间唐宋时期有关“文人赋”与“应试赋”的矛盾,考赋与否的臧否,元人有关考试“古体赋”与“律体赋”的争论,以及清人再次大力归复“赋者,古诗之流”的思想,为考赋取人制度张本,其焦点实在“词章与经义”的冲突与调协。(134)同时,自东汉以后文人个性化诗赋创作的兴起,其用《诗》更多地融织于情志与意境的创造,汉代宫廷献赋取法经义的文本渐失《诗》学的审美价值,但作为一种历史影像留存于文学传统之中,具有更为普遍的意义。 注释: ①郑玄注,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卷1《毛诗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269页。下引《毛诗》,如未特别标明,均引自《十三经注疏》本。 ②郝经:《诗论》,《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18,明正德二年李翰刻本,第16页。 ③章学诚著,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62页。 ④许学夷:《诗源辩体》,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年,第60页。 ⑤刘熙载:《艺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03页。 ⑥章学诚著,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第78页。 ⑦刘师培:《论文杂记》,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第126—129页。 ⑧章太炎:《国故论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87页。 ⑨代表论述见朱杰勤《汉赋研究》(《国立中山大学文史学研究所月刊》,1934年3月5日,第1期)、铃木虎雄《赋史大要》(殷石臞译,上海:正中书局,1942年)、褚斌杰《论赋体的起源》(《文学遗产》1982年增刊第14辑)、康达维《论赋体的源流》(《文史哲》1988年第1期)等。 ⑩代表论述见陶秋英《汉赋研究》(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简宗梧《汉赋源流与价值之商榷》(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0年)、冯良方《汉赋与经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等。 (11)代表论述见章沧授《论汉赋与诗经的渊源关系》(《安庆师范学院学报》1990年第2期)、董治安《以〈诗〉观赋与引〈诗〉入赋》(《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曹建国、张玖青《赋心与〈诗〉心》(《文学评论》2008年第2期)、金前文《汉赋与汉代〈诗经〉学》(博士学位论文,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2006年)等。按:董治安文区分汉赋引诗有“援用《诗》典”、“化用《诗》意”与“引用《诗》句”,并提出赋家引《诗》具有文学史的开创意义,最为精到,然限于提出问题,未能深入探讨。 (12)《册府元龟》,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影印本,第11册,第9925页。 (13)《方苞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52—53页。 (14)《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045页。 (15)萧统编,李善注:《文选》,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21页。 (16)费经虞:《雅伦》卷4,清康熙四十九年刻本,第6页。 (17)刘因:《静修续集》卷3《叙学》,《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1198册,第686页。 (18)萧统编,李善注:《文选》,第21页。 (19)萧统编,李善注:《文选》,第641页。 (20)挚虞:《文章流别论》,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之《全晋文》卷77,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1905页。 (21)《周易•系辞下》,《周易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86页。 (22)黄承吉:《梦陔堂文说》,清道光二十一年江都黄氏刻本,第38页。 (23)阮元:《揅经室集》,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606页。 (24)万曼:《辞赋起源:从语言时代到文字时代的桥》,《国文月刊》1947年第59期。 (25)本文数据依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5年)统计。 (26)具体用《诗》情况:西汉贾谊1次,枚乘7次,司马相如14次,东方朔11次,王褒1次,刘向7次,扬雄26次,班婕妤7次;其中司马相如用《国风》11次,用《雅》2次,用《颂》1次;扬雄用《国风》8次,用《雅》15次,用《颂》3次。东汉班彪8次,杜笃5次,班固31次,张衡114次,马融3次,王延寿3次,蔡邕26次,王粲13次,陈琳11次;其中班固赋用《国风》5次,用《雅》20次,用《颂》6次;张衡用《国风》39次,用《雅》59次,用《颂》16次;马融用《国风》1次,《雅》1次,《颂》1次;蔡邕用《国风》14次,用《雅》12次;王粲用《国风》8次,用《雅》5次;陈琳用《国风》6次,用《雅》5次。 (27)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181页。 (28)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351页。 (29)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91页。 (30)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91页。 (31)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595页。 (32)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232页。按:赋文录自《文选》李善注本,《汉书•扬雄传》作“袭琁室与倾宫兮,若登高妙远,肃乎临渊。”(《汉书》,第3528页) (33)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248页。 (34)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130页。 (35)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189页。 (36)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787页。 (37)洪兴祖:《楚辞补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237—238页。 (38)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634页。 (39)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336页。 (40)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557页。 (41)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596页。 (42)载《周易•文言》,《周易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15页。 (43)参见高辛勇:《形名学及叙事理论——结构主义的小说分析法》,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7年,第256页。 (44)于光华编:《评注昭明文选》卷26引何焯语,民国8年扫叶山房石印本,第39页。 (45)《汉书》,第3575页。 (46)汪荣宝:《法言义疏》,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45页。 (47)刘熙载:《艺概》,第95页。 (48)程廷祚:《青溪集》卷1《诗论六》,金陵丛书(乙集)本,第16页。 (49)程廷祚:《青溪集》卷2《诗论十三》,第6页。 (50)据朱东润《诗三百篇探故》(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100页)统计:《风》160篇,美诗17,刺诗78;《小雅》74,美诗4,刺诗45;《大雅》31,美诗7,刺诗6。合而言之,《风》《雅》265篇中,计美诗28,刺诗129。 (51)《汉书•王式传》,《汉书》,第3610页。 (52)刘熙载《艺概•赋概》:“言情之赋本于风, 陈义之赋本于雅,述德之赋本于颂。”(《艺概》,第86页)按:汉赋创作兼有三端,然就用《诗》功能而言,显然重在前两者。 (53)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635页。 (54)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91页。 (55)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360页。 (56)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318页。 (57)于光华编:《评注昭明文选》卷9引孙执升语,第16页。 (58)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367页。 (59)韩婴撰,许维遹校释:《韩诗外传集释》,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44页。 (60)陈寿祺撰,陈乔枞述:《三家诗遗说考》之《韩诗遗说考》卷1,《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影印清道光刻本,第76册,第514页。 (61)《尚书•咸有一德》,《尚书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166页。 (62)《礼记•礼运》,《礼记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1425页。 (63)《周礼•春官》,《周礼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796页。 (64)《周礼•春官》,《周礼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787页。 (65)章太炎《检论•六诗说》:“九德六诗之歌,校今《风》、《雅》、《颂》五倍。”(《章太炎全集》第3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393页)按:此可备一说,因与本文主旨较远,不作专论。 (66)《国语•周语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9—10页。 (67)《汉书》,第1756页。 (68)刘熙载:《艺概》,第86页。 (69)例如裴度《寄李翱书》:“相如、子云之文,谲谏之文也。”(裴度:《寄李翱书》,姚铉编:《唐文粹》卷84,四部丛刊景元翻宋小字本,第5页)《成都文类》录杨天惠《悯相如赋》:“吾伟卿之能赋兮,工谲谏而不怒。”(程遇孙辑:《成都文类》卷1,清文渊阁四库全书补配清文津阁四库全书本,第19页)杨慎《丹铅总录》引程泰之论《上林赋》:“主文谲谏之义。”(杨慎:《丹铅总录》卷11,明嘉靖刻本,第8页)林联桂《见星庐赋话》引程恩泽《六义赋居一赋》论汉代京都赋:“研都与京,主文以谲谏。”(林联桂:《见星庐赋话》卷8,清光绪间高凉耆旧遗集本,第12页)章太炎《国故论衡》:“宛转偯隐,赋之职也。”(章太炎:《国故论衡》,第52—53页)按:谲谏,《毛诗正义》:“谲,权诈之名,托之乐歌,依违而谏,亦权诈之义,故谓之谲谏。”一作“窥谏”,班固《白虎通》:“窥谏者,礼也。视君颜色不悦,且却,悦则复前,以礼进退。”(陈立:《白虎通疏证》,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235页) (70)按:《诗•魏风•葛屦》:“维是褊心,是以为刺。”又《大雅•民劳》:“王欲玉女,是用大谏。” (71)康有为:《教学通义•言语》,刘梦溪主编:《中国现代学术经典•康有为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97—98页。 (72)参见林耀潾:《西汉三家诗学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1996年,第161—168页。 (73)《论语•阳货》,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78页。 (74)《孟子•万章上》,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306页。 (75)徐复观:《两汉思想史》卷3,台北:学生书局,1984年,第8页。 (76)简宗梧:《汉赋源流与价值之商榷》第3篇“汉代赋家与儒家之渊源”,第101—134页。 (77)焦延寿:《焦氏易林》卷2,士礼居丛书景刻陆校宋本,第8页。 (78)韩婴撰,许维遹校释:《韩诗外传集释》,第50-52页。 (79)《史记•秦本纪》,《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194页。 (80)《史记•鲁周公世家》,《史记》,第1519页。 (81)《汉书•董仲舒传》,《汉书》,第2517页。 (82)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138页。 (83)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635页。 (84)《汉书》,第1045页。 (85)萧统编,李善注:《文选》,第641页。 (86)黄侃:《文心雕龙札记》,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29页。 (87)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900页。 (88)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636页。 (89)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728页。 (90)按:《汉书•艺文志》:“《诗》以正言,义之用也。”(《汉书》,第1723页) (91)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232页。 (92)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369页。 (93)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351页。 (94)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592页。 (95)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931页。 (96)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357页。 (97)张涛:《列女传译注》,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245页。 (98)张衡:《西京赋》,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634页。 (99)陈琳:《止欲赋》,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1099页。 (100)杨修:《节游赋》,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1020页。 (101)朱光潜:《诗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158页。 (102)挚虞:《文章流别论》,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之《全晋文》卷77,第1905页。 (103)胡寅:《洙泗文集序》,《斐然集》卷19,《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37册,第546页。 (104)祝尧:《古赋辩体》卷3《两汉体上》,《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366册,第746页。 (105)程廷祚:《青溪集》卷1《骚赋论上》,第10页。 (106)《汉书•淮南王传》,《汉书》,第2145-2146页。 (107)王念孙:《读书杂志》,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296页。 (108)啸咸:《读汉赋》,《学艺》第15卷第2号,1936年3月,第130-131页。按:出土汉代《神乌赋》亦作“傅”,可为一佐证。 (109)章如愚《群书考索》卷21《文章门》之《文章缘起类》为此文单列“传”类。(章如愚:《群书考索》卷21,明正德刻本,第3页)又洪迈《容斋随笔•三笔》卷8“吾家四六”条亦题作“东方朔《非有先生传》”。(洪迈:《容斋随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512页) (110)参见洪兴祖:《楚辞补注》之“目录”。按:朱熹《楚辞集注》及《后语》,亦传承其法而形成以经传为中心的标目体系。 (111)龚鼎臣:《东原录》,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0年据涵芬楼旧版影印本,第10页。 (112)《汉书•艺文志》,《汉书》,第1708页。 (113)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959页。 (114)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966页。 (115)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850页。 (116)胡承珙:《毛诗后笺》,合肥:黄山书社,1999年,第11页。 (117)萨莫瓦约:《互文性研究》,邵炜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5页。 (118)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260页。 (119)朱凤墀:《五经鼓吹赋》(以三都两京五经鼓吹为韵),鸿宝斋主人编:《赋海大观》,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年影印本,第4册,第243页。 (120)潘世恩:《瀛奎玉律赋钞序》,高敏编:《瀛奎玉律赋钞》卷首,道光十年刻本。 (121)吴宗达:《赋珍叙》,施重光辑:《赋珍》卷首,明刻本。 (122)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498页。 (123)葛洪:《抱朴子》,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6年,第155页。 (124)魏源:《诗古微》上编《齐鲁韩毛异同论中》,《续修四库全书》,第77册,第19页。 (125)钱寀:《拟白居易赋赋》(以赋者古诗之流也为韵),《赋海大观》,第4册,第226页。 (126)王芑孙:《读赋卮言•立意》,《渊雅堂全集》之《外集》,清嘉庆刻本,第8页。 (127)刘熙载:《艺概》,第99—100页。 (128)程先甲:《金陵赋》,丛书集成初编本,“序”,第1页。按:“赋代类书”说可参见清人陆次云《北墅绪言》卷4《与友论赋书》、袁枚《历代赋话序》。 (129)司马相如:《上林赋》,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91页。 (130)张衡:《东京赋》,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681页。 (131)司马相如:《美人赋》,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126页。 (132)张衡:《七辩》,费振刚等:《全汉赋校注》,第787页。按:“哇”,即“哇咬”,民间歌曲;“激”,即“激楚”,亦曲名。“脉”,疑为“咏”字之讹。 (133)黄子云:《野鸿诗的》,清道光刻昭代丛书壬集补编本,第3页。 (134)有关唐宋以后考赋制度与经义、词章问题,详见许结《制度下的赋学视域——论赋体文学古今演变的一条线索》(《南京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科举与辞赋:经典的树立与偏离》(《南京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兹不复赘。 (责任编辑:admin) |